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90-11-1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81502
- 發布日期:1990-11-11
- 生效日期:1990-11-11
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90-11-11。
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90-11-11。【發布單位】81502【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0-11-11【生效日期】1990-11-11【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山東省...
《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是山東省於1989年7月2日發布的地方法規,於1989年7月2日生效。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 (1989年7月2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局負責外商投資企業使用開發區內國有土地的管理。第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的審批許可權,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中徵用土地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執行。第六條 外商投資企業...
青島市外商投資企業稅務管理暫行辦法 (1988年9月2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一條為了保證國家稅收法規的實施,促進本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根據國家有關稅法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1994年8月9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下同。)的勞動管理,維護外商投資企業...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第三條 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原則是:保障其依法生產經營,維護其合法權益,為其提高經濟效益、擴大出口創匯創造有利條件。第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享有以下自主權:(一)制定...
《辦法》由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8年12月18日印發,共六章五十一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7日。辦法發布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山東省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發改外資〔2018〕1393號 各市...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鼓勵外商投資建設經營港口碼頭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4.11.30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鼓勵外商投資建設經營港口碼頭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民政府 頒布...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是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推進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青島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管理,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
第一條 為吸引外商投資進行房地產開發,改善投資環境,促進城市房地產業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經批准在本市範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的通知 建市〔2003〕73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山東、江蘇省建管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新疆建設兵團建設局,總後營房部工程局: 現將《建設部關於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中有關資質管理的實施辦法》印發給...
未經批准,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隨意讓企業填報統計報表,不得隨意對外公布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數字。第十九條 外商投資企業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企業應提供必要的辦公...
1993年11月10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1994年1月17日山東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管理,維護外商投資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的健康發展,根據...
第一條 為了適應對外開放的需要,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政府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合法權益依法予以保護。 外商...
《山東省境外投資財務管理辦法》在1997.06.24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境外投資的財務管理,維護國家利益和投資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境外投資的經濟效益,進一步增強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能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二)將第四十七條修改為:“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三)刪去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三、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
第十七條 除國家有特殊規定者外,國家和本市對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優惠政策,均適用於外資企業。第十八條 香港、澳門、台灣的投資者在本市舉辦的獨資企業,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青島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外商投資產業指導意見的通知 魯政辦發〔2007〕9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山東省外商投資產業指導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
《濟南市外商、華僑、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常設代表機構中的外國人、華僑、港澳台人員管理辦法》在1991.10.11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濟南市外商、華僑、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常設代表機構中的外國人、華僑、港澳台人員管理辦法 ...
第一條 為了鼓勵外商投資開發淺海、灘涂,加快“海上山東”建設,發展外向型水產養殖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開發淺海灘涂的企業,均須遵守本規定。
第一條 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加強省管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引導和規範省管企業境外投資活動,促進企業國際化經營,維護國有資產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
(1992年7月2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號) 第一條為鼓勵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和房地產,改善投資環境,加速我省外向型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青島市外商投資企業收繳費用監督管理暫行規定》是青島市政府發布的一則規定。【發布單位】81508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6-09-01 【生效日期】1996-09-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青島市外商投資企業收繳...
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於2018年2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廢止規章。
(四)實行國有民營的企業,按經營承包契約自主確定工資總額;(五)新建企業或長期虧損而不能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鈎的企業,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據其經濟效益或工作任務核定年度工資總額;(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通過與工會或職工...
第二條 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是指從事以下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一)佣金代理:貨物的銷售代理商、經紀...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外商投資合夥、外商併購境內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增資及再投資項目等各類外商投資項目。………。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4年6月17起施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
(1991年6月22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1991年6月22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根據1996年4月17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的...
為依法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規範省管企業投資管理,有效防範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結合省管企業實際,制定本辦法。基本介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山東省企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