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在2012.02.15由徐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2年02月15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2月15日
- 頒布單位:徐州市人民政府
《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在2012.02.15由徐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是為了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產權和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江蘇省政府決定對涉及產權保護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 2018年12月31日,經江蘇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2004年5月28日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徐州市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
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004年12月23日 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了廢止《徐州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徐州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根據2010年11月26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0年11月29日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號公布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再次修正。全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共廣場正常秩序,保證廣場...
徐州市現制現售飲用水管理辦法修改決定 編輯 語音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2 號《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已於2019年10月20日經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
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徐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6月25日徐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0年7月28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是2013年發布的通知。通知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 4 號 為落實我委切實轉變職能、轉變作風(大調研、大討論、大轉變)學習推進活動關於深化規範性檔案“立改廢”...
徐州市堤壩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5年11月24日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06年1月10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徐州市堤壩管理條例〉的決定》第...
《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是2017年10月28日武漢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40號)、《國務院法制...
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徐州市食品商販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7月16日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04年8月20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修改檔案 個別文字和條文順序作相應修改和調整。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徐州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修正)(1995年11月28日徐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制定 1995年12月15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5 號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2013)》(主席令第5號)和《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關於取消...
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制定2000年6月30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4年9月23日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徐州市堤壩管理條例〉的決定》...
《關於廢止、修改部分環保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是環境保護部2010年12月12日發布的決定。決定內容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特公布《關於廢止、修改部分環保部門規章和規範性...
第六條 徐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以下稱市政府法制機構)具體負責規章的制定工作,履行下列職責:(一)負責編制規章制定年度計畫草案;(二)組織起草、審查、修改、協調、論證規章草案;(三)監督檢查、評估規章的執行情況;(四)...
2006年11月8日徐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徐州市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予以廢止。政府令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39號 《徐州市規範性檔案制定辦法》已於2015年2月16日經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在每年一月三十日前,將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本年度計畫以書面形式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九條 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計畫,在執行過程中根據情況變化需要個別調整的,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決定,並...
《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是2021年武漢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湖北省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條例》《...
本條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1月9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徐州市航道管理辦法》同時廢止。修改決定 徐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對《徐州市航道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一條修改為:“為了...
《市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是2018年蘇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為加強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維護法制統一,根據國家、省...
《徐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是一項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1013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4-04-22 【生效日期】1994-04-2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徐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關於制定...
第五十八條 本條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29日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制定的《徐州市旅遊管理條例》同時廢止。修改決定 徐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3.將《徐州市旅遊...
12、將《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3號)第三十一條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13、將《建設部關於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建設部令第135...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現發布《徐州市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請遵照執行...在審核修改過程中,應當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存在的分歧意見可以進行協調或者報請制定機關決定。第十五條 擬發布的規範...
2018年11月23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的《徐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徐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徐州市無償獻血條例〉的決定》修正)
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徐州市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市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2003.09.04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經2003年8月28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二○○三年九月四日 為了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需要,維護法制統一性,市...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徐州市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徐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決定》已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18年3月28日批准,請予公布施行。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