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縣2022年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方案》是肥西縣為切實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合肥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21〕21號)和市醫保局等七部門《關於印發〈合肥市2022年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方案〉的通知》(合醫保發〔2022〕9號)等檔案精神,結合肥西縣實際,制定的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西縣2022年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方案
- 類別:地方性法規
《肥西縣2022年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方案》是肥西縣為切實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合肥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21〕21號)和市醫保局等七部門《關於印發〈合肥市2022年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方案〉的通知》(合醫保發〔2022〕9號)等檔案精神,結合肥西縣實際,制定的工作方案。
《肥西縣2022年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方案》是肥西縣為切實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合肥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21〕21號)和市醫保局...
2022年1月1日,《合肥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保障實施細則》(合政辦〔2021〕21號)印發實施。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一、出台背景和依據 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先後印發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和...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如何調整?為適應醫療費用增長和鞏固提升醫保待遇水平,確保參保人員醫保權益,《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人均籌資標準達到960元,其中,各級財政進一步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的補助力度,2022年...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標準需要調整時,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具體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參保繳費 第八條 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以其戶籍所在社居委或村委會為參保單位,辦理參保登記和社會保障卡手續。其中,在校學生...
2022年7月8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官網發布《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2022年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各級財政繼續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補助力度,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民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
一、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各地要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關政策,提高居民參保率,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2009年全國所有城市都要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2009年新開展這項工作的城市,方案由省級...
(五)各地的實施方案須以紙質文本一式兩份報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備案。凡不執行全省統一方案主要精神的地區,省新農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報批評,責令糾正。(六)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納入新農合管理的,參照本方案執行。(七)本方案由省...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簡稱居民醫保)是面向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中國小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的一項保險制度。它堅持低水平起步,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
州財政局州稅務局 州扶貧辦 州退役軍人事務局(恩施州醫保發〔2020〕33號)檔案精神,為認真做好全市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徵收工作,提高參保率,擴大受益面,增強城鄉居民互助共濟意識,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形成基於協定管理的績效考核方案及運行機制,將考核結果與醫保基金支付掛鈎,更好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的事中、事後管理工作。完善對縣級醫療集團打包付費的協定簽定、基金預付、日常監管、年度考核清算等工作。(十)...
第一條 為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完善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居民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認真貫徹社會保險工作新理念,全面落實國家、省關於深化醫藥...
(國發〔1998〕44號)、《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16〕20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
已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但尚未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的地方,要同步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做好城市醫療救助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工作。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地區,要結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完善醫療救助實施方案...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方案》是龍橋鎮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一、任務安排。根據縣政府指示,2013年城鄉居民醫保任務按全鎮人口的98%下達。各村(社區)按2012年10月底派出所戶籍農業人口總人數的98%作為籌資基數,對民眾參合積極性高的村,...
2014年1月2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4〕2號印發《山東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該《方案》分主要任務、基本原則、整合步驟、整合工作內容、組織實施5部分。主要任務是:最佳化職能配置和機構設定,建立起...
第六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州級統籌基金實行預決算管理。預算期內,各縣(市)醫療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編制年度基金收支預算和基金決算方案,由同級政府審核後,報州醫療保障、財政部門審核匯總並編制預決算草案,草案經州人民政府審定...
教育部門和高等院校負責做好大學生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發展改革、公安、審計、編制管理、藥品監督等部門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協助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第三章 參保繳費 第五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除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廣州市人民政府辦理〈關於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議案〉實施方案的決議》是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決議,2003年10月31日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五條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建立周轉金制度,財政部門按兩個月的基金支付額作周轉金撥付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出戶,確保醫保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第十六條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統收統管統支的市級統籌制度。具體實施方案由市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市...
2016年1月3日,國務院以國發〔2016〕3號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與基本原則;整合基本制度政策;理順管理體制;提升服務效能;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推進5部分。《意見》就整合城鄉...
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醫保發﹝2019﹞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財政廳(局):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
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0號)“關於整合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職能,逐步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及重特大疾病保險和救助”的檔案精神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十條 在統籌地區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可在居住地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第十一條 按規定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在本省範圍內不得同時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避免跨統籌地區重複參保...
現將《自貢市人民政府印發<自貢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自府發〔2016〕29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確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作任務。 富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
(三)市醫保局負責指導和督促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居民醫保待遇審核支付和醫療服務監管工作;會同市社保局編制居民醫保基金支出預算草案,制定居民醫保基金支出分解方案和協定管理定點醫院總額控制指標分配方案;規範居民醫保待遇...
(五)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第三條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把建立和完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全面指導、協調、管理和監督城鄉居民醫保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