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1發布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的通知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
《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條例》是為了深入實施“八八戰略”,提升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現代化先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其他有關...
國土空間規劃包括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下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應當符合上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不得另設其他空間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批准實施前,經依法批准的主體...
寧波市國土空間規劃條例,已報經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21年5月28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寧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1年6月11日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國土空間規劃...
你們關於報請批准《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浙江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
1. 國土空間規劃實施重點區域,如和美鄉村、未來社區、城鄉風貌樣板區等共同富裕現代化基本單元;2. 空間布局最佳化、耕地連片整治、資源盤活和生態修復提升潛力大,產業發展需求大的區域;3. 資源稟賦好,各類子項目集成度高,具備成片推進...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浙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條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於2018年11月30日經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國家和省“十四五”規劃都將建設生態文明作為重要目標之一,在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促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改善生態環境和助力鄉村振興等方面為自然保護地體系發展指明新方向。自然保護地在生態旅遊和科普教育...
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發布的檔案。2023年12月21日,國務院對《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進行批覆。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2月22日 通則全文 浙江省大運河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通則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規劃綱要》等精神,加強大運河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用途、空間形態和景觀風貌管控,打造...
第二章 土地整治規劃 第三章 土地整治實施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土地整治活動,加強耕地保護,提高耕地質量,最佳化土地利用空間布局,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
2023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批覆 《吉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2023年12月21日,國務院發布批覆 《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貴州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2023年12月28日,國務院發布批覆 《青海...
系統開發,集約節約利用城市空間資源,提升城市整體防護和綜合承載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六條 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以下自然資源領域任務:(一)生態保護和修復領域。山水林田湖草海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藍色海灣”整治工程、列入《浙江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的廢棄礦山和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等。(二)海洋綜合管理領域。海洋...
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七)負責組織編制城市詳細規劃與城市設計。負責編制城市詳細規劃、城市專項規劃,負責編制重要地區城市設計。負責組織編制城市景觀風貌規劃,負責重要景觀地區、城市景觀項目的規劃管理。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
處理好發展與安全、地上與地下、建設與管理的關係,推進市政基礎設施體系化發展,合理部署各類設施的空間和規模,推進城市地下管線(管廊)、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車場、人防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有效銜接,促進能源、水資源和國土空間的...
(一)將第六條第二款中的“國土資源”修改為“自然資源”。(二)將第七條第二款中的“國土資源、城鄉規劃”修改為“自然資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修改為“國土空間規劃”。(三)將第十九條第三款中的“...
寧波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活動,合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保障相關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關...
“建設項目還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等要求。”第五條修改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人民防空專項規劃的主要內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並在國土空間詳細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要求和關鍵指標。第九條 編制人民防空專項規劃應當堅持布局合理、功能齊備、發展均衡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規劃人民防空指揮...
3.受理及審查。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建立開發利用、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耕地保護、生態修復、確權登記、執法監督、林業、自然資源所等參與的聯合審查機制,依法受理,嚴格審查。4.資金落實。經審查通過的,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
——形成一套規劃成果。在統一不同坐標系的空間規劃數據前提下,有效解決各類規劃之間的矛盾衝突問題,編制形成省級空間規劃總圖和空間規劃文本。——研究一套技術規程。研究提出適用於全國的省級空間規劃編制辦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
負責建立健全國土空間專項規劃體系。制定交通市政和其他國土空間專項規劃政策、標準。負責或參與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河道、綠地等專項規劃編制、調整並監督實施,落實國土空間管制。負責、指導交通市政和其他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工作。(...
第九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低效用地再開發、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等專項規劃,並突出單位建設用地二三產業增加值、土地供應率、存量土地利用率等節約集約效益指標,最佳化土地利用空間和布局。第十條 市、縣人民政府...
第二章 規劃 第七條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錢塘江及兩岸區域國土空間專項規劃。錢塘江及兩岸區域國土空間專項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應當按照規定程式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未經規定程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