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服務考核試行辦法》是為做好湖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服務工作,促進委託經辦服務工作健康有序運行,規範運行管理,最佳化經辦服務,切實發揮大病保險保障大病待遇功能,由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湖南省財政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南監管局制定的試行辦法。
該《考核辦法》於2023年8月29日正式發布,自2023年8月3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服務考核試行辦法
- 發布時間:2023年8月29日
- 實施時間:2023年8月31日
《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服務考核試行辦法》是為做好湖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服務工作,促進委託經辦服務工作健康有序運行,規範運行管理,最佳化經辦服務,切實發揮大病保險保障大病待遇功能,由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湖南省財政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南監管局制定的試行辦法。
該《考核辦法》於2023年8月29日正式發布,自2023年8月3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服務考核試行辦法》是為做好湖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服務工作,促進委託經辦服務工作健康有序運行,規範運行管理,最佳化經辦服務,切實發揮大病保險保障大病待遇功能,由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湖南省財政廳、國...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 2021年8月19日 辦法全文 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規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湖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12月6日印發,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湘政發〔2016〕29號 各市州、縣...
4、低保困難民眾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降低50%,特殊困難人口大病保險補償標準提高5個百分點。5、大病保險特殊藥品待遇標準按《湖南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支付管理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四、制度銜接 強化基本...
如無特別指明,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包括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第二章 服務能力建設 第三條 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應完善組織架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人員配備,提升專業經營和服務水平。第四條 保險公司應本著便民、高效原則,在統籌...
城鄉居民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單次或累計住院的合規醫療費用,減去城居醫保、新農合支(賠)付金額後,個人負擔金額達到8000元以上,由大病保險按比例支付。大病保險承辦機構對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按以下比例賠付:(一)城鎮居民。...
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業務管理,規範保險公司經營行為,維護參保民眾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等制定的辦法 ...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指為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城鄉居民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具體做法是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
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 雲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 湖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 吉林省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 觀察評論 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勢在必行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
對脫貧攻堅期間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和項目的資金加強整合,全面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實現市州範圍內政策、管理、服務基本統一。第二十二條 各地應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結餘結轉”的原則...
第三十一條 完善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制度,提高參保患者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具體辦法根據《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湘政辦發〔2015〕92號)另行制定。第三十二條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管理。各縣區根據本縣區城鄉居民...
第十五條 居民大病保險的承辦商業保險機構應接受醫療保障部門的監督和考核,定期報送保險費收支和業務運行等情況。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的通告》(韶人社規〔2018〕2 號)...
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的通知 保監發〔2016〕86號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精神,促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鼓勵地方探索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的具體辦法,努力提高大病保險制度托底保障的精準性。加強醫療保障 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
完善城鄉居民醫保門診醫療保障政策,兼顧普通門診和門診大病醫療需求,按照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當年籌資總額15%左右的比例,建立門診醫療統籌基金。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湖南省相關要求另行制定。4. 統一醫保目錄。從2017年1月1...
銀川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自治區...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6〕14號)、《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湘政發〔2016〕29 號)等有關精神,為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縣區(管理區)負責本轄區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管理,執行和落實城鄉居民醫保相關政策和規定。實行"業務統一、分級經辦"。全市統一業務經辦流程,統一組織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行全市統一的異地就醫即時結算辦法,建立市級結算平台和異地...
施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大病保險的保障範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城鄉居民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內的個人負擔由大病保險再進行適度保障。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實行市級統籌,引入市場機制,由政府通過公開招標方式...
進一步規範大病保險委託承辦管理,健全大病保險收支結餘和政策性虧損的動態調整機制,落實基金監管責任。完善大病保險統計分析,加強運行監督管理,督促承辦機構加強費用管控,確保基金合理高效使用。六、加強組織保障和宣傳引導 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
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監會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豫政辦〔2013〕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湖南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實施辦法(試行)》(湘政發〔2007〕22號)和《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09〕57號)檔案精神,結合株洲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情況,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