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安徽省戶外廣告的監督管理,促進戶外廣告業的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戶外廣告監督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81202
- 發布文號: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70號
- 發布日期:1995-12-25
為了加強對安徽省戶外廣告的監督管理,促進戶外廣告業的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為了加強對安徽省戶外廣告的監督管理,促進戶外廣告業的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的辦法。【生效日期】1996-01-01【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70號)《安徽...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城管部門)是本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的主管部門,負責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的規劃、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工作。區城管部門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負責本區域內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的管理和監督工作。開發區城管機構受...
前款規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會同城管委進行監督管理,並負責取締清除。第十七條 戶外廣告必須保持完好,對陳舊破損廣告,應及時修復更新,廣告框架閒置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天。第十八條 橫(條)幅、氣球等廣告在宣傳活動結束後必須按時拆除,...
第二條 在本市市區、開發區範圍內從事戶外廣告設定活動實施對戶外廣告設定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設定是指利用建構築物外側、市政公用設施及其他戶外場所的城市空間設定廣告牌或者具有廣告內容的霓虹燈、燈箱、...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戶外廣告發布內容的監督管理職責。第二十五條 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的維護、管理由設定人負責,並承擔安全檢測和檢查責任。 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定人應當加強日常維護管理,保證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安全。戶外廣告和...
第五條 市、區人民政府,安徽省江北產業集中區、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蕪湖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建立戶外廣告設定管理綜合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戶外廣告設定管理中的重大事項,對所轄區域範圍內的戶外廣告設定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六...
六安市城市規劃區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戶外廣告設定的監督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維護廣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戶外廣告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六安市城市規劃區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六政〔2007〕3號),結合本市實際...
第一條 為規範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的設定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間資源,美化城市市容環境,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
戶外廣告管理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廣告監督管理、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公安等部門,依照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戶外廣告的設定規劃、管理辦法,對戶外廣告實行的規範化管理。一般說來,戶外廣告的設定不得妨礙交通、市容和風景地區的優美...
第四條 市市容管理部門是市區戶外廣告設定的管理機關,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市戶外廣告設定規劃,組織對全市的戶外廣告資源進行有償出讓,並對本市各類戶外廣告設定行為進行監督。直接負責市區主要道路...
政策措施是:放寬市場主體準入條件;加大財稅扶持力度;積極爭取提供信貸支持;落實用地支持政策;規範戶外廣告管理。意見全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廣告業發展的意見 皖政辦〔2012〕66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決定修改,現予以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局 長 王眾孚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內容 第一條 為規範戶外廣告登記管理,促進...
第三條 戶外廣告位實行有償使用制度。戶外廣告設定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戶外廣告位有償使用費。第四條 市市容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城市戶外廣告經營權的出讓管理工作,市財政部門負責戶外廣告位有償使用費的徵收和使用監督管理,市城鄉...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蚌埠市建立招標投標統一市場的若干規定》和《蚌埠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市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門是本市戶外廣告登記及監督管理機關。 市建設與規劃、公安、交通、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共同做好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工作。 第五條 戶外廣告設定納入城市總體規劃,通過市場化運作實行...
第六條 市、縣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戶外廣告設定。市、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廣告經營者的資格審批和廣告內容的審查。市、縣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戶外廣告設施的監督管理。第二章 場地和設施 第七條 戶外廣告的設定必須符合...
本辦法所稱招牌設定,是指在經營地、辦公地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上,設定用於表示名稱、字號、商號的標牌、標誌、燈箱、霓虹燈、字型符號的行為。第四條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的監督管理工作。公安、城鄉規劃、...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市容部門頒發的服務許可證。市容部門應當對環境衛生服務企業加強監督管理。第五章 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 第四十四條 市、縣市容部門應當會同規劃等部門,根據城市...
第四十九條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按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規章設定罰款限額的相關規定執行。第五十條本條例自2017...
第四條 河池市市政管理局是本市戶外廣告設定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戶外廣告設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規劃範圍內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和管理工作。河池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戶外廣告發布監督管理機關,負責本市戶外廣告的登記、內容...
市工商部門負責戶外廣告的內容審查、登記及監督管理。市規劃部門參與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工作。市氣象管理機構負責氣球廣告的經營資質審核、施放審批及其監督管理。市公安、建設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第五條 市城市...
市城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區城管部門戶外廣告審批業務的監督,制定具體的監督辦法。第六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部門)是戶外廣告內容的主管部門,負責戶外廣告內容監督管理。第七條 規劃國土、交通運輸、公安、氣象、財政等部門...
第三條 戶外廣告主、戶外廣告經營者、戶外廣告發布者和戶外廣告監督管理者,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戶外廣告經營、管理活動,必須遵守有關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第四條 戶外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健康、合法,有利於社會主義...
第五條(協作機制) 城市管理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動協作機制,及時互通管理信息,協作配合對戶外廣告設定進行監督管理。第六條(科學研究)鼓勵和支持戶外廣告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和採用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提高城市...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設定包括以下情形:(一)利用戶外場地、建(構)築物、市政設施等設定展示牌、霓虹燈、發光字型、電子顯示裝置、燈箱、廣告欄、宣傳欄、...
第二條 市城市規劃區內戶外廣告的設定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戶外廣告的登記、內容審查及其監督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商品生產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
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戶外廣告管理職能情況的監督。第二章 規劃編制與許可 第八條 市規劃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戶外廣告專項規劃,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可以根據需要,組織編制城市重要區域、重點地段戶外...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戶外廣告和招牌的設定與監督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戶外廣告設定,是指利用下列載體,以文字、圖像、聲音、電子顯示裝置、實物實體造型等表達方式,向戶外公共空間發布廣告的行為:(一)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