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流通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 文號:皖政〔2005〕116號
- 發布時間: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流通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生產、引導消費、吸納就業、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已成為經濟發展的先導性產業。為增強流通企業競爭力,完善市場體系建設,提高流通現代化水平,促進我省流通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切實推進連鎖經營快速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體改辦國家經貿委關於促進連鎖經營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49號)精神,切實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對符合統一納稅條件的連鎖經營企業,可由總部向其所在地主管機關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新建大型連鎖經營的流通企業,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通過國有資產收益和土地出讓金返還、商業用國有房產等有效資產劃撥形式,增加連鎖流通企業的國有資本金注入。省重點扶持的連鎖企業通過公平競爭取得的用地,經依法批准可按競買地價的90%交納地價款。鼓勵發展循環經濟,支持優勢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通過連鎖經營等方式拓展回收網路。支持連鎖企業經營專賣商品,直營連鎖經營企業辦理經營資格審批和各類證照手續,由總部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統一辦理、統一年審,各分店持總部的批准檔案或證照到所在地有關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由分店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註冊手續。推動各級各部門聯合檢查,避免重複檢查、重複處理。
(二)大力發展物流配送中心。把物流配送建設項目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列入省重點支持的物流配送中心建設用地按倉儲用地對待,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由當地政府按標準適當下浮。企業以原使用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引進資金和設備建設物流配送中心,可在依法辦理經營性用地出讓手續、按市場價格補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將土地使用權作為法人資產出資。根據城市規劃需要,對舊倉庫等設施進行拆遷易地改造且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城市政府在拆遷或收回企業土地使用權和建築物時,應依法進行合理補償,並在城市物流規劃用地上給予相應安排。對農產品倉儲設施建設用地按倉儲用地對待。列入省重點支持的流通企業建設的配送中心、大型冷庫的用電,按工業用電標準收取電費。對具有一定規模的物流企業提供交通便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優先發放貨運車證。
(三)鼓勵發展電子商務。加快流通企業信息化建設,在普及管理信息系統(MIS)、時點銷售系統(POS)、條形碼等套用的基礎上,推動流通企業向以顧客需求分析為核心、以網際網路技術為基礎的供應鏈管理系統及商業智慧型、決策分析系統發展,開展網上交易、網上服務。企業構建信息化系統、購置軟體,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符合加速折舊條件的,可以實行加速折舊。
(四)進一步深化國有流通企業改革。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積極推進多種形式改革。國有大型流通企業要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改造成為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公司制企業。國有工業企業改革政策同等適用於國有流通企業改革。對資不抵債、長期虧損、扭虧無望的國有中小流通企業,依法實施租賃、出售、債務重組和關閉破產。爭取在2006年底前,國有、集體流通企業基本完成改革、改制任務。在深化企業改革過程中,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嚴禁逃、廢、懸空銀行債務。
(五)鼓勵各種資本參與流通企業改組改制。支持企業進行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資產重組,推進優質資產向優勢企業集中。鼓勵各種資本參與流通企業改組改造,收購國有流通企業一次性付清收購款的,可以給予10%以下的優惠;一次性付清確有困難的,可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但首期付款不低於總價款的30%;對沒有淨資產的流通企業,在受讓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的基礎上,可以實行“零”資產整體轉讓,或將有效資產剝離經營。國有流通企業改制,根據企業的經營需要,對原使用的劃撥土地使用權進行處置,可採取出讓、租賃等有償方式。在改革過程中,要依法維護債權人利益。對於拖欠財政部門的借款,經財政部門批准後,可採取直接轉增為改制後企業的國有資本金或由改制後企業承繼等方式解決;對於其他債權,應通過協商辦法解決。
(六)妥善處理國有流通企業歷史包袱。允許國有流通企業通過將其使用的、已劃撥的土地在補辦出讓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納入企業總資產沖抵企業債務;經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國有流通企業可以通過出售所持國有產權抵償歷史債務。企業待處理的流動資產損失、潛虧掛賬,歷史遺留的壞賬以及其他資產損失,經批准予以沖減企業所有者權益;納稅確有困難的流通企業,可按現行規定申請減免生產性用房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七)妥善安置職工,維護社會穩定。國有流通企業享受原國家經貿委等八部門印發的《關於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的實施辦法》(國經貿企改〔2002〕859號)的政策措施。對流通企業依法出售自有產權的營業或辦公用房收入以及處置企業使用劃撥土地的收入,可優先留給企業用於繳納社會保險和安置職工。改制企業淨資產不足以支付職工安置費和保險費的,應通過同級國有資產經營機構統籌解決。對向企業經營者或職工定向出售的國有中小流通企業資產,要規範“招拍掛”程式,在履行決策、資產清查、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審核程式後,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優先賣給本企業職工;賣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要切實妥善安排好原企業的職工。做好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工作,解決職工的後顧之憂。
(八)重點培育省流通企業集團。在全省範圍內培育10戶左右核心競爭力強的省重點流通企業,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鼓勵優勢企業在自願的基礎上聯合重組,通過參股、控股、承包、兼併、收購、託管和特許經營等方式,多途徑實現規模擴張,做強做大。省培育的重點流通企業集團自主實施內部重組過程中,涉及到企業資產、股權變動的,免交相關費用;未涉及產權變動的,免收由於內部企業間收益轉移而發生的重複費用。支持流通企業規模化經營,對企業土地使用、商業網點選址等方面給予招商引資同等政策待遇。鼓勵各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原則,對符合條件的省重點流通企業適當擴大授信額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符合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實行授權經營。省培育的重點流通企業可直接向省商務廳申請進出口配額、許可證、國營貿易經營權和相關資質等。
(九)扶持中小流通企業加快發展。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建立健全信用擔保體系,商業銀行要制定適合中小流通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制度,提高對中小流通企業的授信額度,鼓勵企業依法合規進行融資擔保。省、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要為符合條件的流通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在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創新資金項目時,要將流通企業與其它企業同等對待,積極支持創辦中小流通企業。鼓勵有條件的流通企業到境外開展流通業務。各級人民政府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支持中小流通企業發展,在市場準入、信用擔保、金融服務、物流服務、人才培訓、信息服務等方面進行扶持。
(十)構築農村消費品流通體系。以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為重點,加快“農家店”的建設步伐。支持城市大型流通企業利用品牌、管理、貨源、信息、技術優勢,加快向農村延伸經營網路,在縣城建設配送中心、發展連鎖中心店,在鄉村通過直營、特許經營等形式發展連鎖超市、便利店。鼓勵各類批發企業與農村零售企業合作,開展商品配送,發展農村自願連鎖經營。力爭到2007年,建設和改造鄉村兩級消費品連鎖超市、便利店8000家左右,覆蓋全省1542個鄉鎮和20%左右的行政村。
(十一)構築農業生產資料供應體系。推動農資經營龍頭企業在全省加快區域配送中心、縣域配送中心或具備配送功能的中心店和鄉村連鎖經營網點建設,發展農資直營、加盟連鎖店,實現化肥、農藥、種子等農資供應與農技服務一體化。充分發揮供銷社、農業三站(農技推廣站、種子站、植保站)等原有網點資源的作用,加強聯合,開展農資和農技專業服務。到2007年底,發展鄉村農資連鎖店6000家左右,覆蓋全省1542個鄉鎮和規模較大的行政村,農資連鎖經營額占全社會農資銷售總額的50%以上。
(十二)構築農產品國內銷售體系。在中心城市、縣城和中心鎮、交通要道、優勢農產品產地,培育建成50個左右標準化的特色明顯、交易靈活、輻射面廣的大中型區域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其中綠色批發市場30個左右),構築農產品銷售平台。支持大型連鎖綜合超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流通企業在城市開辦農產品超市或便利店,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試點企業20個左右,其食用農產品銷售比例達到25%以上。
(十三)構築農產品出口體系。扶持園藝產品、水產品、畜禽產品等農產品出口,擴大深加工、高附加值、特色農產品和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出口。加強蔬菜、茶葉、水產品、肉禽、蠶絲、中藥材等重點品種農產品出口基地的建設,培育農產品出口示範基地30個以上,擴大出口農產品生產規模。密切監測並及時通報國內外農產品市場供求動態,加強對農產品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強化出口農產品檢驗檢疫,為出口創造有利條件。積極組織安徽名優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與跨國零售企業對接,推動農產品進入跨國零售企業全球採購網路,擴大出口。
(十四)構築農村市場運行監控服務體系。設計農村日用消費品流通、農業生產資料供應、農產品國內銷售和農產品出口等四大體系監測指標,開發網上信息直報軟體,所有涉及的重點企業、出口基地、批發市場、配送中心及中心店均作為監測樣本點,運行情況實施網上直報。制定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開發信用評價軟體,建立企業信用資料庫,科學評價企業信用。加強農村市場監管,把片區監管責任制與商品準入監管制度、執法責任制度、執法巡查制度等結合起來,嚴防假冒偽劣商品進入農村市場。
(十五)加大對流通業的投入力度。建立省級現代流通業發展資金,採取項目貸款貼息、補助、獎勵等形式,積極引導,加大對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流通業結構調整和現代流通方式推廣、城市社區商業、農村商品流通、市場監測網路體系、重要商品儲備與應急調控、流通企業技術改造等投入力度。流通企業引進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物流配送中心、經營生鮮熟食商品所需國產設備等,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的政策。各級政府也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現代流通業發展資金,形成流通業發展的促進機制。
(十六)加快市場運行監測網路體系建設。加快建設全省城市生活必需品、重要生產資料、重點流通企業和繭絲綢行業4個網上直報系統,不斷健全監測體系,完善網路功能。各級財政要加大資金投入,支持當地商品信息服務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制定建設規劃,認真組織實施,加強監測網路管理。力爭用3—5年的時間,構建覆蓋全行業便捷、高效的市場信息公共服務體系。
(十七)合理規劃商業網點布局。各地要合理規劃社區商業網點。老城區要發揮和利用現有商業服務業網點的輻射作用,以健全網點設施為主;已預留服務網點的新建社區,要針對社區居民需求變化,合理配置網點,擴大服務範圍,以完善網點和提升服務水平為主;尚未開發的社區,要加強總體規劃,以集中建設團組式社區商業中心和合理配置多點式便利型商業網點為主。規劃確定的商業網點用房、用地,以及作為小區公益性資產的便民網點,不得挪作他用。
(十八)支持生活保障性服務業發展。重點支持與人民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便利店和便民早餐網點、清真餐飲網點、廢舊物資回收網點等建設,逐步形成門類齊全、便民利民的城市社區服務網路,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個性化的消費需求。政府確定扶持的面對解決低收入群體洗浴問題的便民浴池享受居民用水價格。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服務型企業和自謀職業從事服務業的下崗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有關再就業優惠政策。各地要從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方便農民消費需求出發,發展綜合性的農村社區商業服務網點。
(十九)鼓勵有實力的連鎖企業參與社區商業建設。各地要通過資金、網點等一系列支持政策,積極引導企業運用連鎖經營方式,到城市社區設立超市、便利店、標準化菜店、餐飲店、洗衣店、廢舊物資回收和維修店等各類便民利民的網點。鼓勵企業採取收購、兼併、特許加盟等多種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區商業資源,規範社區內的小型門店,實現資源共享,綜合利用。鼓勵經濟型連鎖飯店進行衛生、安全設施改造。
(二十)創建國家和省級商業示範社區。採取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方式,鼓勵和支持社區商業以及新興服務業發展,積極開展創建商業示範社區活動。從2005年起,創建一批國家和省級商業示範社區,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開,形成輻射帶動效應。
(二十一)建立完善重要商品儲備制度。進一步完善省級儲備制度,強化儲備監管,並制定出台管理辦法。各市、縣人民政府也要結合實際,建立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所需儲備費用由市、縣政府確定。
(二十二)強化應急調控快速反應機制。出台《安徽省突發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應急預案》,有效應對各種自然災害和及時消除市場異常波動,確保市場運行平穩和人民民眾生活所需。應急調控所需費用由省商務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處理。各地也要建立相應的應急調控機制,所發生的費用由當地政府安排。
(二十三)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健全工作機構,加強隊伍建設,明確工作職責,強化工作手段,落實專項經費。加強流通市場監管,認真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建設的若干意見》(皖政〔2005〕15號),開展各類專項重點整治行動,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長效機制,規範市場主體經營行為,淨化市場環境。
(二十四)加快建設統一大市場。重點清理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排斥外地產品和服務、實行地區封鎖、妨礙公平競爭的有關規定。清理取消各種不合法收費,推進綜合執法,加大執法和輿論宣傳的力度。進一步擴大流通領域對外開放,鼓勵流通企業進行內外貿一體化經營,推進工商企業用電、用水等同網同價,推進高效率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建設,建立流通企業公平競爭環境,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化大市場。
(二十五)推進商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流通領域誠信建設,規範和發展消費信貸。擴大消費信貸品種、範圍和規模,支持商業銀行與流通企業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推廣銀行卡。積極實施品牌戰略,鼓勵流通企業創立和維護商標信譽,培育企業品牌。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各種侵權行為。重視和加強對知名流通企業和商業老字號的品牌、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強化企業的守信意識和誠信自律,開展信用監管和公共服務,逐步建立健全商業信用體系。
(二十六)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流通立法調研,加快修訂和研究制定我省規範商品流通活動、流通主體、市場行為、市場秩序和市場調控與管理等方面配套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等,建立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為流通業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十七)進一步強化重點行業管理。有序發展典當、拍賣、成品油、舊機動車鑑定評估、報廢汽車回收折解等特許行業以及租賃、酒類流通、生豬定點屠宰及肉食品、繭絲綢等行業,加強行業監管,強化行業自律,發揮行業中介組織作用,進一步規範企業經營行為。
(二十八)切實加強對流通業的組織領導。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都要建立流通工作責任制,把流通工作納入經濟評價體系。省政府建立由分管省長主持,各有關部門參加的促進流通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對全省流通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會商,及時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商務廳。各級政府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強內貿”的要求,充分發揮國內流通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流通隊伍建設,實施人才戰略,廣泛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參與流通業管理。鼓勵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設定專業課程培訓高級流通業管理人才,建立多層次的人才培訓體系。流通主管部門要做好職業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不斷提高流通從業人員的素質。
各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可操作的具體規定,落實責任,通力合作,共同推進現代流通業的健康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