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處罰決定,是指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時,所使用的審計法律文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處罰決定
- 出處:《現代審計大辭典》
審計處罰決定,是指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時,所使用的審計法律文書。
審計處罰決定,是指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時,所使用的審計法律文書。審計決定是指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給予處理、處罰時所使用的審計法律文書。二者有著明顯的區別:...
審計處理是指審計機關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採取的糾正措施。審計處罰和審計處理的根本區別在於審計處罰具有懲罰性,審計處理只具糾正性,不具有懲罰性。一般地說,審計處理沒有違規行為時間的限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也不受行政處罰規定的約束。第三,區別審計處罰和內部審計機構的處罰。審計...
審計決定書是指審計機關在審定審計報告後,依據《審計報告》中所列的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行為,對被審計單位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審計文書。概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有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除應當對審計事項作出...
審計機關在項目審計終結後,針對查出的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出處理處罰決定,並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決定。這種常規的審計處理方式表現出較強的原則性,是審計機關依法行政的一種具體體現。但是,在現實工作中,審計機關依法做出的審計決定,有些是無法落實的。因為有些...
審計處罰決定通知書是對被審單位進行審計制裁的書面通知。一般是在審計機關發出《審計結論和決定》時同時提交,但有時也可以單獨發出。按《審計條例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 “審計機關根據《審計條例》第34條規定,對單位的警告和對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罰款的處罰,在《審計結論和決定》中作出;不能在《審計結論和決定》...
審計處理處罰是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所作的處理決定,審計機關在行使審計處理、處罰時,必須遵循公正原則。包括:違規行為事實必須清楚,審計證據必須充分且具有證明力;對違規行為和定性必須準確;適用法律、法規要正確無誤,要具有適用性和適當性;正確使用自由裁量權,努力做到審計處理、處罰寬嚴適度;不能超越審計許可權,濫用...
第二十條 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的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的,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依法作出審計處罰決定,製作審計處罰決定書。第二十一條 審計機關在作出審計決定和審計處罰決定時,應當告知被審計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作出審計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被審計單位和有關責任...
自由裁量權)選擇處罰方式處罰程度。即法律法規規定處罰的上限、下限。嚴格掌握輕重處理標準。法規引用確當。引用國家已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衡量,並進行處理處罰,是審計的重要基本原則。引用法律法規正確、準確、恰當,有利於審計工作的開展及審計決定的落實,減少審計風險。
審計機關應當根據已查明的事實,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規定,對照《江蘇省審計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附屬檔案),確定違法程度和處罰標準。當事人符合本辦法不予行政處罰、減輕或者從輕行政處罰規定的,應當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減輕或者從輕行政處罰的決定。當事人同時具有減輕、從輕、從重行政處罰情形的,應當考慮...
是指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依法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以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行為,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審計處罰範圍、種類和幅度內,決定對被審計單位或者有關責任人員是否給予審計處罰、給予何種審計處罰及幅度等進行...
第十八條 審計聽證會結束後,主持人應當將審計聽證筆錄、案卷材料等一併報送審計機關。審計機關根據審計聽證筆錄以及有關審理意見,區別以下情形作出決定:(一)確有應受審計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審計處罰;(二)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予審計處罰;(三)違法行為輕微,依法依規可以不予...
《部門預算資金管理審計定性處理處罰依據》是一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有。內容簡介 本文結合審計實踐,分類列舉部門預算管理活動中可能發生的若干問題,總結審計常用定性表述和審計定性依據、審計處理處罰依據,為被審計對象從事部門預算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法規導引,同時也是一本審計人員實用的法律...
常見的8類問題,分別為違反企業財務核算法規行為、違反企業境外投資管理法規行為、違反PPP項目法規行為、違反融資擔保法規行為、違反糧食管理法規行為、違反印刷行業管理法規行為、違反港口管理法規行為、違反企業投資項目管理法規行為,涵蓋431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濟活動行為,針對每個違規行為列舉了審計定性依據和審計處理處罰...
第二十條 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的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的,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依法作出審計處罰決定,製作審計處罰決定書。 第二十一條 審計機關在作出審計決定和審計處罰決定時,應當告知被審計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作出審計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被審計單位和有關責任...
《相同經濟業務審計定性處理處罰依據》是一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有。內容簡介 本書包含相同經濟業務審計中常見的5類問題,即違反審計法規行為、違反會計核算法規行為、違反貨幣資金法規行為、違反國有資產管理法規行為、違反監察法規行為以及違反其他法律法規行為,涵蓋318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第五條 審計機關依照審計法和本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依照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政策、標準、項目目標等方面的規定進行審計評價,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處理、處罰的決定。第六條 任何...
◆ 地方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1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經濟法律 法規,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方面3 1.地方黨委或政府未根據本區域實際情況貫徹執行有關經濟法律法規3 2.地方黨委或政府未根據本區域實際情況和有關經濟法律法規的規定研究制定 法規制度或政策...
《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審計定性處理處罰依據》是一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有。內容簡介 本書包括五篇:違反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法規行為、違反建設項目征地拆遷法規行為、違反建設程式法規行為、違反建設項目實施管理法規行為、違反建設項目財務核算法規行為;共整理形成383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濟活動...
第七條 實施行政處罰,適用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但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法律、法規、規章已被修改或者廢止,且新的規定處罰較輕或者不認為是違法的,適用新的規定。第八條 行政處罰應在法定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內,按照《廣州市審計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見附屬檔案,以下稱《基準》)實施。...
《社會保障資金管理審計定性處理處罰依據》是一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有。內容簡介 本書全面系統梳理了社會保障審計中常見違規行為,結合最新的法律法規,對每種具體違規行為編輯整理其審計定性依據和審計處理處罰依據,為審計人員提供常用定性表述及適用法規導引,是一本實用的社會保障審計工具...
《部門經濟業務審計定性處理處罰依據》是2020年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有 。內容簡介 本書包含部門經濟業務審計中常見的14類問題,包括違反統計管理法規行為、違反廣電管理法規行為、違反公檢法司管理法規行為、違反城鄉建設管理法規行為、違反國家文物管理法規行為、違反海事管理法規行為、違反內河...
《金融機構業務審計定性處理處罰依據》是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友。內容簡介 本書列舉了金融機構業務審計中常見的7類問題,包括違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法規行為、違反保險經營管理法規行為、違反證券經營管理法規行為、違反信託經營管理法規行為等,共涉及具體違規行為786種,內容豐富、結構嚴謹、條目...
《自然資源管理與環境保護業務審計定性處理處罰依據》是一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有。內容簡介 本書分自然資源審計類、環境保護審計類兩篇,分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規行為、違反礦產資源管理法規行為、違反古生物化石保護法規行為、違反自然環境保護管理法規行為、違反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法規行為...
《稅收征管業務審計定性處理處罰依據》是一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有。內容簡介 本書分違反增值稅征繳法規行為、違反關稅征繳法規行為、違反企業所得稅征繳法規行為、違反個人所得稅征繳法規行為、違反其他各稅征繳法規行為、違反納稅人繳稅義務法規行為、違反稅收徵收法規行為7個問題大類,...
《教育科研經濟業務審計定性處理處罰依據》是一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有。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圍繞教育審計領域的實踐經驗展開,分違反中國小教育管理法規行為、違反高等教育管理法規行為、違反科技管理法規行為、違反科研經費管理法規行為4個問題大類,收錄審計實踐中常見問題242個,針對問題逐一...
審計結論是在審計工作結束時,審計人員根據收集的大量審計證據而對被審計單位或事項作出的最後論斷。一般以書面形式在審計報告或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中表示。審計結論具有很大的權威性,應事先徵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一旦正式宣布,應監督被審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執行。被審計單位如對審計結論持有異議,可在一定時間內向上一級...
第五條 審計機關依照審計法和本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依照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政策、標準、項目目標等方面的規定進行審計評價,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處理、處罰的決定。第六條 任何...
第十條 對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等因素基本相同的違法行為,在實施行政處罰時,適用的法律依據、處罰種類應當相同,處罰幅度應當基本相當。第十一條 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應當責令改正的違法行為,必須要求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第十二條 實施從重、從輕或者免予處罰時,應當在審計決定書和審計處罰決定書中說明理由。第...
審計預處罰制 審計預處罰制審計預處罰制是根據《審計機關處理處罰的規定》為規範審計執法行為在下達審計決定書前下達預處罰告知書。
第五條審計機關依照審計法和本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依照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政策、標準、項目目標等方面的規定進行審計評價,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處理、處罰的決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