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方案》是龍橋鎮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方案
- 發布單位:龍橋鎮人民政府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方案》是龍橋鎮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方案》是龍橋鎮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一、任務安排。根據縣政府指示,2013年城鄉居民醫保任務按全鎮人口的98%下達。各村(社區)按2012年10月底派出所戶籍農業人口總人數的98%作為籌資基數,對民眾...
(四)堅持嚴格執行政策的原則。新農合政策規定的參合人員範圍,原則上限於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可以參加其他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五)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鄉、村兩級收取農民的籌資款,必須按時全額上繳鄉鎮財政,由鄉鎮財政所在規定的時間...
和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關於做好2016年度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186號)精神,努力構建城鄉統籌社會保障體系,切實做好我區2016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籌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1] ...
2022年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為每人960元,其中各級政府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610元,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350元。集中參保期 2022年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時間為:9月1日至12月31日。對春節期間集中返鄉的農村外出務工人員,集中參保期可延長到...
(一)籌資標準。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在90元基礎上提高25元,達到每人每年115元。根據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參保人數和籌資標準確定大病保險籌資額,大病保險籌資額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提取。籌資標準根據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動態調整。
1. 統一參保範圍。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以及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人員。2. 統一籌資政策。城鄉居民醫保實行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方式...
一、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一)提高財政補助標準。2020年,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元,達到550元。按中央、省和運城市財政補助政策,一般縣中央財政負擔60%,省級財政負擔20%,市級財政...
在大病保險起步階段,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籌資標準的5%。(三)籌資方式。按照當年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向各縣市區下達大病保險資金上解任務,各縣市區應將上解大病保險資金及時繳入市財政設立的大病保險資金賬戶。...
為健全完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促進醫保城鄉一體化,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2013年,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將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並軌,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實現統一的管理部門、籌資標準、州市級統籌...
5.原認定的城鎮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老人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個人承擔100元,餘下部分由市醫保局落實參保;6.國有集體改制企業2010年底前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醫療保險清算的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20元...
負責梳理並下發各鄉鎮,金源、金麥、金嶺三個新型農村社區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的具體名單,便於各鄉(鎮、社區)核實,杜絕重複參合(保)。 四、籌資進度表報送要求 各相關單位於2015年9月30日前要上報一次籌資進度表,2015年10月...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的籌資模式研究》是依託復旦大學,由應曉華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面上項目。項目摘要 醫療保障體系是和諧社會基本要求。我國的醫療保障主要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與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組成,但50%以上的城鎮居民沒有保險,這...
1、城鄉低保對象;2、五保對象;3、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傷殘軍人);4、住院醫療費5萬元以上的低保邊緣特殊困難大病患者。救助方式 日常醫療救助 1、對城市低保對象家庭中符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條件的人員資助全部參保金;2、...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6〕57號)和運城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運城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運政發〔2016〕46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根據《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和《遵義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制定本《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內容 第一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全縣統一政策規定、統一支付標準,以縣為單位...
在制度運行上,建立覆蓋範圍、籌資政策、待遇標準、醫保目錄、醫保定點、基金管理“六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在制度管理上,實現市級統籌、運行方案、信息系統、經辦服務“四統一”。從2020年1月1日起,...
下實施方案。全文 一、主要目標 按照“促進公平、防範風險、明確責任”的原則,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現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五統一”管理,即統一政策制度、統一醫療服務...
二、健全籌資機制 (一)籌資標準。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年城鄉居民醫保籌資總額的10%之內。各市州根據參保患者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情況、基本醫保籌資能力和支付水平,以及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學細緻做好資金測算,合理確定...
第二條 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遵循下列基本原則:(一)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二)堅持籌資水平、保障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三)堅持權利和義務相結合,居民個人繳費和政府財政補助相結合...
第十一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籌資標準按照國家、省有關標準執行。參保人每年應當按照個人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予以保障。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
(六)實行市級統籌前,應對三縣新農合基金進行專項審計,三縣新農合基金歷年結餘,自本方案實施起15日內,由三縣經辦機構全額上繳至市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戶,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將基金轉入市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實行市級統一管理、分級...
第十二條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基金出現收不抵支,不能正常支付待遇時,由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財政管理體制給予補貼,具體方案由市醫療保障部門商財政部門制定,報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第四章 參保待遇 第十三條 ...
第四條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實行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等市級統一。第五條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市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制定、組織實施和管理。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負責本市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服務管理...
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0號)“關於整合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職能,逐步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及重特大疾病保險和救助”的檔案精神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六條 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實行年度一次性繳費制,集中繳費期按照中省市有關規定予以執行,逾期不參保繳費的視為脫保,不得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第七條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個人繳費與各級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
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根據我省2014年醫改工作安排,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提高全省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通知如下:從2014年1月1日起,將全省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在原基礎上統一提高40元(財政補助30元、個人繳費10元),年人均籌資...
第三條 居民醫保實行州級統籌、分級管理。堅持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堅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原則;堅持權利和義務對等,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保障適度、以收定支...
第二條 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建立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實現全市城鄉居民醫保“八統一”,即: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
為完善我市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提升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強化基金監督管理,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0〕9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商洛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 為了切實減輕我市城鄉參保居民大病醫藥費用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築牢全民醫保網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