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是2016年玉溪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玉溪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是2016年玉溪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玉溪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是2016年玉溪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了建立多層次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城鄉居民大病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現公布《玉溪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居民繳費和政府補貼、社會捐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為進一步規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市場秩序,保護參保民眾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健康開展,銀保監會制定了《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2021年5 月17日 辦法全文 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指為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城鄉居民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具體做法是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
到2016年8月底,制定出台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統一的財政補助辦法。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籌資標準的確定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並按照...
第一條 為促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業務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等,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大病保險風險調節,是指保險公司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協商建立動態風險調節...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可進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開展這項工作,是減輕人民民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
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完善大病保險籌資機制、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加強醫療保障各項制度的銜接、規範大病保險承辦服務、嚴格監督管理、強化組織實施。主要目標是:2015年底前,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22日印發西雙版納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本辦法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
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實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製度綜合保障,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困難民眾按規定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確保職工和城鄉居民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二是要求...
2014年11月28日,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資府辦發〔2014〕53號轉發資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資陽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試行)》。該《方案》分基本原則、保障內容、資金籌集、大病保險待遇、承辦方式、監督管理、工作要求7...
《西雙版納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是2015年4月8日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建立多層次的城鄉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城鄉居民大病醫療需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
一、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如何調整?城鄉居民醫保按照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實行定額籌資辦法。近年來,各級政府持續提高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從2007年人均補助40元,到2018年增至490元,對減輕參保民眾繳費負擔起到...
第二條本市社會醫療保險的參保、服務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社會醫療保險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
《德宏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3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條 為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城鄉居民醫療費用負擔,...
銀川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自治區...
玉溪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
湖南省醫保局會同湖南銀保監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了《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辦法通知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關於印發《...
普洱市人民政府於印發2020年7月1日普洱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本辦法自發文之 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城鄉居民醫療費用負擔,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全面...
國家衛計委等8部門發布《關於做好2016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要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水平,(201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人均新增40元中的10元用於大病保險。《通知》鼓勵地方探索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的具體辦法,對包括...
市級醫保經辦機構負責向大病保險承辦機構劃撥大病保險資金及相關財務核算、業務銜接等工作,並對大病保險承辦機構的經辦業務給予指導,按照本實施辦法和承辦大病保險契約進行管理。市財政部門負責設立財政專戶,從當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中央、省、...
持續提高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水平,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從450元提高到610元。將更多民眾急需藥品納入醫保報銷範圍。住院和門診費用實現跨省直接結算,惠及5700多萬人次。推行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降低費用負擔超過4000億元。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由基本醫療保險主管部門用一定額度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保障...
2016年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辦法指出,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城鄉居民醫保的最低個人繳費標準和...
(二)設定商業保險機構虧損率為當年大病保險籌資總額的5%;若當年虧損率超過5%,超出部分由基金與承保公司分別按1:1比例分擔。 (三)政策性虧損的具體條款,按照《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
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監會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豫政辦〔2013〕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8)大病保險年度累計最高補償金額不超過20萬元。4、低保困難民眾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降低50%,特殊困難人口大病保險補償標準提高5個百分點。5、大病保險特殊藥品待遇標準按《湖南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支付管理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