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生物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2009年11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9〕116號印發《關於加快生物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發展生物產業意義重大,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發展目標,生物產業發展的主要任務,加快生物產業發展的保障措施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生物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09〕116號
  • 成文時期:2009年11月10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09年11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生物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生物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皖政〔2009〕116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發展改革委生物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07〕23號)和《關於印發促進生物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9〕45號)精神,抓住當前生物產業迅猛發展的歷史機遇,大力推進我省生物產業加快發展,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生物產業意義重大
生物產業是當今世界最富有活力的朝陽產業之一,是發展前景廣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生物產業,對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等,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我省生物資源豐富,具有一定的產業基礎和科研實力,“十一五”以來,全省生物產業快速發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蚌埠、合肥、亳州和蕪湖四大產業集聚區,湧現出豐原生化、安科生物等一批知名企業。但總體上,我省生物產業規模還偏小,缺少帶動性強的領軍企業,對經濟成長的貢獻還有限。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推進科學發展、加速安徽崛起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發展生物產業的重要意義,把加快生物產業發展擺在重要位置,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做大做強生物產業。
二、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培育領軍企業、壯大產業規模為目標,以自主創新為動力,以重大項目為支撐,以招商引資引技引智為抓手,大力促進生物產業集群化、規模化發展,儘快將我省建設成為全國重要的生物產業基地。
(二)主要原則。一是突出重點,集聚發展。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充分發揮我省的特色和優勢,把握主攻方向,圍繞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集中力量進行突破。二是加強培育,注重引進。在培育本省生物企業的同時,瞄準國內外領軍企業,有針對性地招商引資,壯大企業群體。三是合作研發,強化創新。針對重點發展領域,加強與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強技術創新,積極開發套用生物技術,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拳頭產品。四是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強化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以利益為紐帶,使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和產業化主體。
(三)主要目標。力爭到2012年,全省生物產業產值超過1000億元,培育20—30個年銷售額在億元以上的生物技術產品,形成年銷售收入超100億元的骨幹生物企業,建成一批產值超200億元的生物產業基地。到2015年前後,努力將生物產業逐步培育成為全省的支柱產業。
三、生物產業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突破五大領域。
1.生物醫藥。鼓勵發展肝炎、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疫苗和診斷試劑,積極發展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生物技術藥物、小分子藥物、現代中藥。做大做強重組人干擾素、母牛分枝桿菌、尿多酸肽、鹽酸安妥沙星、疏風解毒膠囊、華蟾素等大品種。支持丹皮等30種道地中藥材進行規範化種植。重點開發中藥提取物、植物提取物、中藥配方顆粒新品種、中西藥結合製劑等新品種。大力發展生物醫學材料、臨床診斷治療康復設備等產品。
2.生物農業。鼓勵採用現代生物技術,選育優質水稻、小麥、玉米、棉花等良種,提高禽畜、水產品的良繁率。大力發展生物農藥、生物肥料、獸用中藥、可降解生物農用薄膜、改善水生態益生菌等綠色農用生物製品,擴大胺基酸、生物色素等飼料與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規模。採用生物製品保護和改善水域生態環境,發展健康養殖。促進特色經濟林木品種和觀賞植物的選育、套用和產業化,加強野生動植物基因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
3.生物能源。積極發展以非糧作物生產生物乙醇,攻克纖維素乙醇生產關鍵酶技術;支持生物石油、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的開發和產業化;鼓勵採用生物石油精煉技術,促進燃料乙醇和多種生化產品聯產。鼓勵利用秸稈等生物質直燃、氣化發電、熱解液化、加工緻密成型燃料。支持利用油料作物、棉籽油、餐飲業廢棄油等生產生物柴油。
4.生物製造。鼓勵發展生物可降解性和生物相容性好的高分子材料。支持以非糧生物質為原料,生產檸檬酸、乙烯、聚乳酸等生物材料和環氧乙烷、乙二醇等單體原料;提高木糖醇、檸檬酸等生物基化學品的生產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鼓勵纖維素酶、半纖維素酶等技術的研發和套用。提高生物技術對醫藥、化工、釀造、食品、農產品加工、飼料、紡織、造紙、製革等傳統製造過程的改造,促進節能降耗,減少環境污染。
5.生物環保。重點發展高性能水處理絮凝劑、殺菌劑等生物技術產品,支持利用生物技術產品進行清潔生產工藝技術開發,鼓勵生物環保技術在廢水處理、垃圾處理、大氣污染防治、礦區、煤礦塌陷區生態修復等方面的套用,推動生物環保產業快速發展。
(二)著力培育生物產業基地。
鼓勵各地建設各具特色的生物產業基地和產業鏈,將符合條件的產業基地和產業鏈,納入省“861”行動計畫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畫,並給予重點扶持。
產業基礎好的市要完善產業發展規劃,做大做強骨幹企業,延長產業鏈,形成集聚效應。創新能力強的市要加大科研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力度,努力培育新的產業增長點。蚌埠、合肥、亳州、蕪湖等市要充分利用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科研機構實驗中心等創新平台,依託骨幹企業,加快推進秸稈、玉米芯等農作物廢棄物綜合利用,促進生物能源、生物製造業的規模擴張;積極開發基因工程藥物、生物醫學材料和臨床診斷治療康復設備;加大農作物良種選育力度,擴大良種生產規模;大力發展生物農藥、生物肥料、新型飼料添加劑、水處理絮凝劑等農用生物製品和生物環保產品;做大做強中藥提取物、植物提取物、中成藥、中藥配方顆粒、中藥飲片、中藥保健品、中藥獸藥;加強道地中藥材規範化種植基地建設。
省內其他各市要依託自身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發展各具特色的生物技術產業鏈和產業集群。阜陽、宿州、淮南、淮北等地要加大生物能源、生物化工、生物環保、生物藥及化學藥的開發生產,加快生物石油及提取物的開發和產業化,做大產業規模。沿江、江南和大別山區要推進生物醫藥、生物農藥、生物肥料、農作物和動植物新品種等生物技術產品的產業化,積極發展中藥材規範化種植和中藥新品種開發,加強物種資源保護。
(三)加速壯大企業群體。
1.培育領軍企業。壯大一批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優勢企業,通過擴大規模增強企業實力,提升品牌影響力,逐步發展成為產業基地和產業鏈的核心。加強招商引資,引進一批國內外生物大企業和大集團、生物技術領軍人才和企業領軍人才來我省投資創業,支持獨資建廠、兼併重組、設立分支機構。鼓勵一批省內非生物領域大企業或企業集團參與生物產業發展,實現企業多元化經營。
2.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鼓勵留學回國人員、科研人員、高校師生以技術、專利等作價,創辦科技型企業或科技中介機構;支持建立一批生物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幫助中小企業積極利用科研機構的專有技術和成果,提高自身競爭力;對量大面廣的中小生物企業,在借貸融資、小額擔保貸款、創業板上市、土地、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對發展勢頭好、潛力大的中小企業,要加大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力度,促其做大做強。
(四)增強創新能力。
1.促進企業創新。在生物醫藥、生物農業、生物能源、生物製造、生物環保等五大重點領域,依託領軍企業新建一批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檢驗檢測中心,提升發酵技術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中藥提取工程研究中心等已建創新平台的創新能力。支持企業進行自主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鼓勵企業進行管理創新、制度創新。
2.推動產學研結合。支持省內生物企業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合作開發生物技術產品和創製新藥,共同開展生物技術專利成果的開發和產業化。在基因工程蛋白質和多肽類藥物、疫苗和體外檢測試劑、現代中藥、中藥材和植物提取物、新型化學藥物、農作物新品種培育、動植物新品種繁育、新型綠色農用生物製品、農產品精深加工、新型酶製劑開發等領域,支持骨幹企業與省內外等科研機構組建產學研聯盟、共建研發機構、實行合作研發。省有關部門要加強共同研發和試驗平台建設。對取得新藥臨床批件的企業,省、市政府要給予適當補貼。
四、加快生物產業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生物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由省政府領導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建立省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科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環保、統計、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共同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研究制定促進生物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實施產業發展的年度計畫,做好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檢查和評估工作。成立生物產業專家諮詢委員會,對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諮詢研究。省有關部門要做好生物資源調查、評價和生物產業統計工作。各市要成立相應機構,出台配套措施,加速推動生物產業基地和產業鏈建設。
(二)加大政府投入。省科技計畫要加大對生物技術攻關的扶持力度。省各類高新技術產業化、技術創新與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要向生物產業基地和產業鏈傾斜。國家和省級資金支持的項目,各市要配套一定比例的投資。
(三)拓寬融資渠道。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開發銀行《關於共同推動生物產業融資工作的意見》(發改高技〔2007〕1258號)精神,引導政策性金融機構加大對生物產業的支持力度。支持不同條件的生物企業到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上市或在境內外上市籌資;鼓勵未上市生物企業到全國及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交易;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生物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和企業融資券。
(四)培養引進人才。支持省內各類高等院校加大對生物技術人才的培養力度。建立完善全省生物產業人才庫,圍繞新建和在建重大項目,引進和培育領軍人才。對引進的生物高層次人才,在研究經費、職稱評聘、創業啟動資金、個人所得稅等方面提供政策優惠和資金扶持。鼓勵生物產業智慧財產權所有人以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鼓勵職務發明作價入股。
(五)加強生物園區建設。蚌埠、合肥、亳州、蕪湖等有條件的市及有條件的縣,要在開發區中建設生物產業園。進一步加大對生物企業的用地支持,經生物產業主管部門批准的新建生物產業項目用地,各地要優先安排年度用地指標;對一次全額繳納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生物企業,可準許分期或分年繳納。新設立的生物企業,地方政府要在土地審批、相關收費、工商註冊等方面給予優惠。
(六)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幫助生物企業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相關工作,切實幫助生物企業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支持生物企業申報國家級、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積極培育生物產品市場需求,完善生物產品市場準入政策,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市場競爭秩序。在同等條件下,政府要優先採購自主創新生物產品,加快推進生物醫藥產品的非處方藥進程。重視對生物產業發展的宣傳引導。加強對生物產業的政策諮詢、信息、法律、培訓、評估等專業化服務。
(七)爭取國家支持。積極申報和爭取各類國家自主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資金支持的項目。爭取若干生物產業基地列入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建設計畫,爭取國家非糧燃料乙醇試點、生物柴油試點、生物多樣性評價試點、創業風險投資試點,爭取在我省開展生物企業聯合發行債券試點。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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