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新時期體育發展的意見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新時期體育發展的意見》是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2003年發布的一則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新時期體育發展的意見
  • 檔案文號:皖發〔2003〕8號
  • 頒布機構: 安徽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3年5月23日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新時期體育發展的意見
(2003年5月23日)
皖發〔2003〕8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體育工作的意見》(中發〔2002〕8號),現就加快新時期全省體育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增強人民體質、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體育文化需求為根本目標,以推動全民健身、提高競技水平為主要任務,實施“全運爭金,奧運爭光”戰略,改革創新,科教興體,依法治體,努力開創體育工作新局面,為加快發展、富民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貢獻。
主要目標:
加快推進民眾體育社會化。努力構建面向大眾的全民健身體系,完善民眾健身活動組織,改善民眾健身活動條件,使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口達到總人口的40%以上,使達到國民體質測試合格標準的人口占總人口的80%以上。
加快推進競技體育集約化。建立完善競技體育人才培養體系和“教、科、訓一體化”的訓練管理體制,一些運動項目達到亞洲或世界先進水平,在全國十運會等重大國內外比賽中實現爭先進位的目標。
加快推進體育產業多元化。培育體育市場,形成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
加快推進體育設施現代化。努力使全省人均占有體育設施面積、城鎮人口占有公共體育場地面積達到全國平均水平,省及合肥市建成能夠承辦全國綜合性運動會和亞洲、世界單項體育比賽的設施。
加快推進體育隊伍專業化。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運動員、教練員、體育科研和管理人員隊伍。
加快推進體育管理法制化。完善體育法規體系,建立職責分明、行為規範的體育管理體制。
二、繼續貫徹《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努力構建面向大眾的全民健身體系
緊緊抓住建設民眾健身場地、健全體育活動組織、舉辦經常性民眾體育活動三個環節,突出學校體育、社區體育和鄉鎮體育三個重點,堅持推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級、國民體質監測三項制度,按照親民、便民、利民的原則,構建多層面、多形式、多渠道的全民健身體系。全省培訓2萬名以上社會體育指導員,90%以上社區、80%以上建制鎮和50%以上鄉建有固定健身活動場所。積極扶持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園林體育化和體育園林化進程。
建立健全各級全民健身工作委員會,加強鄉鎮、社區文化中心(指導站)和全民健身晨晚練點建設,構建全民健身網路。完善國民體質監測,把科學健身指導和國民體質測試納入社會服務保障體系和社會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定期舉辦適合不同人群的綜合運動會和年度比賽,推廣科學的健身方法。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開展各種體育活動。注意把全民健身活動與當地經濟建設和文化、旅遊活動相結合。鼓勵社會各界資助民眾體育活動,推進民眾體育社會化。
三、以學校、鄉鎮、社區為重點,抓好青少年體育、農村體育和城市體育
各級教育、體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各級各類學校要保證體育課數量、教學質量和課餘體育活動時間,使青少年掌握基本運動技能,養成終身參加體育鍛鍊的良好習慣。繼續將體育加試成績計入中考總分。對市級以上正式體育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的學生,實行中考、高考加分和特招政策。抓好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為青少年體育鍛鍊創造條件。
鄉鎮和城市社區要把體育管理和服務列入工作範圍。鄉鎮、社區文化中心(指導站)要配備或聘用社會體育指導員,常年組織開展體育健身活動。
四、實施“全運爭金,奧運爭光”戰略,提高我省競技體育的總體實力
以在全運會、亞運會和奧運會等重大國內國際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為目標,實施競技體育“全運爭金,奧運爭光”發展戰略。根據“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調整、完善運動項目結構,創優勢項目,出尖子人才。
把各市在全運會上爭金奪牌作為核心指標納入市級體育工作考核體系。省轄市和全國體育先進縣(市、區)要形成1至2項優勢項目和特色項目。省要有一半項目具備在全運會上奪冠的實力,有三分之一項目具備在亞運會上奪牌的實力。
深化訓練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運動項目“一條龍”管理體制。
改善教練員結構,加強教練員培訓,提高教練員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水平,積極引進國內外優秀教練員。
建立以工作任務為核心的投入機制和突出成績的考核激勵機制。改革分配製度,提高對有突出貢獻的運動員、教練員、科研人員及其他特殊人才的待遇。完善獎勵政策,按照“突出金牌、兼顧獎牌、強化激勵”的原則,對承擔全運會亞運會奧運會任務的教練員實行年薪制,逐步提高在全運會、亞運會、奧運會上做出突出貢獻人員的獎勵標準。認真落實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的有關政策,確保優秀運動隊的穩定。
發揮科技對競技體育的促進和推動作用,加大對體育科研的支持。加強套用性研究,組織科技攻關,提高體育科技服務水平,提高“雙爭”戰略的科技含量。
五、完善後備人才培養體系,增強競技體育發展後勁
重點辦好100所左右省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100所左右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成20所左右國家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省轄市和50個以上的縣(市、區)要辦好1所以上納入普教序列的少年兒童體校。教育部門要繼續辦好體育特色學校(特色班),體育部門要加強對特色學校(特色班)的指導。建立40個左右省級單項體育後背人才基地,建立5-8個國家級體育後備人才基地。實施2008年奧運會後備人才建設工程,選拔100—150人重點跟蹤培養。省體育、教育、科技、人事、編制等部門要密切配合,整合現有體育教育、科技人才資源,加強安徽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和各體育運動學校的建設。
六、加快體育產業發展,完善體育經濟政策
各級政府要把體育產業納入經濟發展規劃,制定和完善發展體育產業的政策措施,降低體育產業市場準入“門檻”,吸引社會投資,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興辦體育產業,實現體育產業投資主體多元化。對民營、集體和個人開辦的體育健身經營項目按3%徵收營業稅;對按國家規定設立的青少年活動場所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開展的體育經營活動免徵企業所得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體育賽事、體育運動隊、公益性體育場館設施建設和體育活動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
積極引導大眾體育消費,重點培育體育健身娛樂、體育競賽表演、體育技術培訓、體育諮詢、體育用品市場。加強對體育市場的規範管理。擴大體育彩票銷售規模。規範體育產業統計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省體育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各級工商、稅務、城建等部門和金融機構要給予大力支持,為體育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七、加強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和建設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編制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建設規劃,並將其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整體規劃。農村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應當納入鄉鎮建設規劃。對新建非營利性的體育場館、全民健身示範區和其他公益性體育設施,在選址、立項、建設等方面給予優惠,符合劃撥供地條件的,以劃撥方式提供建設用地。對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有關規費,除應上交國家的以外,省、市兩級應依照有關政策規定予以減免。鼓勵多渠道籌資建設公共體育場館。繼續將體育彩票公益金作為引導資金,支持興建全民健身場所。幫助貧困地區修建公益性體育設施。
省里要建成集訓練、教學、科研為一體的安徽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和水上運動中心,形成新的省級體育訓練中心。要在合肥建成能夠承辦全國綜合性運動會或亞洲、世界單項體育比賽的設施。其他省轄市要建成相應規模的體育場、體育館、游泳池(館)和室內、外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各縣(市、區)要逐步建成標準田徑場、燈光球場、全民健身廣場、體育館(體育訓練館)、民眾健身館和標準游泳池。新建城市居民小區、經濟開發區和老城區改造必須配套建設公共體育設施,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建設和配置體育場地設施。
公共體育設施要向社會開放,提高利用率,收費標準要充分考慮民眾的經濟承受能力。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占、破壞公共體育設施。
八、深化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加強對體育工作的領導
各級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把工作重點轉移到貫徹國家方針、政策,研究制定體育發展規劃,依法加強行業管理和提供服務上來。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提高管理水平。要依法加強對社會體育、商業性體育競賽的管理。
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辦體育。各市、縣和有條件的街道、社區應依法成立體育協會。加強對體育社團組織建設和業務的指導,推進體育社團管理規範化,推進單項體育協會實體化。
要把體育事業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精神文明建設,納入政府議事日程,納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標。
各級政府要增加對體育事業的投入。縣級以上政府要將體育事業經費、基本建設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確保體育事業經費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增加。
加強體育法制宣傳教育,加強體育行政執法,開展體育行政執法監督和執法檢查。加強體育宣傳報導工作,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為體育事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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