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經國務院同意,2009年在全國範圍內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
  • 屬性:人社部發〔2009〕35號
  • 對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 對應:醫療保險試點工作
人社部發〔2009〕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保障局、財務局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地高度重視,組織有力,工作紮實,穩步推進,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受到廣大城鎮居民的歡迎,為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積累了經驗。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各地要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關政策,提高居民參保率,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2009年全國所有城市都要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2009年新開展這項工作的城市,方案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審批,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原則上第二季度啟動實施,參保率力爭達到50%以上。2009年前已開展試點的城市,應結合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政策、加強管理,參保率力爭達到80%以上。東部地區可在規範管理的基礎上加快推進擴面速度。在工作推進中,各地區要堅持低水平、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原則,科學設計和調整實施方案;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規範操作,加強監管;要堅持便民利民,真正方便居民、服務居民、讓居民受益。
二、規範和完善財政補助政策。2009年政府對參保居民的補助標準,按照《關於做好2008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39號)相關規定執行。省級財政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大對困難市縣的補助力度。各地要及時上報財政補助申報材料,將本級財政應當安排的補助資金列入預算,及時足額撥付上級和本級補助資金,確保財政補助申請和撥付工作順利進行。繼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切實做好睏難居民的界定工作,進一步加大投入,幫助解決困難城鎮居民繳費困難問題。同時,要加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專項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科學合理制定和調整有關政策。各地要在分析總結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基金運行情況基礎上,認真測算,科學制定和調整有關政策。堅持做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餘。基金結餘較多的城市要根據基金收支情況適當調整基金支付政策,避免結餘資金過多。充分利用基層和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探索建立普通門診費用統籌,擴大制度受益面。對起付線、封頂線、基金支付比例和補助範圍等政策的調整,要通盤考慮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情況、居民潛在醫療需求增長和醫藥費用上漲等因素,注意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要探索做好參保人員在不同制度間轉移時的醫療保險關係和待遇等的銜接。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推進統籌城鄉醫療保險的不同方式和路徑。
四、提高統籌層次,積極推進地級統籌。明確地級統籌中市(地、州)和縣(市、區)相關機構的職責,建立相應的考核激勵辦法,充分發揮縣(市、區)一級相關機構在醫療保險籌資和管理中的作用。同一統籌地區應統一繳費和待遇政策,基金統籌管理使用,統一設計各項管理流程,統一管理服務網路。條件不具備、難以一步到位實行地級統籌的地區,可在統一繳費和待遇政策、統一管理經辦流程、統一管理服務網路的基礎上,建立基金調劑機制,明確調劑金的管理使用辦法,建立相應的考核激勵辦法。要探索地級統籌情況下適宜的就醫管理辦法,處理好擴大就醫範圍與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的關係。
五、切實加強經辦管理能力建設。各地要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切實解決好經辦機構人員編制和經費問題。要強化經辦機構內部管理,明確崗位職責,最佳化崗位設定,提高經辦機構服務水平和能力。要加強社區服務平台建設,提高社區勞動保障平台的服務管理能力,探索建立社區勞動保障平台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和協同管理服務機制,形成服務到人的管理服務網路。要建立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實現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的對接。要逐步建立藥品、診療項目以及參保人員實際利用醫療服務信息基礎資料庫,研究科學合理的藥品和診療項目評價辦法,逐步建立醫療保險技術標準體系,實現醫療保險管理規範化、精細化和標準化。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體系,對經辦服務機構進行量化評價,促進經辦服務機構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和能力。
六、加強對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緩解民眾“看病難、看病貴”矛盾、提高全民健康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地要切實擺上工作日程,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組織好各方面力量,全力推進這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要在統籌考慮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三項制度相關統計數據基礎上,核准城鎮居民應參保人數並制定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加強目標考核和督查調研,制定周密工作計畫並抓緊組織實施。加強宣傳培訓工作,使這項惠及民生的重要改革深入人心,為全面推開試點創造良好輿論環境。要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注重研究新問題、新情況,對試點工作中反映出來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財 政 部
二○○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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