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平衡農村各種作物的稅收負擔,促進農業生產的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農業稅的若干規定》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試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辦法
- 發布日期:1987年6月20日
為了平衡農村各種作物的稅收負擔,促進農業生產的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農業稅的若干規定》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試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為了平衡農村各種作物的稅收負擔,促進農業生產的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農業稅的若干規定》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試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辦法。【發布單位】81508...
山東省政府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試行辦法 (一九八六年八月五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為了平衡農村各種作物的稅收負擔,促進農業生產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若干規定》,...
徵稅暫時有困難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給予適當減免照顧。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具體辦法,並報財政部備查。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行政法規(類別)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林特產農業稅徵收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9年03月13日發布,自1989年03月1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其是國務院規範性檔案。1983年11月12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若干規定》以後,各地都採取了一些...
該《條例》對納稅人、徵稅範圍、農業收入的計算、稅率、優惠減免及徵收管理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並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根據各地具體情況確定農業稅實施辦法。該《條例》在全國範圍內的實施,廢除了原新老區的稅收條例,實行了...
《河北省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辦法》是河北省人民政府1987年1月1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冀政 1987 32號 【生效日期】1987-01-01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河北省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辦法 (冀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