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3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宏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德宏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3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德宏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3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1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保障全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需求,建立健全統...
《德宏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3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條 為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城鄉居民醫療費用負擔,...
《德宏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3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健全和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增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抗風險...
各州、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台本統籌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具體實施方案和操作運行辦法;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統一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
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22日印發西雙版納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本辦法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
《德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是德陽市人社局為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順利實施制定的辦法。德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順利實施,根據《德陽市城鄉...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
《德陽市旌陽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是德陽市旌陽區發布的實施方案。德陽市旌陽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 按照德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德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德府函〔2016〕244號)要求,經區政府...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醫療救助制度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市醫保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救助資金統籌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醫療救助是指政府和社會對因特殊困難而無能力繳納基本醫療保...
2016年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辦法指出,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城鄉居民醫保的最低個人繳費標準和...
《日喀則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2021年第10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於2021年12月1 日發布。檔案發布 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市政府辦檔案 索引號: 542300000/2021-201997 發布機構: 日喀則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公開目錄: ...
《市人民政府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是2017年十堰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十政發〔2017〕27號 十堰市人民政府 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
2016年1月3日,國務院以國發〔2016〕3號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與基本原則;整合基本制度政策;理順管理體制;提升服務效能;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推進5部分。《意見》就整合城鄉...
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133387萬人,其中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37094萬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96293萬人。2024年3月5日,《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
現將《自貢市人民政府印發<自貢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自府發〔2016〕29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確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作任務。 富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
《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是2018年7月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通知。通知正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保局(辦)、財政廳(局)、人力資源...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指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對參保人住院個人自付醫療費超過一定數額後,按比例給予償付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第三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西雙版納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
以下是各地城鄉居民的醫保報銷比例。湖南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
(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德宏州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定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試行)》是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統一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醫療保障服務體系、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制定的暫行辦法。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
按照《國務院關於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國發〔2016〕44號)、《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41號)有關規定,對持居住證參保的參保人,個人按當地...
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醫保發﹝2019﹞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財政廳(局):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
(一)“十三五”期間醫療保障事業回顧 1. 醫療保障運行管理機制實現集中統一。2017年與全省同步完成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工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由州、縣(市)醫療保險...
《巴中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巴中市政府同意,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0 月12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需求,建立健全統一的城鄉居民...
《金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金昌市為了加快城鄉一體化建設步伐,建立健全適合金昌特色的新型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病有所醫,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而制定的辦法。引言 第33號 《金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
第六十六條 本辦法從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雲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浮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通知》(雲府〔2018〕47號)、《雲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浮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雲府〔...
城鄉居民參保實行年繳費制,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後,享受繳費所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相應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具體標準按照《州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恩施州政規〔2017〕4號)...
居民以家庭、在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繳費制度,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為下一年的參保繳費期(2014年暫定為11月1日)。2015年個人繳費統一按國家新農合收費標準執行,要積極實施居民參保登記辦法,研究建立...
負責醫療救助所需資金籌措、撥付和監管。(四)縣審計、監察部門職責 加強對醫療救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醫療救助資金專款專用。(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合併簡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職責 ...
積極探索點數法與統籌地區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相結合,逐步使用區域醫保基金總額控制代替具體醫療機構總額控制。完善與門診共濟保障相適應的付費機制。加強醫保目錄管理,嚴格落實《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嚴格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