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9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6〕86號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資金管理、會計核算、費用管理、報表報送和監督檢查、附則6章38條,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期限暫定為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 印發機關:中國保監會
- 文號:保監發〔2016〕86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6年10月9日
- 施行時間:2016年10月9日
2016年10月9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6〕86號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資金管理、會計核算、費用管理、報表報送和監督檢查、附則6章38條,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期限暫定為3年。
2016年10月9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6〕86號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資金管理、會計核算、費用管理、報表報送和監督檢查、附則6章38條,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自發布...
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指為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城鄉居民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具體做法是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型農村合作...
辦法全文 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業務管理,規範保險公司經營行為,維護參保民眾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等,制定本...
《佳木斯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已經2017年5月17日市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14日 政策解讀 關於《佳木斯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佳木斯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佳木斯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管理暫行辦法》《佳木斯市...
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採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承辦。第三章:第十三條按照發改社會〔2012〕2605號檔案和《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13〕19號)等要求,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石家莊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行辦法》是石家莊市為切實減輕參保城鄉居民大病醫療高額費用負擔制定的辦法。石家莊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行辦法 (2016年11月15日)第一條為切實減輕參保城鄉居民大病醫療高額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隨著農牧民個人繳費的提高,城鎮居民個人繳費財政補助部分相應降低。(三)城鄉居民建立大病醫療保險年人均籌資60元,個人年繳費30元,各級財政補助30元。州級財政補助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四)城鄉居民建立個人帳戶醫療保險年人均籌資80元,各級財政補助60元(州級財政補助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20元從城鄉居民個人...
第九條經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應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賬戶,單獨核算,單獨管理,保證償付能力。第十條市財政部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資金核算管理辦法,規範資金核算程式。第十一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使用實行“按季預撥、按年結算”制度。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資金籌集情況列出年度預算和按...
本制度適用於保險公司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和《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13〕19號)開辦的大病保險業務。大病保險業務應具備以下特徵:第一,保費來源於基本醫保...
北京市民政局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2013年12月31日 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減輕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依據《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參加本市城鎮...
第一條為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築牢全民基本醫療保障網底,減輕參保人員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及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參加本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其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
湖南省醫保局會同湖南銀保監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了《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辦法通知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關於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湘醫保發〔2021〕41號 各市州醫療保障...
《德宏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3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條 為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城鄉居民醫療費用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現就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隨著全民醫保體系的初步建立,人民民眾看病就醫有了基本保障,但由於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特別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的保障水平還比較低,人民民眾對大病醫療費用負擔重反映仍較強烈。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
第十五條 居民大病保險的承辦商業保險機構應接受醫療保障部門的監督和考核,定期報送保險費收支和業務運行等情況。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的通告》(韶人社規〔2018〕2 號)同時廢止。此前規定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和...
4、低保困難民眾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降低50%,特殊困難人口大病保險補償標準提高5個百分點。5、大病保險特殊藥品待遇標準按《湖南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支付管理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四、制度銜接 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
第十五條 因患重大疾病導致醫療費用負擔過重影響基本生活的參保人員,在其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和大病保險待遇後,可申請醫療救助。具體按照本市有關醫療救助的規定執行。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7〕23號)...
邵陽市醫療保障局邵陽市財政局邵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邵陽監管分局於2022年1月28日印發邵陽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細則.本辦法自2022年1月 1日執行.全文 為進一步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規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
參保(合)人員發生的門診特殊疾病視同住院報銷的合規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賠付。五、承辦方式 我市大病保險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以市為投保單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作為招標人按照政府公開招標採購方式,統一招標確定承保商業保險公司。全市大病保險業務原則上由一家商業保險機構承辦,最多不超過兩家。...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年基金結餘情況、醫療費用情況、城鄉居民經濟收入情況進行調整。(三)2015年大病保險追補工作。由各經辦機構按照本方案實施,於2015年底啟動,2016年4月底前完成。四、制度銜接 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聯動...
(四)規範管理,持續發展。健全完善承辦大病保險保險公司準入、退出和監管制度,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實現可持續發展。二、保障對象 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三、籌資機制 (一)籌資標準。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在90元基礎上提高25元,達到每人每年115元。根據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參保人數和籌資標準...
2012〕2605號)、《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衛生計生委 保監會關於利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向商業機構購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財務列支辦法的通知》(財社〔2013〕36號)、《關於印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粵辦函〔2013〕13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三)堅持有序推進,加強基金監管。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相銜接,確保工作順暢、有序過渡,確保民眾基本醫保待遇不受影響,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和制度運行平穩。第三條 參保城鄉居民享受的權利 (一)公平享有本辦法規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二)享有監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使用...
《玉溪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是2016年玉溪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了建立多層次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城鄉居民大病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
根據自貢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自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自府發[2008]14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一章 參保登記 第一條 符合參保條件的鄉鎮以上在校學生、托幼機構幼兒(以下簡稱學生),到所在學校、托幼機構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其他參保...
保障範圍和籌資標準,進行動態調整。政策調整應履行保險契約約定程式,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第二十三條農村居民大病保險發生政策性虧損的,由新農合管理機構和商業保險機構按契約約定協商解決。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13年1月1日後發生的住院費用自付部分納入本年度大病保險補償範圍。
施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大病保險的保障範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城鄉居民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內的個人負擔由大病保險再進行適度保障。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實行市級統籌,引入市場機制,由政府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服務,並委託黃岡市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作為代理投保人向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