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撫州市政府四屆第4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月20日印發.本辦法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1月20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 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撫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撫州市政府四屆第4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月20日印發.本辦法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撫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撫州市政府四屆第4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月20日印發.本辦法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1全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
第十一條常見病救助可採取對城市低保常補對象家庭每戶每年發放一定金額的定點醫院醫療救助卡的救助方式。第十二條城市醫療救助可採取救助對象個人和救助資金各承擔50%醫療保險費的辦法,資助其參加大病醫療保險,非常補對象年資助金額人均一般...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6日 辦法全文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016年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辦法指出,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城鄉居民醫保的最低個人繳費標準和...
以下是各地城鄉居民的醫保報銷比例。湖南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
第四章 參保繳費辦法 第七條 成年居民和未在校就讀的未成年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年度為每年的元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參保居民在每年3月20日前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已參保居民在每年12月20日前繳納下一年度的醫療保險費。參保時以家庭...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範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各地要完善...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
(醫保發〔2020〕33號)、《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管理經辦規程〉的通知》(醫保辦函〔2021〕11號)、《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南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2022年11月28日第32次南昌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南昌市人民政府於2022 年12月8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3年1月9日起 實施。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我市...
《市人民政府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是2017年十堰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十政發〔2017〕27號 十堰市人民政府 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辦法(贛府廳字〔2019〕94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
推進定點醫藥機構同城互認,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定點管理辦法逐步完善,醫保協定管理更加規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全面整合,建成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普遍建立...
永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和《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湘政發〔2016〕29號...
《定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試行)》是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統一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醫療保障服務體系、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制定的暫行辦法。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
第二條 在吉林省內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醫保”)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醫保費”)的單位、個人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基本醫保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是2018年7月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通知。通知正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保局(辦)、財政廳(局)、人力資源...
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醫保發﹝2019﹞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財政廳(局):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
積極探索點數法與統籌地區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相結合,逐步使用區域醫保基金總額控制代替具體醫療機構總額控制。完善與門診共濟保障相適應的付費機制。加強醫保目錄管理,嚴格落實《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嚴格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
湖南省醫保局會同湖南銀保監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了《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辦法通知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關於印發《...
一、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一)提高財政補助標準。2020年,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元,達到550元。按中央、省和運城市財政補助政策,一般縣中央財政負擔60%,省級財政負擔20%,市級財政...
《陽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於2011年7月12日由陽江市人民政府以陽府〔2011〕43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基金的籌集、基金的管理、醫療保險待遇、服務管理、監督管理、附則7章39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陽江市城鎮居民...
2014年1月1日,為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城鄉統籌管理,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市政府印發了《河源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河源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整合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啟動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
2022年,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0號)。內容解讀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如何調整?為適應醫療費用增長和鞏固提升醫保待遇水平,確保參保人員...
《金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金昌市為了加快城鄉一體化建設步伐,建立健全適合金昌特色的新型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病有所醫,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而制定的辦法。引言 第33號 《金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
《銅川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2019年銅川市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12 月26日印發.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整合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