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促進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全面協調發展,山西省發布了《山西省農林特產稅徵收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農林特產稅徵收管理辦法
- 文章體裁:公文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促進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全面協調發展,山西省發布了《山西省農林特產稅徵收管理辦法》。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促進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全面協調發展,山西省發布了《山西省農林特產稅徵收管理辦法》。簡介【發布單位】80402【發布文號】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9號【發布日期】1993-04-09【生效日期...
第十三條農業特產稅由地方財政機關徵收。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山西省財政廳負責解釋。第十五條本辦法自1994年納稅年度起施行。1993年4月9日省政府發布的《山西省農林特產稅徵收管理辦法》和省政府及有關部門關於對農林牧水產品徵稅的有關規定...
農林特產稅的徵稅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中央規定的原則依具體情況自定,各地區、各種品類的徵稅辦法多不相同。③稅率多樣。除1989年國務院曾規定某些大宗農林特產全國統一稅率外,其餘多數農林特產的稅率是由地方根據當地各種農林...
農業特產稅的發展,大體可劃為開徵階段、全面徵收階段、雙環節徵收階段、簡併廢止階段等四個時期。(一)開徵階段(1983年~1988年)。1983年11 月12 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若干規定》,決定對農業特產收入...
農林特產農業稅是國家按照《農業稅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以農林特產收入為徵收對象,向從事農林特產生產、取得農林特產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農業稅。它不是一個獨立的稅種,而是農業稅的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第1章第...
四、改進計稅辦法。農林特產稅按照產品實際收入計算徵稅。各地要嚴格核定計稅產品的實際收入,對過去核定偏低的,或者比照糧田評定常年產量徵稅,負擔過輕的,都要按照實際收入重新核定。五、對大宗農林特產收入實行統一稅率。從今年(1989)...
國務院關於調整農林特產稅稅率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3年02月20日發布,自1993年02月2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了適應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促進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全面協調...
減免辦法和減免額,全部由省級政府按照中央政府的政策原則自行確定。如遇特大自然災害,地方財政無力承受時,可以向中央財政提出申請減免額,經批准後可以減少當年農業稅計畫徵收額。③一般社會減免。中央政府只規定若干重點減免對象,具體減免...
《江西省農業特產稅徵收實施辦法(試行)》意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2001年2月22日經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1年5月31日經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合理調節農林牧漁各業的生產收入,加強農業特產稅的徵收,促進農業特產品生產,...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農業特產稅的徵收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國務院第143號令)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發〔2000〕7號),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
農林特產稅征納審計是對農林特產稅徵收範圍及稅率適用的審計。其審計內容: (1)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徵收範圍,其範圍是:①水果、茶、桑、花卉。苗木、藥材等產品的園藝收入;②竹、木、天然橡膠,柞樹坡(養柞蠶)、木本油料、生漆及其他...
2004年4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南省農業特產稅徵收辦法〉的決定》經2004年3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公布,決定廢止《海南省農業特產稅徵收辦法》。法規全文 第一條 為了合理調節農林牧漁各業生產...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第十八條本辦法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3年3月2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山東省徵收農林特產農業稅實施辦法》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於對農林牧水產品徵收產品稅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農業特產稅為地方稅,由各級財政、稅務徵收機關負責徵收管理。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解釋。第十五條 本辦法從1994年納稅年度起執行。1989年6月17日自治區政府發布的《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林特產稅徵收辦法》、1993年3月17日發布...
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布 《貴州省徵收農業特產稅辦法》的通知 (黔府發〔1994〕36號一九九四年六月七日)現將《貴州省徵收農業特產稅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貴州省徵收農業特產稅辦法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
第十一條農林特產稅的徵收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和《遼寧省稅收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發布的《關於...
《上海市農業特產稅徵收實施辦法》是1994年8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合理調節農林牧漁各業生產收入,公平稅負,促進農業生產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以及財政部《關於農業特產...
第十七條徵收農業特產稅實行稅務登記制度,縣體辦法按下列規定執行:(一)生產應稅農業特產品的個人,經徵收機關核定後,發給其農業特產稅稅務登記卡;(二)生產、收購應稅農業特產品的國營、集體等單位,應持有關證件向徵收機關申取...
第一條 為了合理調節農林牧漁各業生產收入,公平稅負,促進農業生產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和財政部《關於農業特產稅徵收具體事項的通知》,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河南省農業特產稅徵收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號現發布《河南省農業特產稅徵收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合理調節農林牧漁各業生產收入,公平稅負,促進農業生產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
《安徽省農林特產稅徵收辦法》是1972年11月18日安徽省發布的地方法規,主要內容是農林特產稅是農業稅的一部分,是國家積累社會主義建設資金的渠道之一,是為鞏固集體經濟,打擊農村資本主義勢力,建設社會主義服務的。農林特產稅的徵收,必須...
第二十二條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河北省財政廳負責解釋。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五年五月十六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河北省徵收農林特產農業稅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二)縣、鄉徵收機關應當按期核查農林特產稅稅源、計稅面積、實際產量和 收入等基本情況。在地、市徵收機關統一制定的基本計稅價格的基礎上,確定本縣 計稅價格,並按省統一規定的徵收辦法,結合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組織徵收。占 用...
為了平衡農村各種作物的稅收負擔,促進農業生產的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農業稅的若干規定》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試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辦法。【發布單位】81508 【發布文號...
《山東省徵收農林特產農業稅實施辦法》在1993.03.25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若干規定》(國發〔1983〕179號)和《國務院關於調整農林特產稅稅率的通知》(國發〔1993〕14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省...
該《條例》對納稅人、徵稅範圍、農業收入的計算、稅率、優惠減免及徵收管理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並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根據各地具體情況確定農業稅實施辦法。該《條例》在全國範圍內的實施,廢除了原新老區的稅收條例,實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