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指公司一年以內的財產險、意外傷害險、
健康險業務按規定從本期保險責任尚未到期,應屬於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險費中提取出來形成的準備金。按照我國保險精算規定:會計年度末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照本會計年度
自留毛保費的50%提取。
指在會計年度決算時,將保險責任尚未滿期的,應屬於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險費提存出來所形成的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在會計年度決算時一次計算提取,提取的計算方法有年平均估算法、
季平均估算法、月平均估算法和日平均估算法。
提存方法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提存方法:
1.年平均估算法,又稱50%估算法,1/2法。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當年自留保險費總額×50% 上式中,
自留保險費=全年保費收入+分入保費-分出保費
2.季平均估算法,又稱8分法。
若以An表示某季度的自留保險費;Pn表示某季度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n表示某季度,n=1,2,3,4;(2n-1)/8表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時間係數;P表示全年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則:Pn=An×(2n-1)/8
P=P1+P2+P3+P4
3.月平均估算法,又稱24分法。
若以An表示某月的自留保險費;Pn表示某月度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n表示某月度,n=1,2,3,4,……12;(2n-1)/24表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時間係數;P表示全年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則:Pn=An×(2n-1)/24
P=P1+P2+P3+…+P12
4.日平均估算法
若以An表示某日的自留保險費;Pn表示某日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n表示某日,n=1,2,3,4,……365;(2n-1)/730表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時間係數;P表示全年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則其計算公式為:
則:Pn=An×(365-n)/365
P=P1+P2+P3+…+P365
法律規定
我國《保險法》規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除
人壽保險業務外,應當從當年
自留保險費中提取。提取和結轉的數額,應當相當於當年自留
保費的50%,人壽保險業務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當按照有效的人壽保險單的全部
淨值提取。
根據保監會《
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保監會令[20043 1 3號)的要求,產險公司從2005年1月15日開始,對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提取採用1/24法或1/365法等。壽險公司的非壽險業務仍可以按照1/2法來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