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0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7〕34號印發《陝西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目標和原則;參保範圍和籌資水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深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5部分17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07〕34號
- 印發時間:2007年8月20日
2007年8月20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7〕34號印發《陝西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目標和原則;參保範圍和籌資水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深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5部分17條。
2007年8月20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7〕34號印發《陝西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目標和原則;參保範圍和籌資水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深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7〕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廣大人民民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的實施意見》精神,建立覆蓋全市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特制定商洛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意見。一、城鎮居民...
2010年7月2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0〕28號印發《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待遇、基金管理、組織領導、制度銜接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7〕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廣大人民民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和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總體要求,堅持自願原則,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並繼續做好日常醫療工作;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試點地區制訂具體辦法,對...
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城鄉...
關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管理的意見 (勞社部發〔2007〕40號)發布日期:2008-03-29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精神,為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現就城鎮居民基本...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提升服務效能的實施辦法》(陝政辦發〔2016〕79號)和《陝西省醫療保障局關於進一步整合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提升服務效能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16〕79號)和《陝西省醫療保障局關於進一步整合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試點城市,要按照《指導意見》“堅持自願原則,充分尊重民眾意願”的要求,積極鼓勵和引導城市困難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於符合條件的城市低保對象,要按要求幫助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於“低收入...
2009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約72%,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約67%。(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為解決城鎮非從業居民的醫療保障問題,2007年7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認真落實省勞動保障廳、省衛生廳《關於促進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陝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和《關於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上級醫療機構雙向轉診的指導意見》,制訂實施方案,加強基本...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
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後又啟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2007年7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 國辦發〔2015〕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
2009年全國所有城市都要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2009年新開展這項工作的城市,方案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審批,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原則上第二季度啟動實施,參保率力爭達到50%以上。2009年前已開展試點的城市,應結合試點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的通知》是為貫徹執行《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經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1月19日印發並實施。
一、充分認識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必要性 近年來,隨著全民醫保體系的初步建立,人民民眾看病就醫有了基本保障,但由於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特別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