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是為及時有效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持續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制定。由商務部於2020年8月25日發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25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0月1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發文字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二〇二〇年 第3號
《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是為及時有效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持續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制定。由商務部於2020年8月25日發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是為及時有效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持續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制定。由商務部於2020年8月25日發布,自...
《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暫行辦法》是為及時有效地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制定的方法,通過於2006年5月17日。2020年8月25日,商務部通過《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暫行辦法》同時廢止。《商務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暫行辦法》已於2006年5月17日經商務部第5次部務會議...
2022年3月,湖北省政府出台《湖北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發布 索 引 號:011043102/2022-10361 分 類: 對外經貿合作;工商 ; 發布機構:省人民政府 發文日期:2022年03月18日 名 稱:湖北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 文 號: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22...
1.投訴主體不屬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的;2.申請協調解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民商事糾紛,或者不屬於《海南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事項範圍的;3.不屬於本投訴工作機構的投訴事項處理範圍的;4.經投訴工作機構通知補正後,投訴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5.投訴人偽造、變造...
《大連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辦法》是由外商投資的企業,目的是改善大連市投資環境。主要內容 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或被授權、委託的行使行政處罰、行政管理權的機構的行政執法、行政管理、服務工作不滿意的,可以依據本辦法進行投訴。各受理外商投資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是指在本市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其投資者(以下稱投訴人)向本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構提請協調解決下列事項的行為: (一)投訴人認為本市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稱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二)投訴人反映...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是指依法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中外投資者(以下統稱投訴人),在企業設立、生產、經營或者終止過程中,認為政府部門或者其他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損害其權益,向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部門(以下簡稱投訴處理部門)反映問題並...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的受理和處理工作。第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受理、處理工作應嚴格遵循依法、及時、公正的原則。第二章 投訴機構 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外商投訴中心(以下簡稱市投訴中心)是市人民政府負責受理和處理本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的專門機構。其主要職責是:(一)指導、協調...
《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管理辦法》是在北京市實施的辦法。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商務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暫行辦法》等法律規章的要求,完善本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機制,維護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最佳化營商環境,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是指在本市註冊...
《昆明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投訴工作辦法》在1998.07.10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依法維護外商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監察部處理外國人和華僑、港澳台胞來信來訪試行辦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改善投資環境,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服務管理的決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湖南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 湖南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是湖南省商務廳印發的。介紹 《辦法》分為總則、投訴工作機構、投訴的提出與受理、投訴處理、投訴工作管理制度和附則六章,共34條。湖南省行政區域內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的受理、處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是指在上海市舉辦外商投資企業的中外投資者及有關人員(以下簡稱投訴人),就企業在投資、建設、生產、經營和清算等活動中出現的與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意見分歧,或在企業投資、建設、生產、經營和清算等活動中遇到困難,提請有關政府主管機構(以下統稱受訴機構)協調解決的行為...
第二條大連市轄區內興辦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其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中與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發生意見分歧、糾紛或在其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中遇到困難時需由政府主管機構協調解決的,可按本辦法進行投訴和解決。第三條大連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承辦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及處理的主管機構(以下稱投訴...
各地(市)根據實際需要可以相應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協調中心。投訴協調中心代表省、地(市)政府行使受理和協調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職能。五、省投訴協調中心的職責是:(一)指導、協調、監督全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二)制定受理與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的具體辦法;(三)接受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並組織協調;(四)提供...
《廣州市外商投訴受理辦法》在1999.05.26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及時、公正地處理外商和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保障外商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廣州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訴,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商務活動的外國...
(八)應當由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受理的;(九)應當由中國外派勞務人員投訴中心受理的;(十)已由境內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受理或者作出裁決的;(十一)其他不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第十八條 對於請求提供政策信息服務的,投訴服務中心應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第十九條 對於請求提供一般民商事...
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構應當組織與外商投資有關的政策法規宣傳,積極預防投訴事項的發生;對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應當依據《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及時處理。第三十二條 (糾紛化解)本省積極暢通外資商事糾紛解決途徑,協調運用調解、仲裁、訴訟等手段,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商事糾紛解決...
第三十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以下稱投訴工作機制),及時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其投資者反映的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問題以及其他重大、複雜的問題,協調完善有關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對全國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等已對外商投資相關規定作出調整適用,除同時明確須由國家有關部門制定或者調整相關管理辦法外,本市應當即時貫徹落實。第三章 投資促進 第十五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導,專業機構、商會、協會和企業等共同參與的外商投資促進服務體系,為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全...
第二十六條 國家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及時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其投資者反映的問題,協調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其投資者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通過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申請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其投資者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第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解散,應當依法對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特別清算: (一)董事會或者聯管會對清算事務不能形成決議; (二)資不抵債並且不屬於破產清算; (三)不能自行組織清算。 特別清算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合營企業應當設立董事會,未取得法人資格...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公開透明、高效便利的原則,建立健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及時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其投資者反映的問題,協調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推動中央層面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對地方的外商...
第二十三條【外資投訴機制】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公開透明、高效便利的原則,建立健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完善投訴工作規則、健全投訴方式、明確投訴處理時限,並對外公布。市投資促進機構應當依法做好外商投訴受理工作。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應當明確外商投訴受理...
第二十二條 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福建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福建省涉及外商投資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辦法》執行。第二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協調中心和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按《福建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辦法》辦理。第二十四條 政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必須依法履行職責,...
市級行政機關應在本規定公布後3O日內制定各自分級執法檢查辦法。 禁止同一部門多級重複檢查或同一項目重複檢查。禁止在執法檢查工作中干擾外商投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及外商的生活秩序。 第二十條 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寬鬆的用人環境。凡應聘到外商投資企業工作的人員,可由縣以上政府所屬勞動、人事代理機構...
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90-11-11。【發布單位】81502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0-11-11 【生效日期】1990-11-1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 (1990年11月1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號)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改善我省的投資環境,...
除法律、法規、規章設定的收費項目外,任何部門和單位設定的收費項目一律無效。對外商投資企業收費的,按照《雲南省對外商投資企業收費登記卡管理辦法》辦理。第二十一條 外商投資企業認為其合法權益由於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具體行政行為而受到侵犯的,可以向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或者政府有關部門投訴,也可以依法申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範圍內外商投資企業(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企業行政與職工之間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一)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受理的爭議;(二)因履行勞動契約發生的爭議;(三)因開除、辭退、解僱職工發生的爭議;(四)其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第三條 凡外商來本省投資的,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條例規定給予相應的優惠待遇。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的外商投資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實施。各有關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外商投資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外商投資工作。第五條 註冊登記後的外商投資企業即為中國法人,其資產、產權、所得利潤和其它合法...
第三十一條 對屬於產業政策禁止投資建設的項目,處以罰款的情形和幅度依照《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執行。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但能夠積極配合調查、認真整改糾正、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後果的,可以在法定幅度內減輕處罰。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外商投資項目事中事後監督管理另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