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39號)檔案精神,促進我省流通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加快建設富裕和諧秀美江西而提出的意見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地區:江西省人民政府
  • 類型:方案
  • 目的:加快流通產業發展
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政策支持,保障措施,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抓住我省構築“龍頭昂起、兩翼齊飛、蘇區振興、綠色崛起”區域發展格局的重大機遇,牢牢把握擴大內需這一戰略基點,圍繞提高流通效率、方便民眾生活、保障商品質量、引導生產發展和促進居民消費,建立與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相適應的現代流通體系。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立安全高效、城鄉一體的現代流通網路,基本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商品市場體系,流通產業現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進一步增強。
——流通產業規模明顯壯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由2012年的4006億元提高到1萬億元以上,商貿流通產業實現增加值超過4000億元。培育一批網路覆蓋面廣、主營業務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具有競爭力的大型流通企業。
——流通領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效果顯著。批發零售企業流通資產周轉速度加快,全省社會物流總費用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基本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流通產業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現代信息技術在流通領域得到廣泛套用,電子商務、連鎖經營和統一配送等成為主要流通方式,規模以上連鎖超市統一配送率達到80%,流通產業整合資源、最佳化配置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流通產業發展環境不斷最佳化。政策法規更加健全完善,市場運行更加平穩規範,居民消費更加便捷安全。

主要任務

(三)建立完善農副產品流通體系。
1.規劃建設和改造提升一批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大力推進南昌重點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積極推進贛州、上饒、吉安、新余、九江等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培育扶持贛南臍橙、南豐蜜桔、鄱陽湖水產等江西特色優質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形成以南昌為中心,沿京九線、滬昆線重要區域城市延伸,輻射全國的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網路。
2.建立完善農產品流通鏈條。推進“農超對接”、“農批對接”、“農校對接”等產銷對接模式。扶持農產品流通企業和生產基地在城市社區建設農產品直銷店,實行連鎖經營、統一配送。培育壯大一批農產品流通企業、經銷商和專業合作社,發展冷鏈物流。
3.大力開拓農副產品市場。在全國重點區域和中心城市舉辦江西優質農副產品展示推介活動,建設一批江西優質農副產品展銷中心、配送中心、銷售專區和專賣店。支持優質農副產品企業赴境外參展、推介,大力促進農副產品擴大出口,支持鮮活農產品進入跨國大型零售企業全球採購鏈。
(四)加快構建城鄉一體化現代流通網路。
4.最佳化城鄉流通網路規劃布局。科學編制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將其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2013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縣級以上城市商業網點規劃。鄉鎮商業網點建設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小城鎮建設規劃。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築面積的比例不低於10%。各地政府應出資購買一部分商業用房,用於支持社區菜店、菜市場、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農產品平價商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務店等居民生活必備商業網點建設。
5.全面加強城市市場建設。推進城市商業設施建設與改造升級,促進特色商業適度集聚,培育和打造一批城市商圈、商貿綜合體、特色商業街;積極發展社區連鎖便利店、蔬菜直銷店、家政服務、快遞服務等便民商業網點,完善社區商貿服務體系。
6.大力推進農村市場建設。鼓勵大型流通企業向農村延伸經營網路,重點在示範鎮、中心鎮建設一批鄉鎮商貿中心,改造提升鄉鎮農貿市場和農家店,開展聯合採購、統一配送。著力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物流配送能力和行銷服務水平。
(五)著力建設現代物流體系。
7.完善現代物流基礎設施。圍繞重點交通樞紐建設一批集倉儲、配送、加工、交易、展示、信息交流、金融服務、國際貿易等功能於一體的現代物流園區,依託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建設一批功能全、層次高、集聚能力強、輻射範圍廣的區域物流中心。
8.整合物流資源提升服務水平。整合分散在工業、商貿、交通、郵政等部門的物流資源,完善功能,延伸服務。支持一批傳統物流企業改造升級,提高物流專業化、社會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向現代物流企業轉型。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進入物流領域,鼓勵發展第三方物流。
9.大力發展城市共同配送。加強城市連鎖商業配送,推動城市電子商務配送,建立一批設施先進、功能完善、管理規範的配送中心和城市末端配送網點,降低“最後一公里”配送成本。為城市共同配送車輛通行提供便利,解決城市共同配送瓶頸問題。鼓勵重點物流企業建立合作關係,推動城市共同配送集約化發展。支持配送企業運用先進技術和裝備提升配送效率。
10.加大流通領域招商引資力度。大力開展流通業招商,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吸引跨國公司在我省設立採購、物流配送和銷售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機構。
(六)培育提升流通企業核心競爭力。
11.積極培育大型流通企業。引進省外大型流通企業、推進本省有實力的流通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聯合、兼併、合資、合作等方式,跨行業、跨地區整合資源,實現資本化擴張,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大型零售商、批發商、代理商。
12.大力扶持中小流通企業。支持中小流通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專業化、特色化發展。積極推進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引導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利用信息技術提高管理、行銷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競爭力。
13.大力實施品牌戰略。建立品牌促進、推介和保護等公共服務體系,營造有利於品牌發展的政策環境。完善品牌產品境內外行銷網路,發展品牌產品專賣店。鼓勵流通企業開發自有商品品牌,爭創著名(馳名)商標。開展江西老字號的培育和認定工作。
(七)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
14.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創5家以上電子商務示範基地、10家示範平台和30家示範企業,組織開展認定工作,增強區域引導、行業輻射和產業帶動能力;促進企業套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擴大對外貿易;制定我省電子商務行業管理政策,創造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良好環境。
15.著力建設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整合家政服務、“12312”等商務公共服務平台,推進流通領域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提升各類信息資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
(八)進一步最佳化流通業發展環境。
16.切實提高保障市場能力。完善城鄉市場運行監測體系,提高市場監測和預測預警能力。支持建設和改造一批公益性的重要商品儲備設施,建立省級豬肉等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落實設區市豬肉儲備計畫,加快建立生活必需品商業儲備機制。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
17.進一步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推進商貿領域“放心”工程建設,重點建立健全糧食、水產品、肉類、乳品、果蔬、酒類、中藥材、農資等商品流通追溯體系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依法建立生豬屠宰、成品油、典當、拍賣、二手車市場的準入、監管、退出的管理機制,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加大對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的打擊力度。規範零售商、供應商交易行為。加快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商務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利用,規範發展信用消費。

政策支持

(九)加大流通業用地支持力度。最佳化城鎮用地結構,合理確定流通業用地比例,在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土地供應計畫中統籌安排流通業各類用地。制定江西省鼓勵類流通設施目錄,對納入目錄且符合用地相關規定的項目用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對符合商業網點規劃並由省立項的大型物流基地,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按規定程式申請使用省預留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鼓勵利用舊廠房、閒置倉庫等建設符合規劃的流通設施,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租賃的,經批准可採取協定方式供應。政府對舊城區改建需搬遷的流通業用地,在收回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後,經批准可以協定出讓方式為原土地使用權人安排用地。優先保障農產品市場和便民生活服務網點用地。支持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流通業,鼓勵各地以租賃方式供應流通業用地。依法加強流通業用地管理,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義圈占土地。在南昌、贛州、九江等地規劃建設快遞物流園區,實現電子商務企業倉儲和配送無縫對接。
(十)完善財政金融支持政策。省級財政整合資金設立商貿流通發展資金和農村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建設引導資金,並根據財力情況和商貿流通業發展需要逐步增加投入。將流通企業運用先進技術和採用先進專用技術設備納入技術改造專項給予大力支持。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支持流通產業發展,對因最佳化布局關閉的屠宰企業予以適當補償。發揮價格調節資金作用,推進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建設。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流通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融資租賃、商圈融資、供應鏈融資、商業保理等信貸業務,推動發展動產、倉單、商鋪經營權、租賃權質押等新興融資方式。建立流通產業重點項目推介制度,定期向金融機構推介重點項目,爭取金融信貸支持。建立省現代商業發展投資基金,重點支持大型商業綜合體、第三方物流及電子商務等新型業態加快發展。完善融資擔保體系,充分發揮擔保、典當等行業作用,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評級和授信制度。鼓勵、推動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公開發行股票、企業債券、項目融資等形式融通建設資金。
(十一)減輕流通產業稅收負擔。從2013年起,三年內免徵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免徵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免徵家政服務企業營業稅。在本省註冊的連鎖企業所屬的直營門店可以作為分支機構或獨立法人,具體設立由企業自主決定,任何部門不得干預。加快落實促進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的稅收政策。對符合企業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新辦小型微利流通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流通企業並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十二)降低流通環節費用。對流通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凡收費標準有幅度規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嚴格落實規模化生豬、蔬菜等生產的用水用電與農業同價,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用電、用氣與工業同價,用水執行工商業用水價格的較低標準,對開展鮮活農產品業務的冷庫用電實行與工業同價,逐步實現工商用電同價。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所有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全面免繳車輛通行費,並結合江西實際完善適用品種範圍,同時做好與周邊省市的對接。規範和降低農產品市場收費,由政府投資建設或控股的市場按保本微利原則從低核定收費標準,並全面實施收費公示制度。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要開設專門區域,供郊區農戶免費進場銷售自產鮮活農產品。切實規範農產品市場收費、大型零售企業與供應商交易收費行為。深入推進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堅決取締各種違規及不合理收費。最佳化銀行卡費率結構,降低總體費用水平,擴大銀行卡使用範圍。
(十三)簡化行政審批手續。依法放寬企業登記註冊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對新開辦的流通企業首期出資額達到註冊資本的20%即可辦理註冊登記。對流通企業辦理工商登記、用電增容、城市內運輸等,有關部門應簡化手續,最佳化服務。積極推進網上審批、網上年檢和網上登記。

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快流通產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性,把流通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強化省搞活流通擴大消費領導小組對全省流通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流通產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全局意識,加強協調配合。加強基層流通管理部門建設,充實力量,改善條件,保證基層流通管理工作通暢有效。
(十五)夯實流通基礎工作。建立和完善以政府統計和部門統計為基礎的統一科學規範的流通統計調查體系和信息共享機制,不斷提高流通統計數據質量和工作水平。積極推進生豬屠宰管理、酒類流通管理等流通領域的地方立法工作,推動制定、修改流通地方標準。全面清理和取消妨礙公平競爭、設定行政壁壘、排斥外地產品和服務進入本地市場的規定。加強流通領域重大課題研究,建立和完善我省流通產業改革發展理論支撐體系。
(十六)加強人才隊伍和行業協會建設。加強對各類流通行業協會的指導,引導行業組織制定行業規範和服務要求。支持行業協會為流通企業提供法律、政策、管理、技術、市場信息等諮詢及人才培訓等服務,反映行業訴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大力實施“人才強商”工程,加快形成部門、學校、企業、行業協會聯合培養人才的機制,打造適應現代流通產業發展所需要的多層次流通人才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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