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2013年7月4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皖政〔2013〕42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推進我省流通產業改革發展,充分發揮流通產業在
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39號),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總體要求
圍繞提高流通效率、方便民眾生活、保障商品質量、引導生產發展和促進居民消費,按照“市場主導、產業支撐、創新驅動、協調發展”的原則,加快推進流通產業發展方式轉變,著力改革流通體制,創新流通業態,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最佳化發展環境,全面提升我省流通產業現代化水平。
到2015年,初步形成以覆蓋城鄉的各類零售網點為基礎、各類批發市場和物流中心為骨幹、各類流通企業為主體的現代流通網路。力爭限額以上流通企業超過1萬家,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9500億元,流通產業增加值占第三產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30%。
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鄉一體、布局合理、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功能完備的現代流通體系,流通產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進一步增強。
——市場體系更加完善,全省建成交易額億元以上市場200個,其中百億元大型市場20個;培育2家以上全國性、5家以上區域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完成城市社區菜市場標準化改造,實現商貿中心和配送中心覆蓋所有中心鎮,直營連鎖超市覆蓋所有中心村。
——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成本效果顯著,批發零售企業流動資產周轉速度加快,社會物流總費用與生產總值的比率明顯降低。
——流通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信息技術廣泛套用,電子商務、連鎖經營和統一配送成為主要流通方式,限額以上流通企業套用電子商務的比率達到95%,連鎖化率達到25%,連鎖企業商品統一配送率達到80%,連鎖經營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率達到40%。
——流通主體競爭力明顯增強,形成一批品牌知名度高、覆蓋面廣、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較強的大型流通企業,限額以上流通企業2萬家以上,其中年銷售額超百億元的15家以上,培育流通領域各類知名品牌100件以上。
——流通發展環境顯著最佳化,市場運行更加平穩規範,居民消費更加便捷安全,社會信用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更加完善。
——社會貢獻度進一步提高,力爭全省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1.8萬億元,流通產業增加值占第三產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32%。
主要任務
(一)加強流通體系建設。圍繞全省區域發展、城鎮體系建設,支持合肥、蕪湖建設輻射全省、影響全國的中央商務區和大型商貿中心,支持其他區域中心城市建設區域性商貿中心、配送中心和綜合性商品交易市場,支持皖江城市帶建設以產業為支撐的現代物流產業集聚區,支持皖北和大別山區建設以農副產品深加工、藥材等為特色的區域性市場,支持皖南建設文化旅遊商品集散中心。最佳化城市流通網路布局,推進城市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區、商貿功能區和專業店、專賣店等建設,加快建設中小綜合超市、便利店、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家政服務網點等社區便民服務設施。鼓勵骨幹流通企業在中心鎮建設集商業、餐飲、配送、休閒為一體的鄉鎮商貿中心和面向農村的商品配送中心、直營連鎖超市,構建消費品下鄉、農產品進城的雙向流通渠道。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城市菜市場、縣鄉農貿市場建設,支持骨幹流通企業、農業生產大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開展農批、農超、農校、農餐對接和農產品直供直銷。
(二)推動流通方式創新。建立全省商務綜合統一服務管理平台,鼓勵和支持流通領域技術研發和創新,支持企業推廣套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行銷網、物流網、信息網有機融合。實施電子商務示範工程,建設電子商務套用平台,支持大宗商品電子化交易,鼓勵中小流通企業開展網上交易,推進“皖貨網上行”,擴大網上銷售。完善電子商務信用服務、安全認證、物流配送等支撐體系。建立一批設施先進、功能完善、管理規範的配送中心和城市末端配送網點,降低“最後一公里”配送成本,努力解決城市共同配送瓶頸問題。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積極發展連鎖經營,鼓勵流通企業實施供應鏈管理,拓展設計、展示、配送、分銷、回收等業務。
(三)培育壯大流通主體。支持省內骨幹龍頭企業通過參股控股、特許經營等方式跨行業、跨區域兼併重組,提升規模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培育一批擁有自主品牌、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型流通企業集團。積極引進境外、省外大企業來皖投資,設立法人企業,壯大流通主體。鼓勵各地建設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提供融資、市場開拓、科技套用和管理諮詢等服務,集成促進政策、最佳化資源配置,促進中小微流通企業專業化、特色化、精品化發展。扶持達到限額以上銷售規模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為法人企業。加大限額以下企業的培育力度,對新增限額以上流通企業給予資金獎勵。鼓勵流通企業品牌創建,申創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支持“老字號”企業加快產業開發、品牌建設。支持再生資源回收骨幹企業構建集資源回收筒、分揀中心、交易市場、加工中心為一體的區域性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四)強化市場調控監管。完善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充實應急保供重點企業隊伍。擴大肉類、食糖、食鹽等重要商品儲備品種和規模,完善應急商品投放網路。支持建設、改造公益性農產品流通網點、重要商品儲備和冷鏈配送設施。充分利用價格調節基金,強化市場運行調控,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健全肉類、蔬菜、酒類、中藥材、食鹽等商品流通追溯體系。加快商業誠信體系建設,開展誠信示範企業創建活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依法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欺詐和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
(五)深化流通領域改革開放。健全流通管理體制,強化部門協作和資源整合,推進流通領域發展戰略、促進政策、規劃標準的制訂和實施,簡化行政審批,消除阻礙流通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探索開展現代流通綜合試點。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流通業,支持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參與流通重點項目建設。提高流通領域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流通企業、跨國公司來皖設立區域總部、商品採購中心和分撥中心。推動傳統流通產業升級改造。支持省內流通企業“走出去”,開展各種形式的合資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競爭。支持省內外貿企業開拓國內市場,建立進口商品展示分撥中心,推進內外貿一體化,實現“海”貨入皖、皖貨出“海”。
支持政策
(六)制定完善流通網路規劃。流通主管部門應為本級政府城鄉規劃委員會和土地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流通網路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各級商業網點規劃必須納入本級城鎮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地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須充分考慮商業網點建設要求並做好相互銜接。要完善社區網點配置,新建社區(含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區、棚戶區改造和舊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築面積的比例不得低於10%。地方政府應出資購買一部分商業用房,用於支持社區菜店、菜市場、農副產品平價商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務點等居民生活必備的商業網點建設。嚴格社區商業網點用途監管,不得隨意改變必備商業網點的用途和性質,拆遷改建時應保證其基本服務功能不缺失。
(七)加大流通業用地支持力度。依法合理加強流通業用地管理。對省級重大流通業項目和各地政府鼓勵的流通設施建設用地予以優先保障。生產資料、再生資源集散市場設定應在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當地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的前提下,在交通便利、基礎設施齊全的近郊地區選址。鼓勵各地利用舊廠房、閒置倉庫等建設符合規劃的流通設施,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租賃的,經依法批准可採取協定出讓方式供應。支持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流通業。鼓勵各地以租賃方式供應流通業用地。區域性生產資料集散市場、再生資源集散市場、配送中心,市、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鄉鎮商貿中心和配送中心的建設用地面積,由商務、國土資源部門按照節約資源、因地制宜的原則,根據產業規劃、投資規模、用地標準具體確定。
(八)強化財政金融支持。各級財政要安排現代流通業發展、市場體系建設等專項資金並逐步擴大規模,重點支持公益性流通設施、農產品和農村流通體系、流通信息化建設,以及家政和餐飲等生活服務業、中小流通企業發展、綠色流通、擴大消費等,嚴格資金使用監管,切實加強績效評估。各級政府可以通過資本補充、風險補助等方式,支持其投資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為流通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針對我省流通產業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開展動產、倉單、商鋪經營權、租賃權等質押融資。拓寬流通企業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流通企業通過上市融資、設立財務公司及發行公司(企業)債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發揮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典當等行業作用,加大對小微流通企業的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產品,改進消費信貸業務管理方式,培育和鞏固消費信貸增長點。
(九)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全面落實國家免徵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政策,將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有條件的鮮活農產品。落實再生資源回收處理環節增值稅優惠、家政服務企業營業稅免徵和總部在安徽的跨地區發展連鎖企業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等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流通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並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流通企業開發電子商務平台、信息系統等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發費用,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規定,享受相關優惠。
保障措施
(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及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流通產業改革發展的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分解任務,明確責任,並列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省政府建立流通工作協調機制,對全省流通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流通產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地也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加快推動本地區流通產業改革發展。
(十一)強化政策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加快流通產業改革發展的支持政策,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有本地區、本部門特色的促進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堅持經濟工作項目化、項目工作責任化,認真梳理一批流通產業改革發展的重點項目,實現項目帶動與政策驅動有機結合,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十二)促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流通產業人才培育、引進和交流,大力開展職業教育與培訓,提高流通專業人才培養水平,著力培養一批懂得管理、善長經營、熟悉市場的高層次流通企業家。加強基層流通管理隊伍建設,不斷增強管理和服務現代流通業的能力。
(十三)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鼓勵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行業協會為流通企業提供法律、政策、管理、技術、市場信息等諮詢,以及人才培訓等服務。完善流通行業協會的運行機制,引導行業協會組織制定行業規範和服務標準,加強行業自律和信用評價,及時反映行業訴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十四)健全統計和監測制度。加快建立科學規範的流通統計調查體系和信息共享機制,不斷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和工作水平。加強零售、電子商務、居民服務、生產資料流通等重點流通領域的統計數據開發套用,提高服務巨觀決策和企業發展的能力。擴大城鄉市場監測體系覆蓋面,最佳化樣本企業結構,推進信息採集智慧型化發展,保證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加快監測信息成果轉化。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