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外商投訴受理辦法》在1999.05.26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外商投訴受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05月26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外商投訴受理辦法》在1999.05.26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廣州市外商投訴受理辦法》在1999.05.26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及時、公正地處理外商和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保障外商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廣州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廣東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服務辦法》經2014年9月2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屆32次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10月2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4號公布。該《辦法》共23條,自2014年12月15日起實施。2022年12月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
前款所稱投訴工作機構,是指商務部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的部門或者機構。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申請協調解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民商事糾紛的行為。第三...
《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暫行辦法》是為及時有效地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制定的方法,通過於2006年5月17日。2020年8月25日,商務部通過《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第三條 廣州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是外商投資企業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條例的貫徹實施。第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及其職工的合法權益受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及其職工必須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第二章 管理部門與職責 第五條 ...
14 廣州市“一日游”管理規定 穗府令〔1998〕11號2005年修改 15 廣州市外商投訴受理辦法 穗府令〔1999〕5號 16 廣州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規定 穗府令〔2004〕2號 [1] 參考資料 1. 關於廢止《廣州市接收安置軍隊退休幹部暫行規...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頒布前,未按規定辦理開業、變更、註銷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在本辦法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補辦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的,按本辦法有關規定處理。第四十條本辦法由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
第九條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提出申請,經市稅務機關批准, 採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辦法。第十條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廣州分局的監督和管理下,外商投資企業之間可以互相調劑外匯餘缺,外匯調出方的外匯來源應屬於企業的正常外匯收入。外匯調入方的調入...
第一條 為最佳化寧波市投資環境,及時、公正地處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維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寧波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辦法》已經2021年2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
第七條 各地投訴工作機構受理外商投資企業對本地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行為和建議完善本地相關政策措施的投訴事項。第八條 外商投資企業依照本辦法規定申請協調解決其與行政機關之間爭議的,不影響其在法定時限內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的受理和處理工作。第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受理、處理工作應嚴格遵循依法、及時、公正的原則。第二章 投訴機構 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外商投訴中心(以下簡稱市投訴中心)是市人民政府...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是指在本市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以下統稱“投訴人”),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行為的侵害,提請投訴受理機構協調解決的行為。投訴受理機構,是指政府設立的依法...
各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的機關,應依照本辦法做好投訴處理工作。第三條 大連市外商投訴中心(設在市外經貿局),是市政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的主管機關,其主要職責是:(一)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的受理、調查、督辦、處理等...
《廣州市外商投資企業標準化和計量管理試行辦法》在1989.04.13由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外商投資企業標準化、計量的管理和監督,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