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6〕117號印發《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工作重點、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4部分。
工作重點是:加強巨觀調控和監督管理;努力構建節能型產業結構;著力抓好重點領域節能;推進節能技術進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06〕117號
- 印發時間:2006年12月20日
基本信息
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全省節能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堅持資源開發與節約並重、把節約放在首位的方針,採取有力措施,轉變經濟成長方式,調整最佳化經濟結構,加快技術進步,大力開展節約能源工作,逐步形成節約型的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確保到“十一五”期末,萬元地區生產總值(按2005年價格計算)能耗下降到0、97噸標準煤,比“十五”期末降低20%,平均年節能率為4、4%;大型骨幹企業和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達到或接近國內先進水平。
(一)加強巨觀調控和監督管理
1、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節能法律、法規和《安徽省節約能源條例》。完善清潔生產、新型牆體材料和建築節能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開展全省主要產品能耗調查,制定能耗限額及管理辦法。加大節能工作的監督管理和處罰力度,重點監督檢查高耗能企業和公共設施的用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國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產品生產、銷售和使用,產品能效標準和標識、建築節能設計標準、行業設計規範執行等情況,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責令整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依法監督檢查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管理情況,組織計量技術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為企業提供能源檢測、培訓等服務,幫助和引導企業全面加強能源計量工作。
2、加強規劃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節能降耗作為本地、本部門“十一五”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的重要內容,明確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省有關部門要抓緊組織編制“十一五”節約能源、能源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風電場工程建設等規劃,促進能源特別是清潔能源的開發、節約和綜合利用。各地應結合實際,組織編制“十一五”節約能源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所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申請報告,應當進行合理用能專題論證。項目的設計和建設,應當遵守合理用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範。切實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嚴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項目。對未進行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項目,項目審批部門不得審批或核准,土地管理部門不得批准用地,銀行不得提供貸款,規劃、建設、環保和安全監管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投資主管部門要研究制定備案項目的節能管理辦法,強化節能監督。
4、建立節能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體系。將能耗指標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年度考核體系,作為各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任期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及國有大中型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的重要考核內容,實行節能工作問責制。將我省“十一五”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的目標,分解落實到各市及全國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和全省百家企業節能行動的相關企業,並簽訂目標責任書。省經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實施辦法。
5、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對高能耗用能單位實行重點監管,制定科學考核辦法,嚴格兌現獎懲。年耗能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都要編制節能規劃及其實施方案,完善節能管理制度,落實節能措施;建立節能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節能管理人員,完善能源計量器具、原始記錄、基礎台賬,加強用能計量和檢測,按時報送能源統計資料;組織開展節能教育和培訓;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節能科研開發、技術改造和宣傳、培訓、監測等工作。節能主管部門對不按要求開展節能管理及能效水平達不到要求的重點用能單位,要督促其限期整改並向社會公布。
6、實行能耗指標公報制度。建立全省能源消耗統計制度和GDP能耗指標公報制度,省統計局、省經委每年向社會公布分市、縣GDP能耗等指標;每半年向社會公布分市GDP電耗、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能耗等指標。
7、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加強以節電和提高用電效率為核心的需求側管理,引導能源合理配置和利用,降低高峰用電負荷。提倡科學用能、合理用電,最佳化能源結構,提高終端用電效率。大力推廣電力蓄冷、變頻調速、無功補償等需求側管理調荷節電技術。優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發電,最佳化燃煤火電機組調度,嚴格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機組發電,實現電力生產的節能、環保和效益相協調。
(二)努力構建節能型產業結構
1、最佳化產業結構。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加快形成以農業為基礎,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基礎產業和製造業為支撐,服務業全面發展的產業格局。
2、積極最佳化工業結構。抓住深化改革、技術進步、結構升級、規模擴張和產業集群五個關鍵環節,結合“861”行動計畫,推進新型工業化,大力發展低能耗產業,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積極推進企業聯合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和規模效益。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措施,加快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技術和設備。
3、合理開發和高效使用煤炭資源。努力提高煤炭綜合開採技術水平和原煤入洗率。加快煤炭綜合利用、循環利用步伐,發展煤炭氣化、液化等煤化工,提高煤炭深度轉化能力和效率。
4、積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進水電建設,推廣利用太陽能,大力發展生物質能源,積極推進秸稈發電,建設示範工程。繼續做好核電項目建設前期工作。
(三)著力抓好重點領域節能
1、強化工業節能。突出抓好鋼鐵、有色金屬、煤炭、電力、化工、建材等重點耗能行業和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的節能工作。積極回響並著力推進全國千家企業節能行動,組織開展全省百家企業節能行動,加快節能技術改造,促進重點耗能企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帶動行業節能水平的提高。鼓勵引進節能環保型外資項目,支持節能環保型產品出口,嚴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
2、推進建築節能。貫徹實施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規定和節能設計標準,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建築,嚴格實施新建建築節能50%的設計標準,並加強監管。新建建築在設計上要優先考慮使用太陽能熱水器並實現太陽能與建築的一體化。達不到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建築物不得開工建設和銷售。大力發展和積極使用新型牆體材料。開展建築節能改造。鼓勵採用高效照明電器和變頻節電技術,實施“綠色照明”工程。所有公共建築,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低於26℃,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高於20℃。
3、加強交通運輸節能。積極推進節能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加快發展鐵路和內河運輸,優先發展公共運輸。鼓勵生產和使用節能型機動車輛、船舶,加快淘汰超過國家能耗標準的老舊鐵路機車、汽車、船舶。鼓勵使用天然氣汽車燃料,穩步推進車用乙醇汽油的套用。
4、引導商務和民用節能。建設節能高效的現代流通體系,實現流通增長方式的轉變。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促進再生資源回收網路化、產業化發展。在公用設施、賓館商廈、寫字樓、居民住宅中推廣採用高效節能辦公設備、家用電器、照明產品。開展創建“綠色飯店”活動,在賓館、飯店等行業提倡並逐步取消使用一次性用品。
5、抓好農村節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農業機械和漁船裝備,加快農業提水排灌機電設施更新改造,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和大中型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推廣省柴節煤灶,因地制宜發展小水電、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的氣化、固化、液化工程。
6、推動政府機構節能。各級政府部門及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厲行節約。杜絕辦公室無人時的長明燈、白晝燈,提倡每天在上班時間少開1小時空調。制訂政府機關辦公用房用能設備運行標準,抓好政府辦公建築物和採暖、空調、照明系統節能改造。大力推動政府節能採購。嚴格機關公務用車管理,禁止超標準配備,優先採購國產低排量節能型車輛。
(四)推進節能技術進步
1、支持先進節能技術、工藝和產品的研發和套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節約能源作為政府科技投入、推進高技術產業化的重點領域,支持省內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業開發高效節能技術、工藝和產品,重點開發高耗能行業節能、能量梯級利用、廢物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機電產品節能降耗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技術。採取發布節能技術目錄,組織召開節能推廣現場會,舉辦節能展覽和技術交流等方式,加快節能技術和產品的推廣套用。在重點行業和企業組織實施節電、節油、節煤、綜合利用等示範工程,推進先進適用技術產業化。
2、推進節能技術改造。耗能企業特別是高耗能企業都要採用節能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調整最佳化能源結構和原料路線,更新改造現有高耗能設備和落後技術、工藝,提高工藝技術和能效水平。建立節能技術改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重點項目庫,支持重大耗能項目改造和節能示範項目建設,力爭“十一五”期間完成節能技術改造投資1000億元以上。
3、組織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認真組織實施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區域熱電聯產、餘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最佳化、建築節能、綠色照明、政府機構節能以及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等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在實施中,優先支持採用自主智慧財產權解決共性和關鍵技術的示範項目,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4、培育節能技術服務體系。運用市場辦法,培育各級各類節能技術服務機構,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擴大服務範圍,為企業和用戶提供診斷、融資、設計、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推進企業節能技術進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對節能工作的引導支持力度
設立省節能專項資金,用於支持節能重大項目和示範項目建設、節能技術與產品的研發、推廣套用以及節能監測、宣傳、培訓、表彰獎勵等。市、縣政府也要安排相應的資金,加強對節能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所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政府採購要優先選擇節能產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節能項目的信貸支持。
(二)利用價格槓桿促進節能
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8個行業中淘汰類和限制類的高耗能企業,嚴格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對高耗能企業予以限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推行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運用價格槓桿促進企業加強節能改造和管理。
(三)加強節能管理隊伍建設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節能管理隊伍建設,充實節能管理力量,提高隊伍素質,逐步建立和完善節能監察、監測組織體系,加強節能執法監察和監督監測。
(四)加強節能統計
各級統計部門要切實加強節能統計工作,充實必要的人員,完善統計制度,改進統計方法,對重點耗能單位建立能耗統計的網上直報制度,開展跟蹤監測和能耗評價考核工作,強化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指標的審核,建立能夠反映全省及各市能耗水平和節能評價考核制度的統計體系。
(五)開展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全民節能意識
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節能宣傳活動,廣泛宣傳節能法規、政策和新技術、新產品,宣傳節能先進典型,曝光浪費能源資源的行為和現象,在全社會倡導健康、文明、節儉、適度的消費理念,引導消費方式的轉變,動員全社會節能。認真組織開展一年一度的全國節能宣傳周活動。將節能知識納入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培訓體系,教育青少年從小養成節約資源的良好習慣。重視和加強對廣大職工特別是青年職工的節能教育,廣泛開展節能合理化建議活動。開展節能培訓工作,提高節能管理人員、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及節能檢測服務人員的執法監督和業務水平。
(六)實行節能獎勵制度
各級政府要對在節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取得重大節能效益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能源生產經營單位和重點用能單位也應對節能工作成績優秀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省政府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協調節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同時設立省節約能源辦公室,承擔節能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級政府要對本地節能工作負總責,把節能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並建立相應的領導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和分工,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各人民團體要發揮各自的優勢和作用,大力推進節能工作。各行業協會要主動對行業節能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提供諮詢服務。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要按照國務院決定和本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省經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和協調,監督檢查本實施意見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省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