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是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9年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
- 實施時間:2019年9月1日
-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是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9年發布的檔案。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是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9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印發關於印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9〕11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城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補助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補助資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06〕10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關於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補助政策的意見》(財社〔2006〕61號)及有...
《大足縣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辦法(試行)》是大足縣財政局、大足縣衛生局頒布的管理辦法,目的是為加強政府購買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保證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及可及性,建立社區衛生服務補償機制,推動我縣城鎮社區衛生服務的持續健康發展。為加強政府購買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管理,提高其...
省衛生健康委負責衛生健康資金預算編制和具體執行,研究制定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和任務清單,對資金支出進度、使用績效以及安全性、規範性負責。省衛生健康委可結合管理需要和支出事項,依據本辦法制定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市縣財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保證補助地方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和...
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項目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統籌城鄉衛生事業發展,提高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使用效率,增強鄉鎮衛生院的服務能力,為農民民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
各地要嚴格落實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足額落實財政補助經費,對於分配到鄉村兩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要合理明確鄉村兩級分工,採取“先預撥、後結算”的方式,切實落實村衛生室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補助。各地要嚴格執行財政部等5部門印發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社〔2022〕31號),加強資金管理,...
(二)推進綜合改革,建立規範合理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全面推進包括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統一配送、收入分配製度、績效考核制度、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等各個方面的改革。(三)堅持統籌算賬的原則,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對核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常性收支差額給予補助...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中央財政補助地方衛生事業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為提高公共衛生和農村衛生服務能力以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能力,建立健全公共衛生信息網路體系、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醫療救治體系、衛生監管體系,加強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等,中央和...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財政部、衛生部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農村衛生人員培訓項目(以下簡稱農村衛生人員培訓項目)。第三條 農村衛生人員培訓項目的培訓對象為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衛生技術人員、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鄉鎮衛生院管理人員等。第四條 農村衛生人員培訓項目遵循以下原則:...
2022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為84元,其中2020年和2021年分別新增的5元經費按原渠道執行,2022年新增5元統籌用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嚴格落實《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下達2022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22〕52號)...
(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創新社區衛生服務投入機制。通過實行績效考評、購買服務等辦法,著力提高資金使用和服務效率。二、政府補助的內容及責任劃分 政府對社區衛生服務的補助包括:按規定為社區居民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經費,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基本建設、房屋修繕、基本設備配置、人員培訓和事業單位養老...
在核定服務任務和補助標準、績效評價補助的基礎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獲得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可統籌用於經常性支出。縣級衛生計生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鼓勵對鄉村兩級實行分別核算,保障村衛生室補助資金。(七)嚴格開展項目考核。進一步突出縣區考核主體作用,縣區每年至少要對轄區所有...
第十七條 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分工和資金分配計畫,規範資金分配使用,加強工作指導,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效果。衛生健康、財政部門應當建立以服務結果和民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績效評價制度,完善評價方法,將評價結果作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撥付的重要依據。第十八條 ...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省級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管理(以下簡稱補助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結合我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要求,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補助資金,是指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用於支持各地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促進公立醫院改革發展...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0月21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衛生健康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瓊府〔2016〕117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務領域...
2.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政府補助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核定。 3.政府對一體化管理的行政村衛生站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給予補助,按行政村數核定村衛生站補助標準。省財政每年對每個行政村衛生站補助1萬元,市財政按市的有關規定對每個行...
本辦法適用於政府舉辦歸口衛生行政部門管理的非營利性省級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院”),包括省級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醫院和療養院等醫療機構財政補助經費的管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省級醫院財政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 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醫院財務制度》、《...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政府舉辦的基層(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人員支出和業務支出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其中,基本醫療服務主要通過醫療保障付費和個人付費補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建立的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補償,經常性收支差額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
對不按預算執行或隨意改變資金使用用途的違規事項,沒有指定相應的解決辦法和措施,對財政資金的管理缺位;未能建立績效評價機制,管理部門和用款單位的責任不明,對資金的管理做不到跟蹤問效,資金使用的有效得不到保證如何管好用好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確保專項資金安全,使資金髮揮最大效益是當前做好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其中,公共衛生事業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向承擔疾病防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與救治、環境惡劣的現場(實驗室)工作等任務的崗位傾斜;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向承擔公共衛生服務與臨床一線工作任務的崗位傾斜。 (三)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充分發揮...
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為69元,新增5元經費全部用於村和社區,務必讓基層民眾受益。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積極主動落實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嚴格按照《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9〕113號)要求,...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人員支出和業務支出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基本醫療服務主要通過醫療保障付費和個人付費補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建立的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補償;經常性收支差額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補助。
對上級財政安排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實行項目管理,並嚴格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制度》和《四川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撥付結算和專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和沖抵醫療服務人員工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考核後獲得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可...
(一)落實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項目補助經費。建立穩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投入機制,逐步提高人均經費標準。重大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由政府根據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實施規定足額安排。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發展建設項目,按照“核定計畫、專項安排、包乾使用、績效考評”的預算管理辦法,經發展改革...
《餘慶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補償辦法(試行)》是為深化我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逐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而制定的本辦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財政部衛生部五項會計制度》、《省財政廳發改委 人社廳衛生廳關於印發...
嚴格落實《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9〕113號)和《財政部 衛生健康委關於下達2021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21〕32號)要求,明確年度績效目標,規範資金分配、使用,確保年度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閩政辦〔2021〕1號)、《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關於修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2〕31號)等檔案精神以及省級財政預算資金管理有關規定,福建省衛健委和省財政廳制定的管理辦法,於2022年12月19日印發。
第十二條 本辦法所指基本公共服務,包括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保障、免費提供教科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貧困地區學生營養膳食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畫生育扶助保障等事項,並根據改革情況進行動態調整。第十三條 市級財政部門可以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區基本公共...
(閩政辦〔2021〕1號)、《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關於修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2〕31號)等檔案精神以及省級財政預算資金管理有關規定,福建省衛健委和省財政廳制定的管理辦法,於2022年12月19日印發。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第八條 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超支不補、結餘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政府在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嚴格界定服務功能,明確使用適宜設備、適宜技術和國家基本藥物,核定任務和收支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