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務部投資促進事務局
- 外文名:Investment promotion bureau of commerce
- 主管:商務部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機構:行政部等
職能介紹,內設機構,部門設定,
職能介紹
1、為我國吸收外資和企業對外投資提供相關服務,促進中外企業間的雙向交流合作,提升我國企業國際化經營水平。
2、受商務部委託,承擔下述工作:
(1)負責實施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等雙向投資促進工作;參與擬訂並具體執行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促進戰略、規劃及指導性意見。
(2)指導並參與全國投資促進機構聯席會議的工作;指導各地投資促進機構的工作。
(3)進行與雙向投資有關的專題調研;編印《利用外資法規檔案彙編》、《中國外資統計》、《中國投資指南》等與投資促進相關的對外宣傳材料和出版物
(4)組織實施跨地區大型投資促進和引進來、走出去政策宣傳推介活動。
(5)代表商務部參加世界投資促進機構協會並開展相關工作。
(6)組織實施雙邊投資促進機構有關活動。
(7)與我駐外中資企業商協會建立聯繫機制。
(8)負責“中國投資指南”等投資促進類網站的建設和管理;管理中國國際投資促進中心;提供雙向投資公共信息和諮詢服務。
(9)負責產業轉移促進中心日常管理和全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具體事務。
(10)承擔以商務部名義主辦 / 聯合主辦的投資促進活動和相關工作;承辦“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的部內牽頭和具體組織工作。
(11)承擔商務部有關投資促進年度計畫項目的具體執行,協助境外合作區招標等相關工作;參與境外投資專項資金的前期審核工作。
(12)承擔商務部交辦的有關引進來、走出去投資專題調研,為政策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議。
3、與相關國際經濟組織開展投資促進業務合作,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及商協會建立合作機制,商簽合作協定。
4、建設、運營、管理、協調全國網上招商工作;組織開展各類網上投資促進活動;建立並實施投資環境評價體系。
5、從事有關雙向投資業務的諮詢、信息、市場調研、資信調查、項目促進和投資促進策劃等服務;協助企業辦理有關法律手續。
6、受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門、機構和企業委託進行境內外專題調研、考察,開展相關促進活動。
內設機構
部門設定
行政部
擬定局及所屬機構的各種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流轉、會議組織、文秘事務等日常政務;負責印章和檔案管理、保密、安全保衛工作;牽頭制定部門分工、崗位責任及人力資源管理和業務考核的各項工作;負責資產、禮品、辦公用品的購置、保管和領用工作及局內人員因公出差機票的購買;負責後勤管理;負責黨、團組織的日常工作;聯繫和指導局分支機構的相關工作;負責局辦公秩序的監督管理以及辦公環境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財務部
擬定局及所屬機構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統一管理局及所屬機構的財會工作,負責對所屬機構的內部審計、稽核;負責財務預算的編制、調整和決算;負責日常財務會計工作;負責資金融通、使用管理及使用效果考核;負責局及所屬機構的政府採購工作;參與資產的購置和日常管理;負責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相關工作;負責有關投資促進年度計畫項目的財務管理;負責會計資料、帳冊、憑證和報表的檔案管理;負責各部門業務的財務決算審核、各部門辦公費用核算等財務考核工作。
綜合調研部
參與制定全國投資促進戰略及指導性意見;牽頭組織實施全局調研工作;研究跨國投資的發展趨勢、我國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的形式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受有關機構及企業委託,承接與投資促進相關的專題調研;研究有關投資促進理論、國內外投資促進工作的趨勢和投資促進機構的運作方式;組織編撰和出版、發行專業研究報告和《中國投資促進》等相關書刊;負責局內有關重要檔案、年度工作總結計畫的起草;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受理業務(對外加掛“中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牌子);負責局法律事務監督、審核和指導工作。
對外聯絡部
負責商務部參加世界投資促進機構協會(WAIPA)的相關工作;就投資促進業務與UNIDO、UNCTAD、FIAS、MIGA、OECD等有關國際經濟組織建立聯繫並開展合作;組織實施多雙邊投資促進機構的活動;負責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及商、協會進行聯繫與交流,建立穩定有效的合作關係;牽頭負責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合作諒解備忘錄(MOU)的簽署和後續工作;承辦商務部和局交辦的其它投資促進活動。
信息諮詢部
負責提供與投資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及信息諮詢等服務;負責組織投資促進對外宣傳推介活動、編印有關投資促進宣傳材料及政務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匯總有關境內外企業信息資源,跟蹤企業動向和需求,與有關企業建立合作機制,為其提供有針對性的投資促進服務。
對外投資合作部
執行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業務的發展戰略及規劃;受商務部委託,承辦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專項資金初審、境外經貿合作區招標等各類對外投資合作專項事務;負責與我境外中資企業商協會建立聯繫機制;承擔推動我國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合作的促進業務;與境內外相關機構和組織開展對外投資合作活動;為我國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合作提供國別、地區、行業等投資環境方面的信息、諮詢和服務。
會展協調部
牽頭負責“投洽會”、“中部博覽會”和“民營企業對話世界500強”等大型活動的總體方案策劃和組織協調工作;開展有關會展業的調查研究;負責編制本局會展類投資促進活動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商務部和局交辦的其它投資促進活動;負責與廈門“投洽辦”的業務聯絡工作。
國內聯絡部
負責與國內各地區、有關開發區、相關部委、國內企業、跨國公司和商協會等相關機構的聯絡與溝通;負責建立健全全國投資促進工作網路,為地方投資促進機構開展工作提供服務、搭建平台、拓展渠道;負責與國內各省市投資促進機構合作,開展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指導地方投資促進機構工作,組織全國投資促進機構的工作交流與合作;負責協調商務部產業轉移促進中心的運營工作;承辦商務部和局裡交辦的其它投資促進活動。
業務開發與培訓部
負責“引進來”與“走出去”雙向投資促進業務的開發,組織開展有關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及與投資有關的項目促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國投資促進專業培訓和境內外企業雙向投資促進培訓及相關服務;組織實施全局內部培訓工作;承辦商務部和局交辦的其它投資促進活動。
中心網路運營部
負責我局各類網路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商務部“中國投資指南”網站、中部博覽會官方入口網站、商務部網站投資促進局子站、民營企業對話世界500強等投資促進網站的開發、運營、監控和管理工作;指導及協調全國投資促進網上招商工作;與國內外相關機構合作開展各類網上投資促進活動;負責採集、加工各類投資數據信息,開展網上投資促進服務;負責局內部資源平台、中部博覽會會務管理平台、投資諮詢系統等內部信息管理系統的開發、維護及管理工作。負責上述網站及信息系統伺服器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局辦公區域網路及電腦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
十一、中心項目運營部
負責中國國際投資促進中心市場化運營工作;負責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的策劃和組織實施;聯合地方投資促進機構、開發區、高新區等共同在海外設立投資促進代表機構;受地方省市、部門、機構和企業委託,提供有關投資促進的相關策劃與服務;組織地方投資促進機構、企業和相關部門赴境外開展招商、洽談和考察活動;引導外商和民間資本投資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國內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代表我局聯絡相關部委開展投資促進活動;承辦商務部交辦的相關投資促進活動。
十二、投洽辦
負責“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的具體工作,包括:參與制定“投洽會”工作方案;負責與各承辦單位、組委會成員單位的聯絡和協調;協調和指導對外招商、招展、投資貿易項目推介和洽談活動;協調政要、商要及商務部邀請的重要團組的接待工作。
十三、歐洲代表處
參與擬訂並具體執行我局對歐洲地區雙向投資促進的規劃;了解和收集中歐投資合作信息,從事有關雙向投資合作項目的策劃、諮詢和促進服務;策劃並組織實施中歐投資合作專業培訓和投資促進專題調研活動,編制有關對歐洲地區的宣傳推介材料,宣傳我國的投資政策和環境;與中國駐歐洲地區的中資企業商協會建立聯繫機制,提供有關投資後服務的促進工作;組織歐洲企業參加“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等重要活動,組織中國企業參加歐洲地區的有關投資促進活動;在我部和我局的統一部署下,聯合地方投資促進機構、開發區、高新區等共同在歐洲地區建立投資促進合作機制;受我局委託,參加歐洲地區的投資促進機構會議及有關投資促進論壇和研討活動。與歐洲地區的國際經濟組織、投資促進機構及商協會建立合作機制,商簽合作協定並落實MOU的後續工作;承辦我局和我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四、布達佩斯貿易中心
開展中國與匈牙利及歐洲國家之間的雙向貿易投資促進事務;為中外企業和機構提供投資項目諮詢、公司及機構設立、投資專題調研、投資項目推介、策劃;組織與投資有關的專業培訓、研討會、洽談會、展覽會等方面的服務。為國內外客戶提供信息諮詢、商品市場調研、產品展示、參展服務、貿易中介等方面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