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決定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2007年7月10日)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廣大人民民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後又啟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2007年7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3日至24日,全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會議舉行。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主要解決城鎮非從業人員,特別是中小學生、少年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看病就醫問題,是我國在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之後又一重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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