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和加強省級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補助資金管理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18年12月7日修訂印發共二十條,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級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 發布機關: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 印發時間:2018年12月7日
- 實施時間:2019年2月1日
- 有效期限:2022年1月31日
《省級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和加強省級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補助資金管理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18年12月7日修訂印發共二十條,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
《省級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和加強省級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補助資金管理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18年12月7日修訂印發共二十條,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計畫生育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是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9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印發 關於印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社〔2019〕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
辦法全文 省級衛生計生重點事業發展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省級衛生計生重點事業發展專項補助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
省財政廳、原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省級績效考核結算辦法的通知》(魯財社〔2013〕68號),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關於修訂省級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社〔2018〕69號)、《...
本辦法適用於政府舉辦歸口衛生行政部門管理的非營利性省級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院”),包括省級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醫院和療養院等醫療機構財政補助經費的管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省級醫院財政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 確保...
第八條 具體使用單位收到補助資金後,要按預算和國庫管理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加快預算執行。第九條 補助資金要專款專用,各級財政、衛生計生、中醫藥等部門要按照項目有關規定安排使用補助資金,不得擅自...
(一)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與保障能力建設補助,包括支持設備購置、信息化建設、重點專科(學科)認定和扶持發展、衛生健康人才培養、人才引進等。(二)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補助。(三)基本藥物制度補助。(四)公共衛生項目補助。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1.配合市衛計委對計生獎勵金進行項目管理;2.核對《南通市市區擬發放一次性計生獎勵金花名冊》;3.按市衛計委確認的名冊發放正常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計生獎勵金。第三章使用方向和分配方式 第六條 醫療衛生專項資金使用方向:(一)醫院...
第七條中央財政用於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立健全衛生監管體系、監督執法及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等業務工作的專項資金按項目進行管理。衛生部、財政部根據專項資金用途研究確定具體項目管理方案,衛生部門具體負責項目實施工作。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指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為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加強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項目管理,現將《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項目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也可委託中介機構進行審核,經衛生、財政部門核准後撥付。異地住院分娩的農村孕產婦補助辦法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第九條 定點醫療衛生機構應嚴格按規定執行基本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收取規定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服務費用,需徵得孕產婦...
中央財政按每人每年3萬元的標準對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予以補助。各市財政、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培訓工作。培訓基地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項目根據住院醫師培訓規劃予以專項補助。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綜合管理經費根據...
為加強和規範省級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福建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31號)、《福建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閩政辦〔2021〕1號)、《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為加強和規範省級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福建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31號)、《福建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閩政辦〔2021〕1號)、《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實行直接支付。基金經辦管理機構審核匯總醫療機構的支付申請後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用款申請,財政部門審核後將應急救助資金由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直接支付給相應醫療機構。第十九條 省級、市(地)級衛生和計畫生育行政、財政等...
第五條 中央財政按照當年全額預撥、次年考核結算的辦法下達專項補助資金,對經考核後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相應扣減次年的專項補助資金。績效考核以國家規定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基礎,重點考核社區公共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國家免疫規劃疫苗...
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還應先由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公共衛生經費、醫療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規定支付。救助對象發生的急救費用也可向人道、慈善等組織開展的有關救助項目提出救助申請。無上述渠道或經上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