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旅遊業的實施意見

2011年4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11〕3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旅遊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工作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18條。

工作任務是:合理布局,促進區域旅遊協調發展;提升業態,豐富旅遊產品體系;深化改革,完善旅遊發展體制機制;突出重點,推進旅遊重大項目建設;扶優扶強,壯大旅遊市場主體;強化促銷,拓展旅遊市場空間;最佳化環境,提升旅遊服務質量;完善網路,提升旅遊交通服務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旅遊業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11〕33號
  • 印發時間: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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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旅遊業的實施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旅遊業的實施意見
皖政〔2011〕33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由旅遊資源大省向旅遊經濟強省跨越,依據《安徽省旅遊條例》,現提出以下意見:

檔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旅遊業發展的人本化特質、多功能特點、開放性特徵,把我省旅遊業建設成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民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著力轉變旅遊業發展方式,促進產業融合升級;著力擴大產業規模,加快培育旅遊經濟成長點;著力推進資源整合,促進全省旅遊業協調發展;著力培育市場主體,增強旅遊業核心競爭力;著力強化政策創新,促進旅遊產業可持續發展。努力加快旅遊強省建設,為安徽崛起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化相結合。健全政府引導旅遊業科學發展的巨觀機制,完善合理配置旅遊資源的市場機制,全面構建政府引導、行業自律、社會力量參與的旅遊發展機制。
堅持擴大規模與提升效益相結合。加快培育旅遊市場主體,推進旅遊重大項目建設,同時,推廣技術創新和信息化套用,帶動旅遊發展方式轉變,促進旅遊產業轉型升級。
堅持重點突破與整體推進相結合。一方面,集中力量打造具有區域牽動力的旅遊知名品牌、重點項目和精品線路,實現優勢資源優先突破;另一方面,大力發展皖北旅遊等,推動全省旅遊區域協調發展。
堅持產業融合和資源整合相結合。加快推動旅遊業與三次產業的深度融合,積極拓展旅遊新領域和發展旅遊新業態,以產業融合帶動資源整合。
堅持深化改革與開放合作相結合。深入推進旅遊綜合改革,化解旅遊資源開發體制機制障礙,全面擴大旅遊業對外開放合作,吸引各類資本進入旅遊產業各個環節,以改革開放促進旅遊產業發展要素的集聚,激發旅遊產業發展活力。
堅持依託資源和創意創新相結合。科學開發旅遊資源,深度謀劃旅遊項目,大力促進歷史文化旅遊資源與現代科技、動漫創意的結合,提升旅遊產品的文化表現力和吸引力。
(三)發展目標。力爭經過5年左右的發展,全省旅遊接待總量和旅遊總收入等綜合指標進入中部領先、全國前十位次,實現旅遊產品特色化、旅遊市場多元化、旅遊服務規範化、旅遊要素配套化、旅遊企業規模化、旅遊設施現代化,基本建成旅遊強省和全國一流旅遊目的地。到2015年,全省接待入境遊客達到500萬人次、國內遊客達到4億人次,旅遊總收入達到3000億元以上,全省旅遊消費相當於居民消費總量的10%以上,全省旅遊業提供直接就業100萬人以上,帶動城鄉間接就業500萬人以上。
二、工作任務
(四)合理布局,促進區域旅遊協調發展。積極構建區域協調、城鄉互動的旅遊發展格局。加快建設皖南國際旅遊文化示範區,吸引高端遊客,拓展入境市場,建成國際旅遊勝地;重點發展以商務、科教、城市旅遊和環巢湖生態休閒度假體驗旅遊等為特色的合肥經濟圈旅遊區,建成國內知名的旅遊目的地;著力打造以文化創意為主打產品的皖北旅遊區,建成蘇魯豫皖區域性旅遊目的地;加快發展長江黃金水道旅遊帶,輻射大別山旅遊區和皖西南旅遊區,建成面向長三角、聯動武漢城市群、有全國影響力的旅遊目的地。全面提升黃山、合肥、蕪湖等旅遊中心城市綜合服務功能,促進縣域旅遊發展,推進長三角旅遊發展一體化,建立健全與國內重點旅遊省份、國際重點旅遊客源地之間的發展合作機制。
(五)提升業態,豐富旅遊產品體系。將旅遊觀光與休閒度假、體育健身、購物娛樂、商務活動結合起來,大力發展觀光、生態、文化(文物)、鄉村、森林、休閒度假、體育康健等旅遊,規範發展高爾夫球場、大型主題公園,有序推進旅遊度假區建設。實施精品旅遊戰略,構建徽文化、皖江城市、淮河風情、皖北歷史文化四大旅遊帶。圍繞“綠色、紅色、古色、特色”,重點打造“世界遺產精品之旅”、“徽文化體驗之旅”、“精彩皖江歡樂之旅”、“大別山錦繡山湖多彩之旅”、“環巢湖動感之旅”、“大琅琊飄逸之旅”、“淮河風情之旅”、“皖北養生之旅”等精品旅遊線路。充分挖掘文化資源,打造旅遊文化演藝精品。延伸旅遊產業鏈,大力發展旅遊裝備品、旅遊飯店用品和戶外旅遊用品製造業,定期舉辦旅遊商品設計大賽,支持建設一批特色旅遊商品研發中心、生產基地和購物場所。
(六)深化改革,完善旅遊發展體制機制。逐步轉變旅遊行政管理及相關部門的管理方式,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標準等手段,推動旅遊業科學發展。旅遊資源實行一體化管理和開發,跨行政區域旅遊景區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明確管理主體,同一個景區在同一個規劃指導規範下開發建設。依法積極穩妥地推進旅遊景區經營權、管理權與所有權分離。探索建立旅遊產權交易市場和旅遊投融資平台。推動國有旅遊企業加快建立以產權制度為核心,以股份制為主要實現形式的現代企業制度。
(七)突出重點,推進旅遊重大項目建設。加強旅遊項目謀劃,依託資源,突出創意,科學編制旅遊項目。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旅遊項目庫,分級調度,逐級負責,推進旅遊重點項目建設。城鄉建設要優先完善旅遊項目基礎配套設施,省重大項目建設規劃要充分考慮旅遊功能。組織實施全省旅遊項目“5233”行動計畫,“十二五”期間,在全省建設5億元以上的重大旅遊項目200個,實現旅遊項目投資總額3000億元以上,2015年旅遊總收入達到3000億元。以重大項目建設為支撐,著力打造世界遺產與徽文化游、九華山生態與佛教文化游、環巢湖休閒度假游、大別山彩色游、皖北楚風漢韻歷史文化游等旅遊產業集聚區。
(八)扶優扶強,壯大旅遊市場主體。支持旅遊企業兼併收購、合資合作、戰略重組,引導旅遊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鼓勵旅遊企業採取資本擴張、品牌輸出、特許經營等方式,推進連鎖、聯合和集團化經營,實現旅遊企業規模化、集團化、網路化發展。支持省屬旅遊企業整合國有旅遊資產,擴大規模,提升效益。加大旅遊業招商引資力度,支持中央、省屬大型企業投資旅遊業,鼓勵和吸引各類資本進入旅遊業各個環節。大力發展“專、精、特、新”中小旅遊企業。力爭用5年左右的時間,在全省培育20個年經營收入超10億元的旅遊企業,2—3個年經營收入30—50億元以上的大型旅遊集團。
(九)強化促銷,拓展旅遊市場空間。積極推行“區域聯動、部門聯合、企業聯手”的大旅遊行銷戰略,建立政府整體形象宣傳與企業產品促銷統分結合的旅遊宣傳促銷體系。省及各市、縣要圍繞重點旅遊目的地、旅遊線路做好整體形象策劃和包裝推介,推出特色鮮明的主題宣傳口號。要充分發揮外事、商務、僑務、對台等對外宣傳推廣平台作用,藉助文化(文物)、出版、電信、郵政等行業的傳播載體,創新豐富旅遊宣傳形式。要針對旅遊重點客源市場,綜合利用廣播、電影、電視、網際網路、報刊等媒體,探索設立旅遊諮詢中心,多渠道提升旅遊宣傳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十)最佳化環境,提升旅遊服務質量。建立健全旅遊服務標準體系,推進旅遊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旅遊監管體系、旅遊服務質量評價體系、旅遊誠信體系和旅遊投訴體系,完善旅遊企業信譽等級評估、重大信息公告和違規記錄公示制度。以信息化為主要途徑,建立健全旅遊信息服務平台,加快發展旅遊電子商務,積極開展旅遊線上服務,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構建旅遊數據中心、呼叫中心,完善省旅遊12301呼叫中心建設。探索發行區域旅遊“一卡通”。建立旅遊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旅遊緊急救援和旅遊保險體系。加強旅遊質監機構建設,加強部門和區域聯合執法。
(十一)完善網路,提升旅遊交通服務水平。積極引進大型航空公司在我省設立基地,探索組建合資旅遊航空公司。加快新增、加密國際和境外航線,大力發展與國內重要客源地之間的航空支線交通。加快省級紅色旅遊景區、國家3A級以上旅遊景區、省級旅遊重點項目連線交通幹線的旅遊公路建設。農村公路建設規劃中,通往A級旅遊景區的項目優先安排建設。發展城市旅遊交通專線,推動區域旅遊交通公交化。高速公路和高等級公路要設定規範化的旅遊指示牌,拓展高速公路服務區旅遊服務功能。推進長江岸線旅遊港建設。支持開展旅遊包機、專列、遊輪、遊艇等業務。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旅遊業發展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旅遊領導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對旅遊業的政策、資金支持。加強旅遊統計基礎工作,完善旅遊業發展統計指標體系,旅遊業主要發展指標納入對市、縣政府年度目標考核。每年召開一次全省旅遊發展大會,至少召開一次省旅遊指導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旅遊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旅遊產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和管理。各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形成推動旅遊業加快發展的整體合力。
(十三)強化規劃引領。將旅遊基礎設施和重點旅遊項目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建設規劃、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要為旅遊業發展創造條件、留足空間。科學編制“十二五”全省旅遊發展規劃及皖南國際文化旅遊示範區、合肥經濟圈旅遊區、大別山旅遊區、皖北旅遊區和皖西南旅遊區等區域旅遊發展規劃。各市、縣要在全省旅遊總體規劃的基礎上,有序銜接、科學做好本地旅遊發展規劃。要嚴格按規劃要求審批建設旅遊項目。
(十四)加大政府投入。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旅遊業發展的投入力度,省級旅遊發展專項資金逐年增加,到2015年不少於2億元。各市要逐步擴大旅遊發展專項資金規模,有條件的縣(市、區)要設立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十二五”期間,全省旅遊基礎設施投資增幅不低於固定資產投資增幅。對組織旅遊包機、旅遊專列和一次性組織遊客超500人來我省的旅遊企業給予獎勵。對評上全國5A級旅遊景區的單位、榮獲國家金星獎旅遊飯店、進入全國“百強”旅行社、全國旅遊商品大賽獲獎企業等給予獎勵。
(十五)落實稅費優惠政策。新增規模以上旅遊企業,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3年內用於支持企業發展。對納稅確有困難的虧損旅遊企業,可按稅收管理許可權辦理減免房產稅。對小型微利旅遊服務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企業所得稅。旅遊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在計征企業所得稅時作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旅遊商品生產企業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實行100%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鼓勵企業將安排職工旅遊休閒作為獎勵措施,相關費用可列入成本核算,並按規定稅前扣除。旅遊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符合所得稅優惠目錄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允許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從企業應繳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旅遊業用水、用氣、用電價格與工業並軌同價。旅遊飯店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不高於居民用戶收費標準,按年度客房入住率收取。旅行社可以接受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委託,為有關公務活動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會務服務。
(十六)保障旅遊業用地。優先安排納入省旅遊發展規劃的重點旅遊項目用地,對符合單獨選址條件的重大旅遊項目,用地計畫由省統籌優先安排。鄉村旅遊項目確需建設用地的,各地應在年度用地計畫中統籌安排。非政府單項投資1億元以上的旅遊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植被恢復費、配套費等規費可由受益地方政府按適當比例獎勵項目單位,返還的植被恢復費套用於項目綠化和植被恢復建設。以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租金可按年繳納。
(十七)增強金融支持。充分發揮企業信用擔保平台作用,加強旅遊投融資平台建設。支持旅遊企業採取項目特許權、運營權、旅遊景區門票質押擔保和收費權融資等方式擴大融資規模。靈活運用貸款風險補償、貼息、擔保貼費和獎勵補助等財政手段,引導信貸資金採取銀團貸款、集合信託等方式支持重大旅遊項目建設。鼓勵金融機構探索開發適合旅遊消費的金融產品,發展旅遊保險。鼓勵銀行提高旅遊企業整合重組的信貸授信額度和併購貸款額度,開辦小額旅遊按揭貸款業務,增強銀行卡的旅遊服務功能。旅遊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在200萬元以內的,由財政部門按照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支持,貼息資金由省級財政和地方財政各負擔一半。支持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進入資本市場,通過股票上市、企業債券、項目融資、產權置換等方式籌措資金。
(十八)加快人才培養。加強黨政幹部旅遊法律和政策知識培訓,將旅遊產業發展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培訓的內容。整合旅遊教育資源,大力發展旅遊職業教育,完善旅遊人才教育培訓體系。實施全省旅遊培訓計畫,加強旅遊從業人員培訓,提高旅遊服務水平。實施旅遊企業家培養工程,重點加強旅遊飯店、旅行社和景區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加快培養和引進旅遊規劃、策劃、行銷等專業人才。重視旅遊智庫建設,加強旅遊培訓國際交流合作。省財政每年安排的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及促進就業專項資金,可按規定用於旅遊行業人才培訓。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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