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意見》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為充分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引領帶動作用出台的意見,發布於2015年4月2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意見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

意見全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央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和“中國製造2025”戰略部署,充分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引領帶動作用,省政府決定加快建設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是指在相對集中的區域,匯聚產業配套完備、創新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規模效益顯著的產業群體。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是提升產業競爭力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是推進調結構、轉方式、促升級的強大動力,也是建設美好安徽的重要任務。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地條件
根據“戰略思維、遵循規律、立足現有、放眼前沿、市場引領、政策支持”的基本原則,堅持高水平起步、高標準要求,按照產業領域、產業基礎、龍頭企業、創新能力、支撐項目等5個方麵條件,在現有各類園區中比選確定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以下簡稱基地)。
(一)產業領域。符合國家提升製造業競爭力戰略方向,具有廣闊成長空間,現有和未來預期增長明顯高於全省規模以上工業增速,主要產品市場需求旺盛或能替代進口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二)產業基礎。區內已經形成較為完整的產業鏈和初具規模的產業集群,技術研發、檢驗檢測、金融服務、市場開拓、現代物流、人才培養、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體系相對完善,水電路網和污染物處理等基礎設施較為完備。
(三)龍頭企業。區內擁有(或者近期有明確投資意向)1家或幾家產業規模、技術水平、產品質量和性能處在國際先進、國內一流水平,在行業內有重要影響力,對上下游企業有較強輻射帶動作用的優勢骨幹企業。
(四)創新能力。擁有一定數量的國家級或省級創新平台,擁有高水平的創新創業團隊、行業領軍人才和持續豐富的創新資源,具備較強的技術成果轉化能力,主導或參與國家、行業標準制定,在本領域創新體系中有較強話語權。
(五)支撐項目。圍繞產業鏈發展的關鍵環節,有一批重大項目開工建設,一批前期項目順利推進,能在較短時間大幅提升產業規模和核心競爭力。
二、發展目標
到2017年,單個基地的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總產值達到500億元或3年(2014-2017年)翻一番,稅收累計增長不低於50%。到2020年,單個基地的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總產值超過1000億元或3年(2017-2020年)再翻一番,稅收累計增長不低於30%。通過加大建設力度,力爭在若干重點領域掌握一批關鍵核心技術並實現產業化,建立一批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產業聯盟,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領軍企業,打造一批安徽製造的知名品牌,形成支撐安徽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
三、支持政策
(一)設立專項引導資金。設立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建設專項引導資金,自2015年起每年安排20—30億元,支持重大項目建設、新產品研發和關鍵技術產業化、重大技術裝備和關鍵零部件及新工藝示範套用、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平台和第三方檢驗檢測平台建設等。省級其他相關專項資金優先向基地傾斜。
(二)做大產業投資基金規模。通過財政注資、引進社會資本等方式,將省高新技術產業基金規模逐步擴大到200億元以上。省高新技術產業基金通過參股等方式引導支持市、園區設立產業基金,對基地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重大項目予以支持。
(三)強化要素保障。在地方政府債券規模中安排一定額度,支持基地所在市政府籌集資金專項用於基地公共服務項目建設。鼓勵金融機構為基地建設制定系統性融資規劃,合理提高綜合授信額度。引導保險資金參與基地建設。支持基地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和發行各類債務融資工具。基地重大項目建設用地按需申報,在省級預留建設用地指標中優先安排解決。
(四)優先爭取國家支持。優先申報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試點等國家級示範基地。優先爭取基地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或建設項目申報國家重點產業技術與開發、重大科技專項、發行戰略性新興產業債券等各類支持。優先爭取國家重大項目、重大創新平台在基地布局。
(五)支持創新能力建設。省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皖創新創業等各類人才激勵政策優先向基地傾斜。支持基地以龍頭企業為主體,聯合科研院所、上下游企業、重要用戶建設各類創新平台。鼓勵境內外龍頭企業在基地設立地區總部和研發中心,支持基地企業在境內外兼併重組擁有核心技術、高端品牌、行銷渠道的企業和科研機構。
(六)創新體制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在基地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產業技術創新機制。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改進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準入管理。完善和落實優先使用創新產品的採購政策。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員股權激勵力度。支持基地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負責同志任組長,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國資委、省政府金融辦、省投資集團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政策制定、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具體承擔協調落實領導小組議定的各項任務和日常服務工作。
(二)明確工作責任。基地採取“申報制”,由所在市組織相關園區申報。園區是推進主體,負責編制基地實施方案,推進基地建設。相關市政府是責任主體,承擔基地規劃、建設管理和要素保障等任務。基地方案由市政府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集中組織評估,擇優選擇初選名單,報省政府審議確定後,在園區加掛“安徽省×××(產業名稱)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三)強化考核評估。建立優勝劣汰、動態調整機制,突出獎懲激勵導向。基地獲批後,按照實施方案,領導小組與所在市政府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委託第三方對基地建設工作推進情況和產業發展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評估。對考評結果優秀的加大資金支持,對連續2年考評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對弄虛作假的追回省財政支持資金本息。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5日

內容解讀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意見》政策解讀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意見(皖發〔2015〕48號)》(以下簡稱《意見》),這是適應經濟新常態,做好經濟工作和推動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意見》思路清、力度大、要求高、責任重。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意見》出台背景
一是加快培育安徽經濟新的增長動力。當前,我國經濟已經進入服務業為主的階段,但我省仍處在工業化主導時期,工業依然是拉動經濟成長的主要動力。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我省工業增速不斷下滑,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度明顯減弱。以煤炭、鋼鐵等為代表的長期支撐安徽發展的部分傳統產業持續低迷,發展空間受限,加快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成為當務之急。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產業發展的有效途徑,有利於降低企業成本,提升區域創新水平,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為全省經濟持續發展提供新的增長動力。
二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推進制造業轉型發展,建設製造業強國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2月初,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了《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三年行動計畫(2015-2017)》。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體經濟是國家的本錢,要發展製造業尤其是先進制造業”。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堅持創新驅動、智慧型轉型、強化基礎、綠色發展,加快從製造大國轉向製造強國。”3月25日,李克強總理專題部署加快推進實施“中國製造2025”,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因此,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是貫徹落實中央調結構轉方式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提升我省製造業產業競爭力的切入點和突破口,
三是延續提升既有產業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陸續推出了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做大做強主導產業、加快發展高成長性產業等一系列戰略部署,為促進我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提出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就是為了更好地解決決策落地的問題,解決把發展的思路轉變為現實的問題,解決打造“三個強省”、建設美好安徽切入點和突破口的問題。
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基本條件
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是指在相對集中的區域,集聚產業配套完備、創新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規模效益顯著的產業群體。《意見》中,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基本條件,從產業領域、產業基礎、龍頭企業、創新能力和支撐項目5個方面進行設定,也是“領軍企業-重大項目-產業鏈-產業基地”推進思路的凝練,條件之間內在關聯,系統周密。
一是產業領域。為了拓寬各地產業發展思路,《意見》中沒有明確界定產業領域,但要符合國家提升製造業競爭力的戰略方向,具有廣闊成長空間,能明顯帶動我省產業轉型升級。同時,國家產業政策中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以及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禁止列入基地申報範圍。
二是產業基礎。推動產業發展,如果沒有一定的產業基礎,短期內難以實現突破,因此,《意見》中要求園區內已經形成較為完整的產業鏈和初具規模的產業集群,以及公共服務體系和基礎設施。要依託現有園區,完善和提升現有園區功能和能級。
三是龍頭企業。企業是基地建設的主體,做大做強龍頭企業對於基地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龍頭企業的界定,是指處在產業鏈核心環節、在行業有一定影響力、對上下游企業有較強輻射帶動作用的骨幹企業。
四是創新能力。突出創新驅動,不走單純拼資源、拼規模的路子,包括三個關鍵點:一是有創新平台,如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二是有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如列入國家“千人計畫”、“萬人計畫”、省創新創業特支計畫、省“115”產業創新團隊等;三是有創新成果,有較強的研發實力和技術成果轉化能力,主導或參與國家、行業標準制定。
五是支撐項目。基地建設,最後都要落在項目建設上,沒有項目就沒有發展。支撐項目不僅看數量,更要看質量。是否具有產業鏈關鍵環節的重大項目將是評估基地和資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三、建設基地的戰略目標
《意見》中對基地發展目標進行了科學設定,既強調“量”(規模指標),更強調“質”(稅收指標);既注重存量(500億元的門檻),更突出增量(三年翻一番)。具體分兩個層次表述:
一是基地發展的總目標。通過加大基地建設力度,力爭在若干重點領域掌握一批關鍵核心技術並實現產業化,建立一批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產業聯盟,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領軍企業,打造一批安徽製造的知名品牌,形成支撐安徽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
二是單個基地發展的目標。到2017年,單個基地的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總產值達到500億元或三年(2014-2017年)翻一番,稅收累計增長不低於50%。到2020年,單個基地的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總產值超過1000億元或三年(2017-2020年)再翻一番,稅收累計增長不低於30%。
其中,單個基地發展的目標也可視作申報條件,各地在申報時,要提出2017年、2020年總體發展目標和分階段目標。
四.《意見》提出的支持政策
《意見》提出的6個方面政策措施,無論是專項資金使用方向,運用產業基金支持,還是創新能力建設等,無一不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精神,以及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
一是設立專項引導資金方面。通過加大投入、整合統籌自今年起每年安排20-30億元,重點用於四大領域:一是支持基地重大項目建設,切實提升基地產業規模效益;二是支持產業鏈核心環節的關鍵技術產業化,加快基地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三是支持示範套用項目,包括首台套重大按技術裝備及新產品,以及新工藝的首次套用,促進國產設備技術的推廣套用;四是支持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包括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平台、第三方檢驗檢測平台等,為創新能力發展營造基地發展環境。
二是產業投資基金方面。通過財政注資、引進社會資本把省高新技術產業基金規模擴大到200億元以上,增強其對基地建設的支持能力。同時,鼓勵市、園區設立產業基金,省高新技術產業基金通過參股子基金等方式予以支持,建立省市聯手、合力推動基地建設的工作格局。
三是要素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在地方政府債券規模中安排一定額度,支持基地所在市政府籌集資金專項用於基地公共服務項目建設。二是鼓勵金融機構為基地建設制定系統性融資規劃,合理提高綜合授信額度。引導保險資金參與基地建設。三是支持基地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和發行各類債務融資工具。四是基地重大項目建設用地按需申報,在省級預留建設用地指標中優先安排解決。
四是爭取國家支持方面。包括優先申報國家級示範基地、優先爭取基地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或建設項目申報國家資金、債券等各類支持。
五是支持創新能力建設方面。在充分運用好現有的創新試點省“1+6”等各類創新政策的同時,鼓勵境內外龍頭企業在基地設立地區總部和研發中心,支持基地在境內外兼併重組擁有核心技術、高端品牌、行銷渠道的企業和科研機構。
六是創新體制機制方面。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充分發揮企業在基地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產業技術創新機制。二是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改進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的準入管理。三是完善和落實創新產品的採購政策。四是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員股權激勵力度。
五、《意見》對工作落實的要求
省政府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省政府負責同志任組長,省發展改革委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具體承擔協調落實領導小組議定的各項任務和日常服務工作。省科技廳將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加大對基地創新的政策支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將配合做好相關工作。省財政將挖掘財力空間,會同有關部門出台資金管理辦法和基金增資擴股方案等。省國土廳將統籌考慮用地指標安排,保障基地發展用地需要。省投資集團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基金支持基地建設的具體方案,儘快進入實質性運作階段。其他相關部門也將根據各自職能,研究支持基地建設的具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園區是推進主體,負責編制基地實施方案,推進基地建設。在做大做強龍頭企業的同時,加強產業鏈上下遊資源整合,構建產業合作平台,引導配套企業集聚,推動關聯產業發展,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
相關市政府是責任主體,具體指導基地建設,要根據領導小組批覆的基地建設方案,細化推進舉措,建立執行機構,抓好要素保障,營造發展環境,確保省政府出台的各項政策貫徹落實,基地建設的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六、基地申報流程
基地採取“申報制”,園區負責編制基地建設實施方案,由市政府通過網上平台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並附承諾書。按照“一個產業每年對應一個基地,一個園區每年申報一個基地”的原則,領導小組辦公室委託國內一流的諮詢機構對實施方案進行評審,擇優提出擬支持基地的初選名單,報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批覆實施方案並下達資金計畫。獲批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在園區加掛“安徽省×××(產業名稱)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七、基地考核評估
建立優勝劣汰、動態調整機制,突出獎懲激勵導向。基地獲批後,按照實施方案,領導小組與所在市政府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領導小組辦公室委託第三方每年對基地建設工作推進情況和產業發展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評估。對考評結果優秀的加大資金支持,對連續2年考評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對弄虛作假的追回省財政支持資金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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