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是株洲市施行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株洲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
- 所在地區:株洲市
《株洲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是株洲市施行的實施方案。
《株洲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是株洲市施行的實施方案。株洲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和《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
《株洲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是株洲市發布的實施方案。株洲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整合...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相關制度按《株洲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株政辦發〔2015〕96號)檔案精神執行。第三十八條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對參保居民符合計畫生育政策規定和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就醫管理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給予一次性...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 2021年8月19日 辦法全文 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規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
第二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堅持醫療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堅持以大病醫療統籌為主,重點保障住院醫療,兼顧門診醫療的原則;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原則。第三條 城鎮...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在《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湘政辦發〔2015〕92號)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適時調整擴大合規醫療費用範圍,提高參保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第三十四條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對參保居民符合...
《考核辦法》規定,考核對象為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考核內容包括被考核單位年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組織管理、政策執行、資金安全、經辦服務、民眾滿意度等方面。《考核辦法》明確建立管理控費激勵機制,年度考核結果與續簽大病...
是為加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業務管理,規範保險公司經營行為,維護參保民眾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等...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
2013年3月12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3〕19號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經營資質、投標管理、業務管理、服務管理、財務管理、風險調節、監督管理、市場退出、附則10章55條,自下發之日起...
第三章 大病保險數據管理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應根據當地基本醫保部門提供的近3年或可以滿足精算要求的歷史經驗數據,科學測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方案。第十二條 保險公司應合理計提大病保險業務準備金,逐月跟蹤大病保險賠付情況,判斷大病...
各市州可從個人賬戶統一代扣參保人員參加職工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個人繳費,個人賬戶可用於參保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個人繳費。個人賬戶不得用於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保障...
建立以政策統一為基礎,以基金統收統支為核心,以基金預算管理為約束,以統一信息系統為支撐,以統一經辦管理服務為依託,以防控基金運行風險為目標的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制度。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互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公務員醫療...
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實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製度綜合保障,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困難民眾按規定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確保職工和城鄉居民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二是要求...
持續提高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水平,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從450元提高到610元。將更多民眾急需藥品納入醫保報銷範圍。住院和門診費用實現跨省直接結算,惠及5700多萬人次。推行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降低費用負擔超過4000億元。
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定。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
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承擔;因經營管理不到位導致的管理性虧損,由大病保險承辦機構承擔;因發生區域性重大疾病等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大病保險費用超支的,由市級醫療保障、財政部門商大病保險承辦機構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後...
2016年10月9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6〕86號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投標資格、投標流程管理、投標風險管理、監督管理、附則6章19條,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實施...
永州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 為緩解城鄉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築牢全民基本醫療保險網底,根據《關於深入貫徹的實施意見》(湘發〔2016〕7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92號)精神,結合...
2016年10月9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6〕86號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資金管理、會計核算、費用管理、報表報送和監督檢查、附則6章38條,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
2016年10月9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6〕86號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市場退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7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期限暫定為3年。檔案通知 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暫行...
2014年11月28日,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資府辦發〔2014〕53號轉發資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資陽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試行)》。該《方案》分基本原則、保障內容、資金籌集、大病保險待遇、承辦方式、監督管理、工作要求7...
在“三重保障”的制度框架中,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較為清晰,而補充醫療保險的定義和邊界一直較為模糊。在國家醫療保障待遇清單(2020版)中,補充醫療保險包括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含部分省份的職工大病保險)、...
全面落實資助困難人員參保政策,確保將特困人員、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人員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實現應保盡保。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新增財政補助中的一半(人均20元)用於大病...
通知還明確,強化個人繳費征繳。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個人繳費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達到180元。全面落實資助困難民眾參保政策,確保將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人員納入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2021年 2021...
聚焦減輕困難民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強化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統稱三重製度)綜合保障,實事求是確定困難民眾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確保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有...
第三十一條 完善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制度,提高參保患者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具體辦法根據《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湘政辦發〔2015〕92號)另行制定。第三十二條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管理。各縣區根據本縣區城鄉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