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已經安康市政府審定,安康市人民政府於2019年12月27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已經安康市政府審定,安康市人民政府於2019年12月27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已經安康市政府審定,安康市人民政府於2019年12月27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1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
(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原則:低水平起步,籌資水平與我省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醫療保險費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當補助;堅持自願參保,充分尊重民眾意願;重點保障城鎮居民大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實行屬地統籌...
市醫保局牽頭,統一規範待遇審核、費用支出等經辦流程,統一費用結算辦法,於12月20日前,制定《安順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等相關配套政策,確保12月31日前,全面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四)基金審計 全市城鄉居民...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的所有組織單位和個人。第三條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實行統一政策制度、統一醫療服務協定管理、統一經辦服務、統一信息系統、統一基金管理等“五統一”的...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有序推進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前後的工作銜接,確保年度籌資量化指標落實到位。二、穩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各地要用好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籌資新增資金,確保基本醫保待遇保障到位。鞏固提高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
第二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市級統籌、分級經辦、屬地管理,基金統收統支。全市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基金管理、統一定點管理。第三條 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
《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的指導意見》是2009年人社部發布的意見。內容解讀 人社部發〔2009〕66號 一、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要在堅持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基礎上,充分考慮門診醫療服務特點和城鎮居民對門診醫療...
《廣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已經三屆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檔案通知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通知 廣安府辦發〔2011〕83號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
4、生育待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就業婦女,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費用實行定額報銷,順產報銷400元,剖宮產和多胞胎生育報銷500元。產前檢查費用。實行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以後,可將參保居民符合規定的產前檢查費用納入城鎮...
2016年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辦法指出,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城鄉居民醫保的最低個人繳費標準和...
各縣(市、區)、開發區、各部門要加強業務協同和信息溝通,加強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基金運行安全,確保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順利進行。本方案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本方案施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1年10月24日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
2016年1月3日,國務院以國發〔2016〕3號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與基本原則;整合基本制度政策;理順管理體制;提升服務效能;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推進5部分。《意見》就整合城鄉...
《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是2018年7月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通知。通知正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保局(辦)、財政廳(局)、人力資源...
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辦法給予適當補助。財政補助的具體方案由財政部門商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研究確定,補助經費要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六)費用支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於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
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07〕68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居民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水平,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韶關市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韶府規〔2022〕18號)等檔案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銅川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2019年銅川市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12 月26日印發.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整合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
建立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制度,採取統一政策、統收統支、縣區經辦、屬地監管、預算控制等辦法,提高城鎮居民待遇享受水平,增強醫療保險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方便參保居民就醫結算,實現全市“一卡通”管理。三、統籌內容 (一)...
第一條根據《懷化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章管理模式 第二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的組織實施和宣傳,並對經辦機構業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執行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大額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管理制度;執行統一的醫保費用基金住院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執行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門診慢特病病種保障範圍和標準;執行統一的異地就醫管理辦法。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湖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12月6日印發,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湘政發〔2016〕29號 各市州、縣...
第一條 為加快建立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醫保)制度,努力促進醫療保障制度“全民覆蓋、人人享有”,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鄉醫保實施範圍和對象是除...
懷化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需要,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第二十三條 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符合申請風險調劑金條件的,可按照風險調劑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申請調劑金。第六章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四條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為參保居民支付下列費用:(一)政策範圍內的住院醫療...
為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的意見》(豫政〔2011〕50號)精神,制定《三門峽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該《辦法》於2011年12月8日由...
同時,為確保明年1月1日起順利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做好三項工作:一是10月底前完成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制定工作,11月底前發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同步做好新政策的人員培訓、宣傳和對接準備工作。二是配合省...
《撫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撫州市政府四屆第4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 月20日印發.本辦法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
縣(區)經辦機構應在每月最後2個工作日前將基金收入劃入市級基金收入戶,市經辦機構核對無誤後在最後1個工作日全部繳入市級財政專戶。3.財政補助資金:各級財政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關破改及困難企業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補助辦法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