《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應急產業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意在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63號)精神,進一步加快青海省應急產業發展,提高公共安全基礎水平,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並在本土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應急產業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63號)精神,進一步加快我省應急產業發展,提高公共安全基礎水平,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思路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最佳化產業結構為主線,以加快形成規範有序的應急產業市場、全面提升我省應急處置處理能力為重點。
立足我省,著眼全國,緊緊圍繞我省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特點,緊盯國內外應急產業發展新方向,加大對現有應急產品生產企業的扶持力度,積極主動招商引資,延伸產業鏈條、擴大產業規模,大力推進應急產業信息平台建設,推動體制機制創新,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我省應急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總體思路。把應急產業作為今後一個時期我省新興產業加以重點培育,在選準突破口的基礎上,採取以點帶面的方式,以公共安全需求為紐帶,以各類企業或組織為載體,以經濟利益為驅動,以政府配置為主導,將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諸多環節聯結成為完整的產業系統,實現應急處置裝備生產、工程建設、技術研發、服務支持等活動的專業化、規模化與一體化。
(三)發展目標。通過環境創造、合理布局、政策推動、強化支持,積極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應急產品生產企業。
力爭通過5年時間,在發展壯大現有應急企業的基礎上,發展一批特色鮮明的應急小微企業,初步形成涵蓋面廣、產品多樣、競爭力強的應急產業體系,形成新的經濟成長點;
發展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形成有利於應急產業發展的創新機制,為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提供有力支撐,並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
二、發展原則
———結合實際,突出特色。圍繞生態立省戰略,結合青海應急產業發展現狀和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等地域性自然災害特點,發展適合我省應對突發事件的特色應急產業,因地制宜、應需發展。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完善政府引導和政策激勵機制,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營造良好發展環境,鼓勵、引導、支持市場主體發展應急產業。
———創新驅動,需求牽引。著力推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掌握共性技術,突破關鍵核心技術,促進科技成果產品化、產業化;大力培育市場需求,加大應急產品在重點領域的推廣套用,有效拉動應急產業發展。
———統籌推進,協同發展。健全應急產業發展機制,加快形成適應公共安全需要的應急產品體系,推行應急救援、綜合應急服務等市場化新型應急服務業態,不斷提高應急產業對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保障能力。
———服務社會,服務經濟。把社會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研發應急產品,儲備生產能力,完善應急服務,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
三、主要任務
重點圍繞監測預警、預防防護、處置救援、應急服務等,加快發展我省應急產業。
(一)豐富應急產品,夯實應急產業發展基礎。重點發展醫療衛生、消防、工程搶險救援裝備、食品藥品檢測、通信設施以及預警設備等應急產品,形成涵蓋監測預警、預防防護、處置救援、應急服務等全方位的應急產業體系。支持生物醫藥企業進一步擴大應急藥品和醫療器械品種的研發與生產,參與醫藥應急物流儲備等;支持裝備製造企業加大技術研發,發展壯大工程搶險救援裝備、特種應急裝備的生產規模;支持光伏企業延伸產業鏈,發展太陽能應急燈、太陽能手電等應急光源、電源;支持紡織企業發展棉被、帳篷等應急生活救濟品;
支持新材料企業生產以鎂基合金等新材料為主的防火、救急應急產品;支持相關企業生產氣象、地質、旱澇等自然災害以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礦山安全等安全災害監測預警產品,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等應急檢測裝備,生產流行病監測、診斷試劑和裝備等監測預警產品;
引導企業開發家庭應急醫療包、應急救援人員防護、礦山和危險化學品安全避險、特殊工種保護、家用應急防護等產品。
(二)加快基地建設,促進應急產業集聚發展。根據災情災種的區域分布特徵和應急需求強度,結合全省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要,按照“合理布局、保證急需”的原則,以現有產業園區、現代物流基地為依託,以東部城市群、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為發展主陣地。以國家增量投入整合存量資源拉動關聯產業為基點,布局建設應急產業基地,重點建設以生物科技產業園區為主的醫藥應急產業基地、青海裝備製造工業園區為主的應急救援設備製造基地、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為主的鎂基合金等輕便型新材料應急設備基地;在海東工業園區布局建設應急產業園,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省外知名企業研發生產應急救援處置、應急服務類產品;在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應急產業集中區,推動應急產業集聚發展,充分發揮應急產業集中區的輻射帶動作用。
(三)最佳化產業結構,推進生產服務並重發展。堅持需求牽引,採用目錄、清單等形式明確應急產品和服務發展方向,引導社會資源投向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應急產品和服務。適應突發事件應對需要,推進應急產品標準化、模組化、系列化、特色化發展,引導企業提供一體化綜合解決方案。
加快發展應急服務業,鼓勵支持企業、個人成立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應急服務機構,以多種形式提供應急培訓、諮詢、技術等服務,推動應急服務專業化、市場化和規模化。健全應急產品實物儲備、社會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管理制度,建設應急產品和生產能力儲備綜合信息平台,帶動應急產品套用。
加強應急倉儲、中轉、配送設施建設,提高應急產品物流效率。堅持規劃引領,建設一批區域性應急物資儲備設施。推動應急服務業與現代保險服務業相結合,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
(四)研發技術裝備,提升應急產業發展水平。拓寬資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推動應急產業領域科研平台體系建設,提升應急產業技術裝備水平。結合“123”科技支撐工程,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產學研相結合的聯合創新及自主創新;推動企業進行氣象災害、地質災害以及火災等預防防護關鍵技術創新、產品創新;鼓勵企業研發市場需求大、附加值高的應急新產品;引導企業推進組織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提高企業競爭活力和盈利能力,提高產品應急市場占有率。
(五)加強宣傳推廣,促進應急產業健康發展。加強全民安全生產和風險防控意識宣傳教育,大力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推動消費觀念轉變,提升單位、家庭、個人在逃生、避險、防護、自救互救等方面對應急產品和服務的消費需求。
完善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場所、高層建築、學校、公共場所、應急避難場所、交通基礎設施等應急設施設備配置和各類應急救援基地及隊伍的裝備配備標準,推動應急設施設備裝備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六)加快平台建設,推動應急產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大力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整合西寧市、海東市、海西州政府所在地及重點城鎮信息監管資源,完善統一的政府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建立全省應急產品與服務的生產能力及儲備能力動態信息資料庫,實現應急產品與服務的信息化管理,為應急產業發展提供信息引導。鼓勵和支持應急產品生產企業、應急物資儲備企業、社會機構參與建設應急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提高應急信息回響能力和信息共享水平。加大對應急企業信息化建設支持力度,引導企業加快運用雲計算、網際網路+、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提高企業和產業信息化發展水平。
(七)強化規劃引導,營造應急產業發展良好環境。合理規劃應急產業發展定位、產業體系、產業結構、產業鏈條、空間布局等,將應急產業發展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金融機構貸款和社會資金積極參與的投融資模式,促進應急產業發展。加強市場監管,維護應急產業市場秩序,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應急產業市場體系。通過舉辦高層次應急產業展覽、展示及貿易投資等活動,推廣應急產品和服務,拉動應急產業快速發展。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對我省應急產業發展的支持。省發展改革、經信、財政、商務、科技等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加大對應急產業發展的投入和資金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槓桿作用,通過市場機制帶動社會和金融資本加大應急領域的投入。
對通過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應急企業,給予政策及稅收方面的優惠。將應急小微企業納入《青海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2012〕16號)的等優惠政策覆蓋範圍。
(二)加大融資支持力度。鼓勵各類企業及社會資本投資應急產業。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積極拓寬抵質押品範圍,加大對技術先進、優勢明顯、帶動和支撐作用強的應急產業信貸支持力度;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在風險可控的條件下,為應急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應急企業通過新三板、創業板、中小板等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融資;鼓勵應急企業利用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企業債券和私募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拓寬融資渠道;推動應急企業利用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進行質押貸款及股權融資。
(三)加大人才培養引進力度。支持省內高校根據應急產業人才需求調整相應專業學科設定,加強應急產業相關專業多層次人才培養。推進應急產業職業技術教育發展,建立政府部門、高校與企業聯合培養人才機制,實施應急產業人才培養和引進計畫,制定吸引和留住中高級專業人才的政策措施。
加快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在全省重點地區建立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加大應急救援人員培養力度,建立體系完備、功能完善的救援隊伍。
(四)最佳化產業發展環境。建立應急產業運行監測分析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加強應急產品質量監管,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應急產品的違法行為。依託現有國家和社會檢測資源,提升應急產品檢測能力。完善事關人身生命安全的應急產品認證制度。鼓勵發展應急產業協會等社團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信用評價。對應急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優先保障用地計畫指標。
(五)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根據國家政策調整,放開應急產業領域市場準入,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發展應急產業。減少應急產業前置審批和資質認定項目,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建立健全有利於公平競爭的體制機制。
鼓勵外省市公司在我省設立研發中心,引進更多應急產業創新成果在我省實現產業化。逐步放開商貿物流等行業領域的外資準入限制,推進科技交流與合作,鼓勵企業引進、消化、吸收應急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理念,提升我省應急產業水平。
五、組織協調
建立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牽頭的應急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推動應急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教育、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質監、消防等部門結合各自職責,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的聯繫,積極爭取資金和政策支持。選擇有特點、有代表性的企業,建立聯繫機制,跟蹤應急產業發展情況,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做法。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應急產業發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應急產業發展協調機制牽頭單位要組織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落實本意見的情況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