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數據規範》是2023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數據規範
- 頒布時間:2023年9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1月1日
- 標準號:TD/T 1084-2023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數據規範》是2023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數據規範(試行)》於2021年7月2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通知發布標 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數據規範(試行)》的通知發文機關: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文字號:自然資辦發[2021]...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數據規範》是2023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編制進程 2023年09月27日,《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數據規範》發布。2023年11月01日,《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數據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自然資源部信息中心、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江蘇省自然資源廳、上海市規劃...
數據處理者應當定期按照自然資源領域數據分類分級標準規範梳理填報重要數據和核心數據目錄。第九條 根據行業特點和業務套用,自然資源領域數據分類類別包括但不限於地理信息、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國土空間規劃、自然資源管理等,具體參照自然資源領域數據分類分級標準規範。通過對自然資源領域數據重要性、精度、規模、安全風險,...
建立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相適應的資料庫建設、維護和更新長效機制。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資料庫建庫、維護和更新的組織指導,嚴格規範數據的檢查和匯交,保障成果質量,保證規劃資料庫建設各項工作與規劃同步完成,並按統一標準和規定時限將資料庫成果匯交到部。開展城鄉建設用地...
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應當統籌和綜合平衡各相關專項領域的空間需求。分區規劃應當依據批准的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划進行編制,不得違背市級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相關專項規劃應當相互協同,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其主要內容納入詳細規劃。第三章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 第二十四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按照生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土空間規劃的制定、修改、實施,以及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與監督檢查等活動。本條例所稱的國土空間規劃,是融合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對本行政區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在空間和時間上作出的安排,包括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第三條市、縣(市...
國土空間設計成果的主要管控要求應當為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修改提供技術支撐。第十二條 編制、修改和實施國土空間規劃應當遵守國家統一的技術標準與實施規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技術標準與實施規範:(一)國家尚未制定技術標準與實施規範;(二)國家重大政策調整但尚未調整相應...
第二章 國土空間規劃的制定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條【編制基礎】 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應當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匯集的國土調查、地籍調查、不動產登記等自然資源調查數據以及符合相關規範的資源環境承載力和開發適宜性評價、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評估和現行空間類規劃評估、風險評估、經濟社會、自然資源...
2018年以來,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計畫管理處積極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通過調查研究、政策創新、規範管理、監測監管等,有效推進各項工作。圍繞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把深度貧困地區土地復墾節餘的建設用地指標流轉到經濟發達地區,將經濟發達地區土地增值收益轉移到深度貧困地區。在...
(二)以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為導向,對山水林田湖草海等各個主要要素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和主要矛盾做出規範,設定專項規定一章。(三)法律責任部分突出“下重拳,出硬招,重剛性”,針對“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草案細化了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幅度,強化了責任方的法律責任,把剛性、力度和可...
(一)專項規劃由所在行政區行業主管部門或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編制。海岸帶、自然保護地等專項規劃由自然資源部門牽頭組織編制;涉及國土空間保護、修復、開發、利用特定領域的專項規劃,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編制。(二)專項規劃編制牽頭部門按照法律法規、技術規範和行業有關規定,會同相關單位開展專項規劃...
第十五條 【“一張圖”建設】 依託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構建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整合各類空間關聯數據,形成覆蓋全域、動態更新、權威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為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實施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強化規劃實施監督提供依據和支撐。第十六條 【行業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
同時,成立國土空間規劃專家諮詢組,全程參與專題研究、規劃編制、技術審查、諮詢論證等工作。加強培訓指導,定期組織開展工作交流與技術研討,提高規劃工作隊伍的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範,研究制定我省相關技術規程,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規劃目標和指標,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三)建立協同聯動工作機制。主動...
同時規範土地和財產使用的轉換。“空間規劃”一詞目前仍在歐洲規劃工作使用較多。中央檔案要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通過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劃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開發管制界限,落實用途管制。”其後,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12月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指出要...
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規範和技術標準。編制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全市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全市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審查、報批工作。落實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承擔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林地征占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用地預審、項目選址工作;承擔國有建設用地容積率及用途變更工作;承擔土地開發節約集約利用工作;負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簡稱“市城規...
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提出土地、海洋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耕地、林地、濕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承擔並指導建設項目選址及用地預審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貫徹執行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
負責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的統一受理、轉辦、協調、督辦及送達;牽頭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擬訂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徵收、徵用政策;統籌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承擔...
貫徹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以及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編制和管理全市新增建設用地計畫。負責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審核和指導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作。組織更新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區片綜合地價工作。實施耕地保護政策,...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定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一標準,擬定市級實施辦法和措施,落實統一規範...
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擬訂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需報國務院和省、市、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建設項目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和徵收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建設用地選址和預審管理;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管理和組織實施;負責提出用地規劃條件;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
擬訂全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管理工作;承擔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擬訂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負責督促推進全市重點項目建設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工作,協調解決...
《總體方案》共分為9章,分別聚焦自然資源數位化治理能力提升的目標路徑、總體架構、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等提出細化落實舉措,重點部署了建設集約高效數位化基礎設施、完善全域全周期數據要素體系、提高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智慧型化水平、構建多維數位化套用場景、築牢全方位安全體系、健全完善標準規範體系等方面重點任務。根據《...
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擬訂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耕地、林地、草地、濕地、水域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負責許可權內建設項目用地選址和預審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報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城鄉...
擬訂全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擬訂年度土地儲備利用和城市更新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負責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管理和組織實施。擬訂土地徵收徵用政策,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擬訂農村...
(九)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建立健全全縣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土地年度利用計畫管理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承擔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股。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國土空間...
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土地徵收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
第一條 為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強和規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嚴格保護耕地,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國家空間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土地用途管制,保護土地資源,統籌各項...
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牽頭編制土地年度利用計畫。落實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承擔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和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徵用的管理及轉用和徵收的審查報批工作,承擔土地徵收、徵用批後實施的監管工作。承擔規劃和自然資源督察工作。依法指導對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法律法規...
指導開發區、園區、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統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的劃定工作並監督實施。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擬訂和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擬定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計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