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十四五”規劃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十四五”規劃《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十四五”規劃》是省政府確定的省級“十四五”重點專項規劃之一,依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和《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主要闡明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十四五”時期的重大目標、任務和舉措,是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行動綱領,也是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十四五”各子規劃編制實施的主要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十四五”規劃
  • 實施地區:浙江省
  • 發文機關:浙江省發改委
  • 成文日期:2021-05-08
  • 規劃期限:2021年—2025年
現實基礎和面臨形勢,現實基礎,面臨形勢,“十四五”時期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總體要求,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十四五”時期發展目標,二○三五年遠景目標,打造更具幸福感的“百姓安居”品牌,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提升城鎮居民居住品質,持續最佳化住房公積金綜合效能,打造全國新型建築工業化標桿省,加快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推廣綠色建築與規範建築垃圾治理,提升“浙江建造”發展水平,引導勘察設計行業高質量發展,強化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打造面向未來的現代城市建設示範省,推進“十城賦能”“百縣提質”行動,系統治理城市內澇,提升城市供水節水和城鎮污水處理水平,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市政設施安全保障,打造全域美麗城鄉建設全國樣板,推動美麗城鎮高質量建設,加強園林城市創建,健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體系,提升鄉村人居環境品質,打造城市與鄉村有機更新統籌先行省,探索拆改結合的城市有機更新模式,分類開展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質提升任務,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高水平推進縣域鄉村有機更新行動,打造全國生活垃圾治理先行區,推動生活垃圾綜合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健全政策標準體系,促進文明習慣養成,打造城市智慧化管理和行業數字治理全國典範,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提升數位化平台頂層設計,推進數字政府綜合套用,提升行業管理數位化水平,強化規劃實施保障,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加強制度支撐,加強要素保障,

現實基礎和面臨形勢

現實基礎

“十三五”期間,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順利完成《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各項目標任務,形成了一批浙江樣板和浙江經驗。
“住有所居”邁出新步伐。“十三五”期間,我省商品住宅銷售面積超過3.9億平方米,近400萬戶家庭通過購買商品房改善了居住條件。住房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城鎮住房保障覆蓋率達23.9%,開工各類棚戶區改造116.9萬套,提前完成國務院棚改新三年攻堅計畫,溫州、紹興先後成為國務院棚改激勵支持地級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加快推進,“十三五”期間全省共開工改造老舊小區1015個,惠及居民43.5萬戶。城鎮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實現全覆蓋,預防面積達112334萬平方米。公積金改革發展取得新成效,累計歸集資金7033億元,支持住房等消費8885億元。
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新成效。全省城鎮化水平穩步提升,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71%,高於全國平均約10個百分點,比“十二五”末提高了5.2個百分點,常住人口增量連續3年全國第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53.5%,城鄉差距一直保持全國最小。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水平顯著提高,都市區和大中城市建設人本化與生態化、輻射力與承載力持續增強,美麗縣城實現功能與品質同步提升,提前完成1191個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任務,成為全國唯一對小城鎮進行全面、徹底、全域環境整治的省份,全面啟動新時代美麗城鎮建設。
人居環境呈現新面貌。中心工作持續見效,“千萬工程”獲聯合國“地球衛士獎”,“垃圾分類、污水處理、廁所革命”三大攻堅戰成效顯著,“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邊三化”等專項行動長效推進。設計水平持續提升,出台《浙江省城市景觀風貌條例》《浙江省城市設計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規章,杭州、寧波、溫州等地總體城市設計成效顯著,村莊設計全面開展。環境設施持續健全,全省累計建成城鄉綠道1.5萬餘公里,在國家新聞發布會上推介浙江經驗,新增綠地2萬公頃,縣城以上城市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達14.2平方米,國家園林城市創建基本實現全覆蓋,創成比例全國第一。歷史文化保護為“文化浙江”增添亮色,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和歷史建築數量均為全國第一,636個村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位居全國第四。開展省級美麗宜居示範村創建1477個,11鎮34村列入全國美麗宜居村鎮示範。
建造能力獲得新提升。建築業發展水平穩居全國前列,2020年建築業總產值達2.09萬億元,建築業增加值占全省GDP的5.9%。新開工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30.26%,城鎮綠色建築占新建民用建築的比重達到97%。勘察設計領域提質增效,2020年勘察設計企業年營業收入達3500億元,成為創新創意產業新增長點。
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躍上新台階。設施布局實現全面覆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城鎮燃氣普及率和供水普及率均達100%,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9.03%,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一級A提標改造全面完成,城鎮污水處理率達96.89%,城市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達7.8公里/平方公里,各設區市城市主城區停車位新增73.4萬個。設施建設新理念與新技術超前套用,城鎮生活垃圾處置結構不斷最佳化,焚燒和餐廚垃圾處理能力大幅度提升,全省生活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率先走在全國前列。全省地下綜合管廊新開工244公里,形成廊體159公里,設區市建成區面積的25%、縣級市建成區面積的20%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改革創新實現新突破。制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4部地方性法規和《浙江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等3部政府規章,修改有關法規、規章17件次。深入開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全省系統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實現“最多跑一次”,編制和實施了個人與企業“一件事”清單等“六張清單”,對1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作為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唯一的試點省,建成和運行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將全流程審批時間壓縮至90個工作日以內,施工圖數位化聯審、“竣工測驗合一”等改革經驗被國務院辦公廳發文在全國推廣。數字賦能城市管理,“城市大腦”在城市管理領域實現創新套用和深度融合,全省縣級以上城市數字城管平台全部建成。國際合作項目有序推進,世行貸款錢塘江流域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獲世界銀行“高度滿意”評級和“可持續發展領域副行長團隊獎”,衣索比亞供水等“一帶一路”工程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推進行業數位化轉型,省本級基礎資源體系、數據共享支撐體系、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建成,建成建築業、工程建設、房地產市場、住房公積金、城鄉房屋安全等多個行業監管套用體系,推進全省建設系統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一證通辦、智慧型秒辦,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政務服務事項全面接入政務服務2.0上線套用。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6大類25項指標總體完成情況良好,其中7項約束性指標和18項預期性指標全部順利完成。總體來看,“十三五”時期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要指標完成度好於預期。
表1 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十三五”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十三五”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類別
指 標
2015年
規劃目標
完成情況
屬性
2020年
累計
2020年
累計
城鎮化水平
1. 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水平(%)
65.8
70左右
71
約束性
2. 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
42.2
46左右
53.5
約束性
3. 全省都市區經濟總量占全省比重(%)
70
87
預期性
4. 城市設計和村莊設計工作開展覆蓋率(%)
100
100
預期性
城市
功能
5. 縣級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
91.33
95
97
預期性
6. 設區市和縣級市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的建成區面積比例(%)
設區市25%以上,縣級市20%以上
設區市25%,縣級市20%
預期性
7. 全省城市地下空間新增竣工驗收面積(萬平方米)
[>5000]
[7300]
預期性
8. 縣級以上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長度(公里)
[>150]
[159]
預期性
9. 城市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7.8
7.8
預期性
10. 城市使用天然氣比例(%)
60
64
預期性
人居
環境
11. 全省城鎮棚戶區改造(萬套)
22.6
[80]
[116.9]
約束性
12. 全省城鎮住房保障受益覆蓋率(%)
23.54(口徑調整前)
23(口徑調整後)
23.9(口徑調整後)
約束性
13. 全省累計啟動實施美麗宜居示範村創建數量(個)
747
[1300]
[1477]
預期性
14. 全省傳統村落申報數量(個)
176
[1000]
[省級636個,國家級636個]
預期性
15. 開展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個)
[900]
[1191]
預期性
建設
產業
16. 設計企業產值提升(家)
產業超億元企業 100家以上,其中超10億元10家以上
超億元企業 121家,其中超10億元12家
預期性
17. 年住房消費(億元)
4000
17145
預期性
18. 全省建築業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
6.0
5.5
5.9
預期性
19. 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
6
30
30.26
預期性
20. 全省綠色建築新開工面積(億平方米)
[6]
[8.3]
預期性
21. 可再生能源占建築領域消費比重(%)
>10
11
約束性
人文
特色
22. 全省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綠地率(%)
36.59
38
38
約束性
23. 全省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平方米)
13.20
13.5
14.2
約束性
24. 全省歷史建築保護修繕率 (%)
50
75
預期性
建設
管理
25.建成區智慧城管覆蓋率(%)
80
90
預期性
註:(1)2020 年數值均為初步統計數。
(2)[ ]為五年累計數。

面臨形勢

“十四五”到2035年,我省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進入了新發展階段。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勢不可擋,“萬物互聯”的數位化時代來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世界經濟陷入低迷期。我國發展仍處在重要戰略期。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加快構建,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加速推進,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仍然突出。我省面臨諸多新機遇新挑戰。以數字經濟為引領的新經濟快速發展注入新活力,“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紅利加快轉化為新動能,省域發展一體化與城鄉融合的趨勢顯現,城市開發建設由增量建設為主轉為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結構調整並重,為宜居城市、韌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活力城市等發展帶來契機,人口老齡化和社會轉型趨勢顯著,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頻發,碳達峰和碳中和帶來新挑戰,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更高要求。
與新形勢新要求相比,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仍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住有所居”方面,部分地區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尚不到位,城市地價房價聯動機制尚未健全,大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緊張問題仍未緩解;住房保障體系有待完善,新市民住房困難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住房租賃市場培育和監管有待加強,支持政策還需各方面研究落實。二是在城市建設方面,都市區、中心城市能級和新型城鎮化發展質量有待提升,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供給不足,出行難、停車難等問題依然存在;城市建設“重地上、輕地下”,地下管線建設標準不高,內澇防治設施建設有待加強;一些老舊小區環境和設施不能適應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在鄉村人居環境方面,鄉村建設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基層監管力量薄弱;對標現代化要求農村基礎設施質量有待提升,特別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存在設計、建設質量不高,維護能力不足等問題。四是在建築業發展方面,建築產業現代化發展質量有待提升,建築工業化產業鏈還未有效整合,規模化效應尚未形成;企業核心競爭力亟待提高,“走出去”能力有待突破;產業工人隊伍建設亟待加強,人才供給與行業發展需求仍不匹配;質量安全保障體系有待完善,監管力量與建設規模不相適應。五是在數位化轉型方面,建設領域套用系統眾多,信息化發展水平不均衡;數據功能單一、聯動性不強,歷史數據質量不高,基於地理信息系統的套用不充分。

“十四五”時期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歷次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第十四屆歷次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立足新發展階段,堅持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深化改革開放,堅持系統觀念,以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競爭力提升、現代化先行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視窗”,深入實施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城市和鄉村有機更新行動,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提升城鄉建設品質,打好構建新發展格局組合拳,更加彰顯生態之美、人文之美、和諧之美、清廉之美,為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作出新的貢獻。

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品質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和對優質設施的需求作為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的基礎目標,堅持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問效於民,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城市與鄉村更新為重點,統籌謀劃城鄉建設,提高城鄉公共安全和宜居水平。
創新驅動,數字賦能。堅持科技創新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中的核心地位,推進建築業、勘察設計業、房地產業等產業轉型。全面推進數位化改革,運用數位化技術、數位化思維、數位化認知對住房和城鄉事業進行全方位系統性重塑,突出數字賦能。強化整體智治,對接“城市大腦”,升級疊代城市管理數位化平台,綜合套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構建線上線下融合、整體聯動智治的數字治理體系。
城鄉融合,系統推進。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戰略,把城市和鄉村作為一個有機生命體,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公共服務均等化,構建舒適便捷、全域覆蓋、層級疊加的鎮村生活圈體系,提高城鄉融合發展水平。運用系統觀念、系統方法謀劃和推進工作,正確處理和把握好城市與鄉村、建設與管理、住房與民生、地上與地下四種關係,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
區域協調,共同富裕。健全區域協調發展體制機制,紮實推進長三角一體化和長江經濟帶發展,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開展共同締造,以構築共建共治共享的美麗浙江、美好家園為導向,紮實推進共同富裕先行示範,提升城鄉居民創造美好生活的能力,破解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

“十四五”時期發展目標

到二○二五年,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全面構建“體系化建設、高效化運行、數位化賦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模式,落實落細住房和城鄉建設六項標誌性工程建設,爭取在“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建築業高質量發展、全域美麗城鄉建設、城市與鄉村有機更新行動高標準統籌推進、生活垃圾綜合治理、現代城市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市智慧化管理與行業數字治理”七個方面示範先行,努力實現“城市讓生活更美好”“鄉村讓人們更嚮往”“住房讓百姓更滿意”的目標,在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的進程中譜寫住房和城鄉建設新篇章。
——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示範先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面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著力提升精準調控水平。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加快構建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結合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到2025年,城鎮住房保障受益覆蓋率達到25%左右。基本建立覆蓋受益面更廣、供求關係趨於平衡、不斷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新型住房公積金制度。拓寬保障覆蓋面,滿足多層次需求,發揮多樣化貢獻。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示範先行。繼續深化建築業改革創新,加快向工業化、數位化轉型,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建築業在我省地方國民經濟中的支柱產業地位進一步鞏固,“浙江建造”品牌效應進一步體現,打造“全國新型建築工業化標桿省”。到2025年,建築業增加值占全省GDP保持在5.5%以上,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達到35%以上,推廣節能減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環綠色建材產品,持續增強質量安全保障。繼續推進勘察設計產業向“專精特新”方向轉型,保持企業競爭力的整體優勢,超億元產值勘察設計企業數達150家。加強建築垃圾治理,建設一批廢舊混凝土、廢舊磚石等建築垃圾資源化示範性處理設施。
——全域美麗城鄉建設示範先行。以都市區為主體形態,提升中心城市能級和治理水平,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加快形成美麗城鎮和美麗鄉村有機貫通的全域美麗新格局。全面提高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傳統建築及傳統村落保護與利用水平,促進歷史文化載體保護與現代科技融合發展,提高建築文化品味。深入實施“百鎮樣板、千鎮美麗”工程,到2025年實現總計不少於600個次小城鎮達到美麗城鎮樣板要求,其他小城鎮達到以“十個一”為標誌的美麗城鎮基本要求,推進500個以上省級美麗宜居示範村創建。
——城市與鄉村有機更新高標準統籌推進示範先行。探索拆除重建、綜合整治、微更新、功能植入等改造模式,實施結構最佳化、生態修復、街區復興等城市有機更新行動,推進舊工業區、舊住宅區、城中村、歷史文化街區等多種類型的城市更新,開展未來社區創建。高水平推進縣域鄉村有機更新行動,以“一統籌五更新”為重點,每年選擇1000個左右重點村開展有機更新,系統帶動普惠性、兜底性、基礎性民生建設。
——生活垃圾綜合治理示範先行。強化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建設與習慣養成,健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網路,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與能級提檔。到2025年,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基本實現全覆蓋,城鎮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100%,構建完備的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生活垃圾處理各項指標處於全國領先水平。
——現代城市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示範先行。建設一批綜合實力強、區域格局大、輻射服務優、宜居環境好、創新能級高、人文生態美、系統治理精的智慧、綠色、文明現代城市,引領我省基本實現高水平現代化的未來之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構建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慧型綠色、安全可靠的新型城市基礎設施體系,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消除易淹易澇片區和影響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嚴重內澇災害現象,不再出現“城市看海”,推進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全省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在9%以下,現存易澇點消除率達100%,全域化系統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設市城市建成區55%以上的面積、其他縣城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目標要求。鞏固城市綠地成果,研究建立“浙派園林”理論體系,到2025年累計建成綠道20000公里,其中省級綠道6000公里,城市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90%以上,供排水、燃氣市政管網智慧型化監測管理率重點城市30%以上、一般城市15%以上。
——城市智慧化管理與行業數字治理示範先行。圍繞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城市數位化管理平台與“城市大腦”融合,實現城市管理從數位化到智慧型化再到智慧化的轉變,爭創城市智慧治理與改革示範先行省,到2025年,基本建成基於浙江“城管數字大腦”的現代城市管理服務體系,省、市、縣三級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全面實現聯通共享,市縣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與當地“城市大腦”實現可通盡通,建成區城市智慧化管理覆蓋面達100%,基於現代城市管理服務的科學評價體系基本建立。引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核心業務和重大任務流程再造、集成協同,加快推進“一張網”建設,實現省市縣三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覆蓋套用,全面推進“一網通辦”“一件事”“一證通辦”,構建整體智治目標體系的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一張網”。
表2 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十四五”時期主要指標
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十四五”時期主要指標
類別
序號
指 標
2020年
2025年
累計
屬性
城鄉
建設
1
全省美麗城鎮樣板創建數量(個次)
110
[600]
約束性
2
新增創建省級美麗宜居示範村數量(個)
202
[新增500
以上]
預期性
住房
保障
3
全省供應城鎮住房面積(萬平方米)
[38000]
預期性
4
全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個數(個)
[3000]
預期性
5
全省城鎮住房保障受益覆蓋率(%)
23.9
25左右
預期性
6
全省城鎮人均住房面積(平方米)
49
預期性
設施
服務
7
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
9以下
約束性
8
現存易澇點消除率(%)
100
預期性
9
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的建成區面積比例(%)
設區市25%,縣級市20%
設市城市≥55,其他縣城≥25
預期性
10
城鎮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
81
100
約束性
11
供排水、燃氣市政管網智慧型化監測管理率(%)
重點城市>30,一般城市>15
預期性
人居
環境
12
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
≥42.5
預期性
13
城市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
85.6
≥90
預期性
14
建成各級綠道長度(公里)
15000
20000
[新增5000]
約束性
產業
發展
15
全省建築業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
5.9
5.5以上
預期性
16
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
30.26
35以上
預期性
17
超億元產值勘察設計企業數(家)
150
預期性
智慧城管
18
省、市、縣三級平台聯通共享率(%)
100
預期性
19
市縣建成區城市智慧化管理覆蓋面(%)
100
預期性
20
市縣平台與當地“城市大腦”實現可通盡通率(%)
100
預期性
註:(1)2020年數值均為初步統計數。
(2)[ ]為五年累計數。

二○三五年遠景目標

到二○三五年,通過走內涵式發展道路,住房和城鄉建設基本實現高水平現代化,城鄉融合的美麗中國先行示範區全面建成。城鄉人居環境全國示範,全域美麗城鄉建設目標基本實現,城鎮和農村建設基本實現現代化。“住有優居”基本實現,多層次的住房體系全面建立。城鄉設施功能全面提升,市政公用設施實現高水平均等化,城鄉區域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均衡度持續領先。“浙江建造”品牌影響力更加凸顯,智慧型建造能力和建築工業化程度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高品質綠色建築覆蓋率大幅提升,產業優勢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全面實現建築業高質量發展。整體智治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實現省域住房與城鄉建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打造更具幸福感的“百姓安居”品牌

針對人民民眾對更舒適居住條件的需求,著力解決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落實長效機制,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推動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優居。

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全面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城市對本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負主體責任。堅持因地制宜、多策並舉,全面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提升精準調控水平。全面實施“月監測、季評價、年考核”制度。
完善住宅用地供應機制。建立以住房需求為導向的住房用地供應機制。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應規模。完善土地出讓多部門聯合會商機制、土地價格形成機制和地價房價聯動機制,保持宅地市場總體平穩。
加強房地產金融調控。落實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執行住房貸款首付比例、期限和利率規定。嚴格執行償債收入比例規定。嚴格審查購房資金來源。
發揮稅費調節作用。貫徹落實《契稅法》及相關規定,房價上漲快的城市,可依法調整住房交易契稅稅率。配合做好房地產稅立法工作。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對閒置用地,依法依規征繳土地閒置費或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健全多部門會商機制,加強信息實時共享和風險監測預警。加強房屋交易網簽備案,提升數據質量。完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建立資金監管系統,提升資金監管水平。穩妥實施商品房現房銷售試點。建立房地產行業信用管理體系。持續開展市場秩序整頓。
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推動我省住房租賃立法,建立住房租賃監管長效機制。人口淨流入大的城市,要增加租賃住房建設用地供應,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畫。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鼓勵支持國有和民營企業發揮功能作用。落實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政策,整頓租賃市場秩序,保持租金水平基本穩定。全面套用住房租賃監管平台,加強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加快構建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指導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因地制宜推進政策性租賃住房建設,有效增加政策性租賃住房供給,建立完善政策性租賃住房建設、準入、退出、運營管理等政策制度體系,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解決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
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持續抓好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通過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保障並舉,實現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並做好城鎮中等偏下收入等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建立完善公共租賃住房基本公共服務導則,推進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建設、申請準入、保障標準、運營管理等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積極推廣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切實提升公租房運營管理、物業服務的信息化、專業性、規範化水平。
穩妥實施城鎮棚戶區改造。嚴把棚改項目準入關,優先改造集中成片、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嚴重、民眾要求迫切的項目,基本完成城鎮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堅持陽光征遷改造,加強統籌安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安置品質管理,通過搭建政企合作平台、實行項目代建等途徑,鼓勵實力雄厚、品牌優質、社會責任感強的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提升棚改安置品質。

提升城鎮居民居住品質

提高城鎮住房建設質量。提升住房設計水平,打造和彰顯“浙派人居”品牌。探索舊城改造與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相統一的未來社區建設模式,引導推動市場主體協同參與未來社區建設、運營。完善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和質量管控標準化體系,全面落實住宅項目建設各方質量責任、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和項目負責人的質量終身責任。加強全裝修商品住宅交付樣板房管理,鼓勵實施樣板房保全證據影像公證及樣板房承諾書公證。完善商品房預售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推進實施住宅工程質量保險制度,持續提升住房品質。
加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深入貫徹落實《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完善城鎮房屋安全信息系統和應急處置機制,落實房屋安全使用責任和監管責任。通過“騰、拆、修、控”等模式治理改造城鎮危房,加大實質性解危力度。完善白蟻防治標準體系、產品監管體系、工程質量監督體系,加大房屋使用和白蟻防治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參與房屋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圍。
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加強黨建統領,構建在街道或社區黨組織統一領導下、多方聯動的“紅色物業”體系,實現黨建、管理、服務融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借鑑未來社區智慧服務平台理念,實現與企業、城市管理和基層治理信息平台互聯互通,推動管理智慧型化、服務標準化,提升行業管理和服務水平。修訂完善物業管理條例法規政策規定,完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流程,提升維修資金管理效能。

持續最佳化住房公積金綜合效能

改革完善政策制度。支持各地探索完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產品種類及分級分類標準體系,進一步改革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政策。開展住房公積金用於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創新資金統籌、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
擴大制度保障覆蓋。探索建立自願繳存等制度,試點相對靈活的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鼓勵非公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正常收益。推進住房公積金法制建設和執法改革。
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強化隊伍作風、文明視窗建設,完善住房公積金政務服務2.0平台,研究統一全省住房公積金業務操作平台系統。加快探索建立線上線下、事前事中事後、現場非現場等立體化管理監督新模式。“十四五”期間,全省公積金支持住房等消費達到11500億元左右。

打造全國新型建築工業化標桿省

以新型建築工業化帶動建築業全面轉型升級,大力推廣綠色建築與智慧型建造,加快改革組織方式,全面強化行業管理,努力構建浙江建築業新發展格局,助力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

加快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加快推行以機械化為基礎、裝配式施工和裝修為主要形式、信息化手段為支撐的新型建築工業化。完善設計、生產、施工、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實現標準化設計、集成化生產、機械化施工,穩步提高裝配式混凝土結構、裝配式鋼結構、裝配式木結構集成化水平。大力發展鋼結構裝配式建築,積極穩妥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鼓勵培育鋼結構龍頭企業,推動鋼結構建築全產業鏈發展。
提升裝配式建築質量和效益。發揮新型建築工業化系統集成綜合優勢,加快部品部件體系建設,完善部品部件配套技術,推進構件和部品部件認證工作,建立通用資料庫,推動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標準化。創新施工組織方式,完善與建築工業化相適應的精益化施工組織方式,提高裝配式建築的施工機械化水平和效率。最佳化施工工藝工法,引導施工企業研發與裝配式建築施工相適應的施工工藝工法,提高施工精細化水平。
積極推進裝配式裝修。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因地制宜穩步推進住宅全裝修。加快裝配式裝修技術研究,大力推廣管線分離、一體化裝修技術,倡導選單式裝修。推廣集成裝配式衛浴、集成廚房、整體門窗等建築部品集成化模組化套用。加大裝配式裝修在商品住房與公建項目中的套用,推動裝飾裝修標準化。推動裝配化內裝工業工廠建設,提升裝配化裝修智慧型製造水平。
 推廣鋼結構裝配式建築
專欄1 推廣鋼結構裝配式建築
1.完善鋼結構建築施工驗收標準體系,推進構件部品工廠化生產、物流化配送、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智慧型化運維。
2.推進BIM技術在裝配式鋼結構建築全生命周期一體化集成套用,加快與信息技術的融合發展,與高端製造業深度融合,推動提升智慧型建造水平。
3.提升鋼結構企業創新研發、系統集成及工程總承包能力,培育10家以上重點骨幹鋼結構工程總承包龍頭企業,培育一批鋼結構配套專業化施工隊伍。
4.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加大鋼結構在高層住宅、農房建設、危舊房改造等領域的推廣套用。適宜採用裝配式結構的政府投資新建公共建築以及市政橋樑、軌道交通、交通樞紐等市政設施建設項目提倡優先採用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築。

推廣綠色建築與規範建築垃圾治理

提升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水平。加快推進綠色建築創建行動,新建民用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要求,提高大型公共建築和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築的綠色建築標準要求。推行綠色建造方式,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全壽命周期內的綠色建造。加大綠色節能建築發展,推進既有建築綠色節能改造,提升既有建築能效水平。推進綠色建築與建材協同發展,完善綠色建材產品標準和認證評價體系,裝配式建築率先採用綠色建材。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築一體化套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築領域的消費比重。到2025年,綠色施工達標率90%以上。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大力發展綠色建築,建立綠色建築統一標識制度。推行綠色建造方式,推動建立建築業綠色供應鏈。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編制實施建築領域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專項行動方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建築業領域率先達峰。
強化建築垃圾處置能力建設。加強建築垃圾處置設施建設,將建築垃圾處置設施建設納入市縣市容環衛專項規劃,並強化專項規劃實施的剛性,加快建立與市縣建築垃圾產生量相適應的末端處置設施體系。統籌工程回填、堆坡造景、三通一平、資源化利用等多種處置或消納渠道,擴大和提升市縣建築垃圾處置消納能力,確保消納有空間、利用有去處。
完善建築垃圾最佳化治理機制。加強省級頂層設計,制訂完善建築垃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門協同機制,推進建築垃圾治理共管共治。全面落實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和事中事後監管責任,實現建築垃圾源頭產生、途中運輸、末端消納全過程閉環管理。建設建築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系統,推進省、市、縣三級聯網和部門數據共享,實現建築垃圾監管數位化。
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強化科技創新,加快構建完善建築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利用法規制度、標準體系和市場化推進機制,提升減量化、資源化利用水平。著眼源頭減量,加快轉變建設和建造方式,大力推進建築工業化和裝配式建設,從源頭減少建築垃圾的產生。推進拆裝垃圾分類處置,使不同材料的建築垃圾進入不同的合理消納渠道。建立完善資源化利用投入激勵、產品銷售、可持續推進等制度標準,打通資源化產品市場梗阻。

提升“浙江建造”發展水平

加快建築業組織方式改革。積極推進工程總承包,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鋼結構裝配式建築原則上採用工程總承包方式,單獨立項的專業工程項目,可採用工程總承包方式。工程總承包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後進行發包。工程總承包單位(含聯合體)應當自行完成主體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業務。加快發展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支持專項諮詢企業通過聯合經營、併購重組等方式向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轉型,加快培育一批涵蓋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全領域以及投資決策、建設實施、運營維護等全階段的全過程工程諮詢企業。推行建築師負責制,探索國際通用的建築工程設計諮詢服務模式。
推進建築業企業結構調整。鼓勵和支持民營建築業企業以聯合、兼併、重組等形式,積極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管理、技術、資本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現代企業制度,加快向現代企業轉型。最佳化建築業產業結構,推進大型建築業企業和中小型建築業企業、上下游企業加強產業協同,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支持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水利等領域的骨幹企業向建築工業化轉型,提升工程總承包能力;支持具有產業優勢的鋼結構、裝飾、智慧型、幕牆等專業承包企業向專業化轉型,走“專精特新”道路。積極培育骨幹企業做強做優,形成大型龍頭企業引領帶動,專業企業協同發展的產業格局。
數字賦能推進建築業轉型
專欄2 數字賦能推進建築業轉型
1.推行智慧型建造,加大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5G、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新技術在建造全過程的集成與創新運用。
2.積極推進建築信息模型(BIM)套用,鼓勵政府投資新建公共建築項目以及市政橋樑、軌道交通、交通樞紐等市政設施建設項目推行BIM技術和BIM諮詢專項服務模式。
3.大力推進先進制造設備、智慧型設備及智慧工地相關裝備的研發、製造和推廣套用,提升各類施工機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
4.探索具備人機協調、自然互動、自主學習功能的建築機器人批量套用。
5.加快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智慧監管系統建設,推廣套用“物聯網+網際網路”技術,推廣遠程監測、自動化控制、自動預警等設施設備,構建涵蓋許可、執法、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數據云平台,提升質量安全整體智治水平。
積極推進智慧型建造。加大建築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5G等新技術在建造全過程的集成與創新運用,提升數位化套用水平。探索建立涵蓋科研、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營等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慧型建造產業體系,推廣套用數位化技術、系統集成技術、智慧型化裝備和建築機器人。加快人機智慧型互動、智慧型物流管理、增材製造等技術和智慧型裝備的套用。大力推進先進制造設備、智慧型設備及智慧工地相關裝備的研發、製造和推廣套用,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
加強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出台建築市場綜合信用分級管理套用的舉措,建立全省統一的信用評價體系。完善建築市場信用信息庫,實現信用信息與行政審批、招標投標、監督檢查、評優評先、工程擔保等事項關聯,加快構建以信用管理為核心的新型建築市場監管機制。最佳化招標投標制度,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堅持擇優和競價相結合、優質優價,探索推行評標定標分離方法。加快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與各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系統對接,推進招標投標全過程電子化,實現全流程電子化招投標和異地遠程評標。嚴格招標投標執法監管,嚴肅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推動建築業“走出去”發展。利用好國內大循環的新格局,強化對我省建築企業拓展省外市場的支持。全面落實《長三角區域建築業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戰略協作框架協定》,積極推行“一網通辦”和電子證照,加快實現長三角建築市場一體化。全面參與珠三角、京津冀、中部崛起、西部大開發和東北振興的建設,進一步鞏固和擴大省外市場份額。鼓勵建築業國際化發展,緊抓“一帶一路”、RCEP、中歐綠色經貿合作機制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機遇,積極引導民營企業與央企、大型國企尋求合作,主動布局境外重點區域市場,促進國際工程施工業務可持續發展,進一步提升浙江建築業的國際市場競爭能力。
加快培育產業工人隊伍。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築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繼續做好浙江省新時期建築產業工人隊伍培育國家試點工作。深入開展建築行業職業提升行動,大力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著力培育適應建築產業現代化的技術人才隊伍。加強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建設,推動建築企業形成多層次的建築工人隊伍,引導建築勞務企業轉型發展。

引導勘察設計行業高質量發展

強化系統化協同設計能力。提升裝配式建築設計的系統化水平,推廣套用通用部品構件,推進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標準化設計。強化標準化設計方案審查,以設計帶動全產業鏈縱向橫向協同、多專業全面協作,實現設計、生產、施工、維保技術要素的高度融合。
提升數位化技術套用和設計水平。積極推進BIM套用,鼓勵政府投資新建公共建築項目以及市政橋樑、軌道交通、交通樞紐等市政設施建設項目推行BIM技術和諮詢專項服務模式,從規劃許可源頭上推進BIM技術套用。培育一批BIM軟體開發骨幹企業和專業人才,推動研發自主智慧財產權BIM軟體和平台。

強化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責任清單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深入推進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建立完善標準化管理體系和考核辦法,探索第三方工程質量評價試點。完善安全管控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現場的隨機抽查和飛行檢查。
深入實施質量安全標準化行動。加快工程質量責任標準化。建立質量責任標識制度,實現質量責任可追溯。探索建立區域質量評估制度,完善評估指標體系。加快風險防控標準化。全面開展第二輪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推進以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安全行為規範化、安全管理程式化、場容場貌秩序化和安全防護定型化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標準化建設。加快整體智治標準化。加快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智慧監管系統建設,大力推廣套用“物聯網+網際網路”技術,積極實施質量安全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標準化”工程,提升質量安全整體智治水平。
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和實施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預防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和救援體系。強化軌道交通、深基坑、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等重點危大工程管控,嚴格控制房建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有效治理新建住宅工程的滲漏、裂縫等問題,力爭“十四五”期末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比“十三五”末下降10%以上,百億元產值死亡率比“十三五”末下降20%。
構建質量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強化多方共同引導,力爭工程項目獲“魯班獎”等國家級優質工程獎居全國前列。每年建成一批省、市、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優良工地和優質工程,其中建成350個以上省級優良工地、110個以上省級優質工程。推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推進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等試點,探索消防驗收備案承諾制。

打造面向未來的現代城市建設示範省

推進新型城鎮化“十城賦能”“百縣提質”行動,夯實浙江現代化城市建設基礎,打造宜居城市、韌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活力城市五大城市系統。以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為導向,系統治理城市內澇,提升城市供水品質和節水水平,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市政設施安全保障,打造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高地。

推進“十城賦能”“百縣提質”行動

開展“十城賦能”行動。聚焦“產業、生態、城建、創新、安全”等賦能,著力推進要素集聚、產業升級、環境再造、設施完善、服務提升、數字賦能和治理現代化,加快提升大城市統籌資源配置能力和重大基礎設施統籌建設能力,設區市城市能級全面提升。著力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加快推進杭州、寧波等人口淨流入大城市因地制宜建設政策性租賃住房,提高公租房精準保障水平。
實施“百縣提質”工程。推進縣城補短板強弱項,推動縣域經濟向城市經濟升級。實施縣城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衛生設施提級擴能、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產業培育設施提質增效,引導中心城市優質公共服務資源下沉延伸。分類推動中心城市周邊縣向郊區新城轉型、經濟強縣向區域節點城市轉型、小縣大城向名縣美城轉型,推進綜合實力強、發展潛力大的縣(市)高標準建設現代城市,加快把縣城打造成高品質、高等級的縣域綜合服務中心。加快推進10個國家新型城鎮化示範縣創建,打造全國縣城城鎮化標桿。
 新型城鎮化“十百”工程
專欄3 新型城鎮化“十百”工程
1. “十城賦能”。全面提升設區市城市能級,提升中心城市綜合承載和資源最佳化配置能力,實施同城化管理措施,推進都市區同城化發展。
2. “百縣提質”。加大縣城建設投入,推進住房體系完善、基礎設施增效、建築品質提高和城市管理提升。
提升“加快發展縣”縣城服務能級。深入實施“小縣大城、產城融合、組團發展”戰略,加快建設26個具有山區風情的美麗縣城。提升縣城基礎設施建設運維水平,系統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城市品質。加快縣城人口集中,放寬落戶限制,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強農業轉移人口技能和文化培訓,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素質和融入城鎮能力。
加快縣域城鄉融合發展。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把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發揮小城鎮連線城市、服務鄉村作用,統籌推進城鄉空間布局最佳化、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基礎設施建管一體化,加快打通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制度性通道,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建立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機制,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強化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縣鄉村統籌。建立公共設施一體化規劃建設運營機制,實施一批污水垃圾收集處理、冷鏈物流、農貿市場、道路客運、公共文化設施、市政供水供氣、綠道網、數字設施等城鄉聯動項目,加快發展城鄉教育聯合體和縣域醫共體,健全激勵政策,促進“兩進兩回”。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打造乾淨整潔有序美麗的村莊環境。

系統治理城市內澇

增強河道行洪排澇能力。加強防洪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加大城市河道整治和管理力度,提高城區河道行洪排澇能力,會同水利等有關部門加快對城區不達標防洪排澇設施進行改造提升,打通斷頭河,貫通骨幹河道,促進城市河網水系有效連通。對河道沿岸雨水排放口進行全面疏通,確保排水通暢。加大對侵占河湖水系的違法建設拆除力度,逐步恢復河道自然形態。根據城市內澇防治要求,合理確定沿河排澇閘站強排能力。
全面整治城市易澇區域。通過城市豎向設計、重要區域設定移動防洪牆等手段增加“防”的能力,通過城市留白用於綜合應急管理等增強“避”的能力,綜合提升城市防洪排澇能力。針對城市建成區內低洼地段及人口密集區域、立交橋等道路集中匯水區域、城區重要基礎設施等重點易澇部位,開展專項整治。對易澇點的雨水排放口和排水管渠進行改造,增設雨水篦,新建排水(雨水)管渠。對易澇點的排水防澇泵站進行升級改造或增加機排能力,配套建設雨水泵站自動控制系統。在易澇點匯水區範圍內,建設雨水滯滲、收集利用等削峰調蓄設施,通過滯、蓄實現雨水源頭減排。
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按照“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理念系統謀劃,聚焦水安全、水生態、水資源,以人工湖泊、公園、濕地、廣場、城市道路等區域性、標誌性、節點性工程為引領,正確處理排水管網、城市豎向空間、雨水徑流之間的關係,實行新區“海綿+”和老區“+海綿”模式,因地制宜推進區域化建設。推行綠色屋頂、透水鋪裝、雨水花園、植草溝、生物滯留設施、儲水池塘、生態綠地等雨水源頭減排設施建設,促進雨水就地蓄積、滲透和利用。有效緩解區域性城市內澇、改善水系生態環境、落實低影響開發理念、有效提升雨水資源化利用效率。

提升城市供水節水和城鎮污水處理水平

強化水源保障,最佳化設施布局。會同水利等部門加強供水水源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多水源聯網互通,增強保障能力,全省縣以上城市供水廠要實現“一源一備”,重要城市要實現“兩源一備”。最佳化廠網布局,實行城鎮供水管網相互聯通,加強用水管理,保障抗旱、抗寒等特殊時期用水安全。持續推進平原地區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提升城鄉供水安全保障。
強化供水設施建設,推進老舊設施改造。加強海島、山區等薄弱地區城市供水設施建設,提升供水能力;推進現代化水廠建設,加強對原水不能穩定達標的水廠和老舊水廠的改造提升,全面提升出水水質。出台二次供水建設與管理指導意見,基本完成不規範二次供水設施的改造,切實解決城市“最後一公里”飲用水安全保障問題。
強化再生水利用,探索推進分質供水。加強城市分質供水規劃研究,對跨區域引水地區或使用優質水資源的城市,要因地制宜推進分質供水設施建設和高品質飲用水試點建設,將工業企業用水和居民生活服務用水有效分離,實現優水優用。加大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鼓勵再生水用於工業生產、市政雜用、綠化澆灌、生態補水等,不斷拓寬再生水利用途徑,鼓勵在城市新區和產業園區率先推行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規水利用。全面推進城鎮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提升管網漏損控制水平。強化用水管理,提高用水計畫剛性,保障抗旱期用水安全。加快節水型城市創建步伐,所有設區市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所有缺水型縣(市)達到省級節水型城市標準。
統籌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按照“總量平衡、適度超前”的原則,推廣“市域一體、廠網一體、聯網互通”的規劃建設模式,最佳化城鎮污水處理系統布局,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統籌考慮配套管網、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實現城區生活污水“適當分散處理、就近再生利用”,構建“外水不混入、污水零直排、處理高效能、尾水再利用”的城鎮污水處理新格局。持續推進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改造,積極推廣地埋式污水處理廠建設,不斷提升設施建設標準,打造一批“用地省、環境優、效益高”的標桿工程。
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全面開展“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建立健全污水管網排查和周期性檢測制度,系統摸排污水收集設施功能狀況和錯接混接等問題隱患,及時實施改造提升;加快城區雨污分流改造,補齊城中村、老城區、城郊等區域的設施短板,推動城區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和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面推進低濃度城鎮污水處理廠“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穩步提升全省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效能。
加強設施運行管理。強化專業化運維,推廣廠-網-河(湖)一體化運維機制,提升運維管理水平。強化源頭管控,嚴格排水許可,規範工業企業等污水接入。全面評估納管工業廢水影響情況,根據評估結果實施整治退出,對不符合納管要求的,建立限期清退機制。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排污,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強化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統籌布局。開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普查。掌握各類設施產權歸屬、功能屬性、建設年代、結構形式、地理信息、運行安全狀況等基本情況,建立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台,繪製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一張圖”。統籌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處理好發展與安全、地上與地下、建設與管理的關係,推進市政基礎設施體系化發展,合理部署各類設施的空間和規模,推進城市地下管線(管廊)、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車場、人防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有效銜接,促進能源、水資源和國土空間的節約集約利用。加強全生命周期管控,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統籌規劃、協同建設、同步維修、共同巡檢等機制,明確地下管線、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車場、人防等市政基礎設施權屬單位、監管部門等職責,構建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管理體制,提升管理效能。
 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專欄4 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1. 開展普查,掌握設施實情。各城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設施普查,制定總體方案,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健全工作機制,摸清設施種類、構成、規模等情況。在設施普查基礎上,同步建立和完善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實現設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滿足設施規劃建設、運行服務、應急防災等工作需要。
2. 加強統籌,完善協調機制。統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市地下管線(管廊)、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車場、人防等專項規劃編制和實施有效銜接,明確房屋建築附屬地下工程對地下空間利用的底線要求,建立健全設施建設協調機制。
3. 補齊短板,提升安全韌性。各城市人民政府對普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制定限期整改計畫,切實加強城市老舊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逐步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材質落後的老舊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進行更新改造,統籌推進市政基礎設施體系化建設,合理布局幹線、支線和纜線管廊有機銜接的管廊系統,開展多型化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全方位開展設施提標改造。實施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按照“誰權屬,誰負責”的原則,行業監管部門負責督促指導權屬或管理單位開展隱患排查,分類建立設施危險源及風險隱患管理台賬,編制各類設施隱患排查信息清單,並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人防工程、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車場及城市路面“脫空”隱患區域,及時採取管控措施;對已廢棄或“無主”的地下管線設施進行全面處置。實施老舊設施煥新行動。扭轉“重地上輕地下”、“重建設輕管理”觀念,切實加強城市老舊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結合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規劃,科學制定年度計畫,逐步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材質落後的老舊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進行更新改造。供水、排水、燃氣等設施權屬單位要從保障穩定供應、提升服務質量、滿足用戶需求方面進一步加大設施更新改造力度。
因地制宜推進綜合管廊建設。建成一批符合浙江實際、經濟實用的地下綜合管廊並投入運營,提升管線安全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開展多分類管廊研究和試點,推動幹線、支線、纜線等多種類型的綜合管廊建設,構建品類齊全、層次分明、系統完善的地下綜合管廊網路體系。注重與市政建設有機結合,重點與新、改、擴道路工程項目、重要市政線纜項目、大型地下工程項目建設相結合,實施強弱電“上改下”,清理空中“蜘蛛網”。健全入廊、有償使用和監管等制度。

強化市政設施安全保障

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安全保障。健全市政基礎設施公共安全體系,單一水源供水的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加強城鎮燃氣、排澇等設施的保護力度與安全運行管理。完成城市安全運行保障體系建設,依託政策管控與技術支撐,建立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地下空間的安全防護體系,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等標準體系,並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完成市政基礎設施運行安全監控布點。
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強化應急管理和應急物質貯備,按照城區每平方公里不低於100立方米/小時的標準要求,足量配備抽水泵、移動泵車等排澇搶險專用設備;各設區市配備不少於一台抽水能力不少於1000立方米/小時的抽水車。強化部門聯動,實行科學調度。針對水庫、沿河堤防、水閘等,制定翔實的行洪排澇調度預案,做好城市上下游水庫和內河水位調度。對有行洪排澇功能的城區蓄水景觀河道,要針對防汛排澇要求,制定嚴格的汛期水位調度預案,針對不同強度降雨及時調節河道運行水位,堅決避免因河水頂托而造成城區積水內澇。
完善應急安全預案和回響機制。加強韌性城市建設,建立鄰里、社區防疫圈等多級應急體系,全面加強公共健康安全事件、市政基礎設施突發事件等應急安全預案,提升防汛、排澇、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回響和保障能力,形成以人為本、防抗救結合的應急回響機制。
 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專欄5 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1. 實施智慧型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組織實施智慧型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行動計畫,對城鎮供水、排水、供電、燃氣等市政基礎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和智慧型化管理。
2. 建設智慧型化城市安全管理平台。以CIM平台為依託,整合市政設施建設和運行信息資源,加強城市安全智慧型化管理,深化智慧型化城市安全管理平台套用。
3. 推進城市建設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推動建立集感知、分析、服務、指揮、監察等為一體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對接一體化智慧型化公共數據平台,建設完善數位化市政基礎設施體系。推動建立省市縣三級數字園林(綠道)平台和數字公園系統。

打造全域美麗城鄉建設全國樣板

高質量推動美麗城鎮建設,加強園林城市創建,健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體系,改善城鄉人居環境,繪好新時代全域美麗“富春山居圖”。

推動美麗城鎮高質量建設

推進美麗城鎮“五美”建設疊代升級。功能便民環境美方面,全面保護山水林田湖生態本底,持續深化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打造智慧互聯的基礎設施體系,建設藍綠交織的生態城鎮。共享樂民生活美方面,引導住區品味提升、打造高品質城鎮居住環境,引導商貿文體提質、最佳化城鎮商貿文體設施配置,引導教育醫養提升、強化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建設便捷普惠的品質城鎮。興業富民產業美方面,持續推動“低散亂”產業提質升級,打造高質量產業發展平台,構建產業與城鎮互促共進發展格局,建設產鎮融合的活力城鎮。魅力親民人文美方面,整體保護與系統展示歷史人文特色,微更新微改造提升城鎮品質,實現傳統古韻引領文旅特色產業,建設古今交融的人文城鎮。善治為民治理美方面,建立城鄉一體的長效管護機制,最佳化社會治理體系與社會治理能力,提升基層智慧治理能力與綜合治理水平,建設三治融合的智慧城鎮。
實施“百鎮樣板、千鎮美麗”工程
專欄6 實施“百鎮樣板、千鎮美麗”工程
1. 全面實施“百鎮樣板、千鎮美麗”工程。推進設施、服務、產業、品質、治理五大提升行動,努力實現環境美、生活美、產業美、人文美、治理美“五美”。
2. 到2022年,全省所有小城鎮都基本滿足“十個一”標誌性工程的要求,即一條快速便捷的對外交通通道、一條串珠成鏈的美麗生態綠道,一張健全的雨污分流收集處理網、一張完善的垃圾分類收集處置網,一個功能複合的商貿場所(指便利店、連鎖超市、綜合市場、商貿綜合體或商貿特色街等)、一個開放共享的文體場所(指圖書館、體育場館、全民健身中心或文體中心等),一個優質均衡的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體系、一個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體系、一個現代化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一個高品質的鎮村生活圈體系。
3. 到2025年,600個次小城鎮達到省級美麗城鎮樣板要求,為美麗中國提供浙江樣板。
深入打造鎮村生活圈和區域美鎮圈。鎮村聯動,健全覆蓋鎮域的鎮村生活圈。針對不同城鎮與不同居民的生活服務需求,構建全域覆蓋、層級疊加、舒適便捷的鎮村生活圈體系。建設5分鐘生活圈,在城鎮社區步行5分鐘內(300-500米)能夠享受幼兒教育、健身、商業、養老等便民服務,實現便民服務全覆蓋。建設15分鐘生活圈,在建成區步行15分鐘內(1000-1500米)基本具備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醫療衛生、公園廣場、農貿市場等日常服務,實現普惠型公共服務全覆蓋。建設30分鐘生活圈,在鎮域車行30分鐘內(20公里)基本覆蓋等級幼稚園、等級醫院、機構養老、文化場館、社會管理等綜合服務,實現綜合服務全覆蓋。區域聯動,探索覆蓋多鎮的美鎮圈。針對有合作互補關係的多個城鎮,發揮交通互通、資源互用、文化互融、產業互補、經濟互動優勢,在更大範圍內統籌安排生產力布局及設施建設,依託中心城鎮,構建30分鐘交通圈,輻射帶動周邊若干特色型城鎮,推動美麗城鎮集群發展,打造美麗城鎮圈(美鎮圈)的新模式,把美麗城鎮建成提供多層級、強輻射的區域公共服務中心。
“美鎮圈”打造工程
專欄7 “美鎮圈”打造工程
1. 圈域識別。包括識別縣(市、區)範圍內美鎮圈、最佳化圈域中心體系等行動。
2. 設施協同。包括重塑交通及時空圈、完善圈域功能與布局、最佳化設施及生活圈等行動。
3. 產業協同。包括明確圈域產業分工協同路徑、整合提升產業空間載體等行動。
4. 文化協同。包括塑造圈域文化品牌與特色空間等行動。
5. 機制協同。包括設計區域和城鄉利益協商機制、整合圈域數字管理平台等行動。
健全美麗城鎮長效機制。健全長效管控、技術服務、部門聯動等全域美麗建設新機制,深化“一鎮一策”政策供給,加快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鎮村聯動,加快人才引進和人口集聚,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和資金平衡。梳理最佳化現有項目庫,推進項目落地實施,確保建設工程高質量,因地制宜探索工程總承包、全過程諮詢等工程建設管理模式。切實把握好樣板創建和全域推進的關係、區域協調和特色發展的關係、共同締造和民生共享的關係、品質建設和標準運維的關係。

加強園林城市創建

加強園林城市多層次創建。加強園林式居住區(單位)、優質綜合公園、綠化美化示範路建設,累計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城鎮)60個以上,加快公園綠地建設,指導各地修編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開展“最美綠道”創建活動。研究建立“浙派園林”理論體系,推進《浙江省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立法。
加強城市空間藝術塑造。建設一批城市公園、城市陽台,提升文化水平。構築開放性的公共文化藝術空間,提升美麗街道、標識標牌、“街道家具”的內涵和美感,建成一批精美的城市小品和雕塑,形成具有鮮明辨識度的城市品牌形象,全面提升城市品質。

健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體系

高水平提升保護規劃質量。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傳承體系的規劃研究,統籌跨區域、線性廊道等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和利用,編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做好所有歷史建築“一房一檔一圖則”編制,為每幢建築“量身定做”保護、整修、使用的技術指南。督促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所在的城市(縣)、鎮、村在國土空間規劃中體現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思路,落實保護區劃劃定與保護控制相關要求。
高質量實施“三名”體檢評估。構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體檢評估工作體系,建立“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名城名鎮名村體檢評估制度,推動城市(縣)年度體檢自查和上級調研評估常態化和全覆蓋,健全城鄉歷史文化保護監督管理制度,發揮保護規劃法定管控作用,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以體檢評估制度為抓手,加大對城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責任主體的獎勵處罰力度,推動全社會形成高度重視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的共識。
高水平構建保護傳承格局。開展全域城鄉歷史文化遺產普查認定,挖掘潛在資源。建立預備名錄,重點補充“價值缺環”資源。從時間、空間維度擴大保護對象,探索歷史城市、歷史名鎮村及歷史風貌區等一般歷史保護對象的保護與傳承,完善省級保護名錄。引導各地建立市域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加強對各市域城鄉歷史文化保護的統籌,塑造城市特色,增強文化吸引力。健全申報與指定相結合的名城名鎮名村街區認定機制,構建更加全面更加豐富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
高質量推動歷史建築保護利用。規範歷史建築測繪建檔成果,全面完成全省歷史建築測繪建檔工作。總結歷史建築保護利用試點工作經驗,加強保護方式和方法的創新研究,探索歷史建築使用權流轉等政策機制。按照“全面推開、分類推進、突出重點、循序漸進”的思路,組織相關機構對歷史建築保護利用的不同模式開展研究。
高質量塑造歷史風貌特色。加強歷史城區風貌整體管控,運用城市設計手段保護和延續歷史城區整體格局和特色風貌,推進全省歷史文化名城風貌專項規劃全覆蓋。推進城鄉歷史文化保護與老舊小區改造、城市雕塑管理等研究,推出新時期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建設範例,完善全省歷史文化風貌管控導則。加強對鎮、村山水格局、空間肌理、地方風貌等保護與管控,提升重點場所設計要求。加強全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文化浙江”品牌項目的推廣工作。
全面打造“文化浙江”品牌。構建具有浙江文化特色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品牌,努力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形成具有國際影響、中國氣派、古今輝映、詩畫交融的文化浙江品牌,成為浙江“重要視窗”的文化標誌。對照省域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根據地域特色文化資源,建立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古城古鎮、浙江大花園名城名鎮名村“耀眼明珠”、詩路文化帶名城古鎮(村)“珍珠”等城鄉歷史文化保護項目庫。

提升鄉村人居環境品質

編制更科學的鄉村規劃設計。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積極有序推進“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對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儘快實現村莊規劃全覆蓋。強化村莊設計在鄉村建設風貌引導中的重要作用,高水平推動村莊設計編制及落地實施,在建設項目較多的中心村、美麗宜居示範村、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等開展村莊設計與農房設計落地試點建設,打造一批“浙派民居”,提升農村房屋面貌。定期更新農房設計通用圖集,建立農村住房通用圖集網上服務平台。高標準編制各類專項規劃,統籌編制美麗宜居示範村建設專項規劃,科學編制縣域鄉村有機更新行動專項規劃,做好傳統村落保護髮展規劃編制工作,完善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專項規劃。
建設讓農村百姓更滿意的住房。完善機制,加強農村住房安全保障,構建農村住房建設管理體系,協同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落實農民建房“一件事”審批,通過競賽等方式徵集農房設計方案,推動農民建房帶方案審批,完善農房設計服務、信息化平台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匠誠信管理等農房建設管理體系。加強源頭管控,強化農村建築工匠管理,由人社部門將農村建築工匠納入職業技能培訓管理範疇,由建設部門對農村建築工匠進行定期培訓。接軌城鄉,全面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持續推進農村危房動態清零。實施農村困難家庭即時救助,發現一戶,及時改造救助一戶。大力推動城鄉白蟻防治,蟻害嚴重村落的治理開展率不低於90%,出台加強傳統村落白蟻防治工作意見,啟動紅色基地白蟻防治工作。
推動美麗宜居鄉村示範片建設。以美麗宜居示範村創建為載體,集中連片推進省級美麗宜居示範村創建,高質量推動美麗宜居示範村沿景區、產業帶、山水線、人文古蹟等軸線創建,重點突出特色風貌塑造、綠色生態維護、土地利用集約等示範。統籌推動美麗宜居示範片(帶)建設和傳統村落的集中連片示範建設,聯動發展休閒經濟、養生經濟、運動經濟、文創經濟、商貿經濟等。
連片示範探索傳統村落保護和活化利用。加強傳統村落保護力度,按照“一村一檔”要求建立傳統村落檔案,加強傳統村落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明確傳統建築保護範圍與保護重點。推動傳統村落開展集中連片保護示範,形成“五核、三片、四點”的省域傳統村落保護利用格局。探索建立傳統村落保護髮展機制,維護傳統村落原住民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自身權益,實現文化傳承與活態發展。定期進行評估體檢,強化體檢結果的傳導運用。爭取到“十四五”末,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發展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各級傳統村落規劃得到有效落實,村莊面貌得到有效提升,主體保護意識、合規建設意識得到普及。
打造“五核、三片、四點”省域傳統村落保護利用格局
專欄8 打造“五核、三片、四點”省域傳統村落保護利用格局
1. 五個集中保護利用核心片區:浙西三江片區(桐廬-建德-蘭溪)、浙西南山地片區(松陽-龍泉-景寧-遂昌)、浙南甌江片區(永嘉-青田-泰順-蒼南)、浙東山地片區(仙居-天台-臨海)、浙中盆地片區(金義-永康-武義-龍游-縉雲)。
2. 三個一般保護利用片區:衢州-江山片區、嵊州-新昌片區、寧波-舟山片區。
3. 四個特色保護利用片區:南潯片區、富陽片區、浦江片區、開化片區。
高標準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強基增效雙提標”5年行動,按照“應建盡建、應接盡接、建設改造一個達標一個”要求,建設改造全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督促運行維護單位配齊人員和設備,整體提升運維水平,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標準化運維。加強數位化管理,到2025年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行政村覆蓋率達95%、力爭出水達標率95%、標準化運維100%。組織開展“綠色處理設施”、“污水零直排村”建設試點,確保到“十四五”末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續保持全國領先。

打造城市與鄉村有機更新統籌先行省

遵循統籌推進、量力而行、問題導向、因城施策等原則,堅持公共利益優先,探索全面拆除重建、局部拆除重建、微更新、功能植入等多種城市有機更新模式,分類開展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質提升任務,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高水平推進縣域鄉村有機更新行動,提升城鄉功能品質。
(一)建立“規劃-實施-管理”全過程城市有機更新機制
建立“城市體檢”機制。深化杭州、衢州2個城市體檢評估試點工作,以城市體檢促進城市有機更新。針對生態宜居、健康舒適、安全韌性、交通便捷、風貌特色、整潔有序、多元包容、創新活力等8個方面城市體檢內容,完善城市建設和人居環境質量評價體系。
建立城市有機更新專項規劃設計編制機制。強化設計引領,以城市體檢為基礎,統籌城市有機更新規劃建設管理,構建城市有機更新全流程實施機制。全面做好城市有機更新項目的摸底與儲備工作,構建浙江省城市有機更新項目信息庫。編制城市有機更新專項規劃,確定規劃期內城市有機更新的總體目標和發展策略,明確分區管控、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實施時序等任務和要求。按照“一城一策、一區一方案”的原則,推進制訂各地城市有機更新行動方案。通過城市有機更新單元細化落實相關規劃設計要求,編制城市有機更新單元計畫、城市有機更新單元規劃並推動實施。
建立城市有機更新實施機制。建立政府統籌、市場運作、公眾參與的實施模式。堅持政府統籌,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嚴守公共利益導向,對全省城市有機更新實施監管進行統一領導、統一部署。探索市場化城市有機更新方式。完善政策激勵,建立健全城市有機更新利益調控機制。鼓勵相關權利人參與城市有機更新。在城市有機更新中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發揮居民民眾主體作用,形成“多方參與”和“共建共享”的城市有機更新實施機制。
建立城市有機更新差異化管理機制。細化落實城市有機更新底數摸排、計畫制定、規劃編制、主體確認、項目立項、土地處置、工程建設、交付運維等環節的政策要求,推進城市有機更新政策體系搭建,逐步形成由法規政策、技術標準、操作指引等不同層次構成的立體化政策體系。健全社會公眾滿意度評價和第三方考評機制,結合城市有機更新實施過程,對政策體系進行持續最佳化和調整。探索建立與行動方案相匹配的考核體系和激勵機制。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建立督促檢查通報制度。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新聞媒體等方式擴大項目實施參與廣度,加強對城市有機更新建設項目落實社會監督。

探索拆改結合的城市有機更新模式

功能和空間均無保留價值的地區實施全面拆除重建。對於環境惡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通過其他方式難以有效改善或消除的地區,採取全面拆除重建更新方式。成片區拆除符合改造條件的舊工業區、舊商業區、舊住宅區、城中村等建成區,並根據城市有機更新專項規划進行建設。
功能有保留價值的地區實施綜合整治提升。其中包括局部拆除重建和微更新。功能有保留價值,空間無保留價值的地區,實施局部拆除重建,在相關布局規劃條件下,滿足產業轉型、功能升級、空間提升等要求,進行部分空間重新建設,其中土地使用權主體可以不改變,也可保留建築物原主體結構,但改變部分或全部建築物使用功能。功能和空間均有保留價值的地區,在基本不涉及房屋拆建項目中實施微更新,通過整治改善、保護、活化,完善基礎設施等方式實現有機更新,包括沿街立面更新、環境淨化美化、公共設施改造等。
功能無保留價值,空間有保留價值的地區實施功能植入。根據產業結構調整、城市轉型升級等要求,不涉及房屋拆建項目,在原有城市空間中植入全新功能,使原有低效空間得以再利用,提升空間利用價值,包括城市歷史文化街區的活化更新、工業園區更新利用等。
有力推進歷史地區保護提升。歷史地區保護提升是城市更新中的特殊類型,涵蓋綜合整治、微更新和功能植入多種更新類型。堅持保護優先,在此基礎上強化活化利用,切實改善民生,提高人居品質。
大力實施生態修復。針對城市生態系統及相關建成環境空間,通過有計畫、有步驟地修復被破壞的重要生態要素,恢復城市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功能,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質。

分類開展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質提升任務

綜合化推進舊工業區改造。舊工業區綜合運用拆除重建、綜合整治、功能改變等多種更新方式,為產業提供優質空間。計畫全省完成300個以上舊工業區改造項目。位於城市中心區以及軌道站點500米範圍內的舊工業區,以拆除重建為主,兼顧綜合整治、功能改變等其他更新類型,逐步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發展。位於經濟開發區和高新區優勢區位的舊工業區,可適當通過拆除重建,鼓勵植入創新型產業。位於經濟開發區和高新區一般區位的舊工業區,鼓勵複合式更新,實現產業綜合提升。其他舊工業區按照市場意願,促進功能多元化發展。
功能化開展舊住宅區改造。以綜合整治為主,審慎開展拆除重建。對建築質量存在重大隱患、具備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需要以及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的舊居住區,可在政府主導下實施拆除重建,其他情形的舊住宅區通過政府引導、居民主體等形式開展舊住宅區改造。
精細化實施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以完善配套和改善環境為目標,以綜合整治為主,拆除重建為輔,通過城市更新探索城中村有效融入城市的路徑,推動城市社區化改造,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型發展。位於城市中心區以及軌道站點500米範圍內的城中村,以拆除重建為主,完善各類城市功能,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建力度。對於城市其他區域的城中村,建築老化、隱患嚴重的,實施拆除重建,完善功能,提升品質,健全設施,保障安全;建築質量較好、建設年代較新的,原則上以綜合整治為主,完善配套設施,活化公共空間,美化環境景觀。
多元化引導歷史文化街區活化更新。重點從歷史文化街區的居住環境改善、公共服務配套、基礎設施完善、綜合交通提升、公共空間改造等五個方面開展調查研究。加強歷史文化街區保護,遵循城市建設、街區治理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從“空間形態、環境生態、經濟業態、文化活態”四個層面入手,做好城市歷史風貌協調地區的城市設計,保護歷史建築、文保單位,探索治理新模式,全面復興歷史文化街區。加強歷史建築保護,通過整體保護、局部拆建和整治修繕等方式,注重歷史傳承、文化延續,用“繡花功夫”加強活化更新。挖掘歷史文化內涵,將居住、文化、藝術、休閒等城市功能有機融入歷史街區,留住地方記憶,提升街區活力。通過置換功能、引進業態、激活價值等手段,活化街區空間,不斷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提升空間利用價值。增加更新過程中居民參與度,引導自下而上的社區營造和居民共建行動,權衡原住民的基本利益,保障居民權益。
多路徑推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依託城市有機更新,補齊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短板。最佳化城市交通結構,結合城市有機更新開展TOD建設。增加市政公用、醫療衛生、文體教育、社會福利等公益性設施和綠地廣場等公共開放空間,推動地上地下聯動更新,統籌城市防洪排澇,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通過城市有機更新,重點為中心區、軌道站點周邊、重點產業片區等區域提供保障性住房和創新型產業空間。強化舊城區、城郊結合部和縣城提質增效,增加公共活動空間,建設高品質步行街,營造適應數字經濟、夜經濟等城市新業態的空間。

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創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模式。以打造美好生活家園為目標,整合各方資源,推動多元主體參與,因地制宜選擇綜合整理、拆改結合改造模式,努力實現“綜合改一次”。通過“微改造”完善生活設施配套,加快打造“15分鐘生活圈”。
聚焦老舊小區改造提質增效。建立健全政府統籌、條塊協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改造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最佳化項目審批工作。制定改造技術規範,明確設施改造、功能配套、服務提升等建設要求。組織改造績效評價,評價結果與獎補資金掛鈎。開展優秀項目評選,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加強政策解讀與宣傳,營造社會各界支持、民眾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

高水平推進縣域鄉村有機更新行動

實施以“一統籌五更新”為主要內容的縣域鄉村有機更新行動。統籌縣域城鄉空間布局,科學編制縣域鄉村有機更新行動專項規劃,明確縣域內城、鎮、村的不同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繪好集約高效的“富春山居圖”空間基底。全域推進城鄉環境更新,開展生態治理與生態修復,推進城鄉環境品質提升,持續深化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以城郊融合類和集聚提升類村莊為重點,開展亂堆亂放、亂搭亂建、“線亂拉”、“房亂建”等專項整治,繪好青山綠水的“富春山居圖”生態圖景。深化推進城鄉風貌更新,建立健全“縣域特色風貌總體設計—村莊設計—農房設計”三級設計體系,打造“浙派民居”,營造特色風貌,繪好田園詩意的“富春山居圖”棲居圖景。系統推進城鄉設施更新,實施“三大革命”提質擴面工程、基礎設施網路延伸工程、公共服務均等化工程,繪好便民惠民的“富春山居圖”共享圖景。協同推進城鄉傳承更新,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推動文旅融合發展,繪好傳古納今的“富春山居圖”人文圖景。集成推進城鄉格局更新,構建宜居宜業的縣域生活圈,打造未來鄉村試點,繪好宜居宜業的“富春山居圖”融合圖景。

打造全國生活垃圾治理先行區

積極探索生活垃圾治理先行示範經驗,推動生活垃圾綜合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健全政策標準體系,促進文明習慣養成,提升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和水平。

推動生活垃圾綜合治理

加快擴面提質。深入開展省級高標準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小區、示範片區和標準化縣(市、區)創建,總結推廣定時定點等行之有效的分類模式,實施精準精細分類,提升分類質量。
強化源頭減量。會同有關部門以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為重點,加強源頭管控,開展外賣、快遞包裝整治,加強一次性消費用品管理,深化“光碟”行動,實施塑膠污染治理各項專項行動。
健全回收利用。配合商務部門合理規劃建設回收網點、分揀中心、廢品交易市場,培育再生資源利用市場,制定再生資源化回收利用專項扶持政策,發布低值可回收物目錄,推進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

完善生活垃圾分類體系

加快能力提檔。最佳化處理結構,構建以焚燒和易腐垃圾處置為主、應急填埋為輔的分類處置體系,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對老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進行提標改造,開展填埋場綜合治理,同步推進園林綠化廢棄物、大件垃圾等設施建設。
健全收運體系。新(改、擴)建住宅小區、公共建築、公共場所等建設項目,按照規定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設施。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相銜接的收轉運體系,新(改、擴)建中轉設施,淘汰更新“拋、冒、滴、漏”分類運輸車輛。
強化科技支撐。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新技術,加快打造生活垃圾治理數位化平台,建立線上線下融合的垃圾分類管理服務體系。加強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技術裝備研發和集成示範套用,提升易腐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

健全政策標準體系

加強制度建設。指導各地編制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規劃,明確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設施以及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分揀中心、交易市場的布局、規模和標準。加快編制生活垃圾標準化縣(市、區)建設評價、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建設評價、分揀中心設定規範、易腐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技術標準。
完善配套政策。依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推行分類計價、計量等差別化收費機制。以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為基本分類標準,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指導各地細化分類類別。
創新體制機制。實行生活垃圾處理總量控制機制,指導各地制定涵蓋處理總量、源頭減量、減量措施、時限要求等內容的總量控制計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制度。健全街道(鄉鎮)、社區(村)、物業企業、環衛部門、志願者和居民等協同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機制。

促進文明習慣養成

廣泛開展宣傳。加強生活垃圾宣傳普及教育,持續開展“八進”活動,採用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加強全民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引導社會各界參與,增強生態環保意識,推廣綠色產品,倡導綠色消費和低碳消費。
強化輿論引導。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新媒體傳播矩陣,藉助“報、網、端、微、屏”等各類媒介,主動占據輿論主動權。依託報紙、電視台、網站,宣傳鼓勵先進,曝光批評落後。
促進共建共享。將垃圾分類作為加強基層治理的重要載體,強化基層黨組織作用,統籌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單位力量,開展垃圾分類融入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活垃圾治理格局。
 生活垃圾綜合治理
專欄9 生活垃圾綜合治理
1. 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改造工程。重點推進一批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和易腐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新增日處理能力1萬噸以上,並同步實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改造提升和填埋場綜合治理。
2. 垃圾分類高標準推進工程。在完善末端設施基礎上,同步配套建設和完善前端分類設施,加大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設施投入,最佳化轉運站點和分揀中心布局,加快中轉設施提升改造,淘汰不合格運輸車輛,構建垃圾分類全過程設施體系。
3. 垃圾分類示範創建工程。新增省級高標準垃圾分類示範小區1500個,完善省級高標準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小區建設標準,出台省級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化縣(市、區)相關標準檔案,持續推進省級高標準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化縣(市、區)創建。
4.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平台提升工程。推進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平台與其它固體廢棄物省級監管平台對接,從源頭上杜絕其它固體廢物混入生活垃圾。運用數位化手段,建立健全垃圾分類信息監管平台,實施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全過程動態監管,實現省市縣“一張網”監管。

打造城市智慧化管理和行業數字治理全國典範

全面推進數位化改革,推動數位化平台全面融合,推進多場景系統集成套用,提升智慧政務和行業管理數位化水平,推動行業從數位化向智慧型化轉變,加快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打造行業數字治理全國典範。

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

推進平台系統升級疊代。以國家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為依託,全面推進各市縣已有數位化管理(數字城管或智慧城管)平台的升級疊代,加快實現省、市、縣三級平台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打造集管理服務、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綜合評價於一體的浙江“城管數字大腦”平台。加快實現市縣平台與當地“城市大腦”對接融合,實現可融盡融。
最佳化完善智慧城管機制。加快推進智慧城管各項核心業務流程再造,完善智慧化管理機制,建立完善基於現代城市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構建系統完備、省市縣共享、線上線下融合的城市智慧化管理機制。按照整體智治要求,加強城市建設與管理、管理與執法、城管各行業之間的統籌和協同,穩步推進城市運行管理“一網通管”。
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對標“城市管理要像繡花一樣精細”要求,加快完善城市精細化管理技術標準和服務規範,推進管理服務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型化,全面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現代城市精細化管理服務體系。著眼乾淨、整潔、有序、安全,依託“城管數字大腦”,建立健全可量化、可考評、可信賴的城市評價機制。

提升數位化平台頂層設計

深化行業“一張網”建設。加強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信息化頂層設計,推進以“一張網”建設為核心的建設行業數位化改革,以多業務協同套用場景、一體化智慧型監管的建設目標要求,加快構建跨部門、跨層級業務流程再造模型、數據共享模型,搭建整體協同、高效運行的數位化改革套用集成管理系統,基本形成核心業務全覆蓋、橫向縱向全貫通的數位化套用體系,建成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一張網”,實現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工程建設、城鄉建設治理“一網通管”。

推進數字政府綜合套用

推進智慧政務服務綜合套用。推進“網際網路+疫情防控”、“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網際網路+監管”的深度套用,推進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網通辦”,推進建設行政執法“一網通管”,初步建成事中事後監管閉環。提升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政務服務與管理水平,條件成熟的事項實現省市縣三級審批系統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全過程監控、“好差評”閉環管理,推動政務服務由網上、掌上辦向好辦、易辦轉變,完善民眾反映問題的受理處置機制。
最佳化工程建設項目線上審批。繼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分級分類最佳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推進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改革。全面推廣數位化圖紙,加強多部門業務協同,提升並聯審批、批後監管、聯合驗收的效率。落實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要求,對資質資格智慧型化審批系統疊代升級。
推動“城市大腦”協同治理。推進數字住房、數字物業、數字工程、數字城建、數字城管、數字管網、數字防(抗)災、數字政務等領域的協同創新,整合政務服務、環境衛生、公共安全、應急管理、交通運輸等領域的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構建“全業務、大數據、全服務、全支撐”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完善城市數字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統,加快與“城市大腦”對接,創新全域智慧協同治理體系。

提升行業管理數位化水平

統籌工程建設全過程數位化系統建設。統籌全省工程建設領域各類系統建設,探索“網際網路+政務+金融”的銀政合作新模式,建成和運行滿足建設部門數位化監管需求和工程建設行業企業數位化業務需求的工程建設數位化系統,加快BIM、5G等技術在工程設計、施工、審批、監管中的套用,引導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和各類企業向行為管理數位化、業務協同一體化、風險防範精準化、研判決策智慧型化邁進。
提升房地產市場數位化監管水平。全面套用全省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網簽系統,推進房屋網簽備案業務的規範化、標準化、便民化。推廣使用電子簽名、人臉識別等技術,探索房屋交易網簽備案“雲簽約”管理服務模式等場景套用,打破時間、空間限制,實現房屋買賣“掌上辦”“移動辦”。提升全省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規範租賃市場掛牌、網簽及住房租賃資金使用行為,建立住房租賃信息化監管機制及資金監管措施。搭建全省房地產市場風險的監測分析模型,實現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及預警,提升風險監測信息化、智慧型化水平。
提升城鎮物業小區安全數位化監管水平。完善城鎮住宅房屋“一樓一檔”,對接城鎮房屋格線化巡查功能,落實房屋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完善城鎮住宅房屋分類監督管理機制,落實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責任,提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保障居住安全。加強物業服務數位化管理,依託社區智慧服務平台構建“平台+管家”物業服務模式,進一步提升居住品質和服務水平。
提升智慧建造管理水平。推進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台建設,並在工程建設項目等領域套用,支持杭州、嘉興開展CIM平台試點。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套用感測器、高速移動通訊、無線射頻、近場通訊、二維碼識別等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通訊、人工智慧、區塊鏈技術。夯實新型建築工業化硬體基礎,加快實現工程建設的崗位工作數據化、管理流程智慧型化、決策分析智慧化和業務資源整合化。
提升市政公用智慧監管水平。開展智慧燃氣、智慧道路等智慧化改造試點,推進基礎設施數位化升級,推進市政設施智慧型化改造。加快“網際網路+市政監管”等多維度深度套用,實現市政設施智慧型化監管。探索建立智慧市政省級技術標準,推進智慧市政省級管理技術平台全周期管理技術框架、標準指南等研究。建立地下市政設施智慧管理平台,共建地下空間地理信息“一張圖”,建設智慧監管“一平台”,開發地下市政設施狀況評價,政務服務、綜合監管、防災減災、決策分析等五大套用。
提升公積金公共服務便利水平。建立統一的全省住房公積金業務操作平台系統,提高規範化管理能力和水平。深化住房公積金“一件事”集成改革,推進數字賦能和部門協同。探索建立線上線下、事前事中事後、現場非現場等立體化監管新模式,保障資金安全、信息安全、廉政安全。

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十四五”規劃,必須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加強制度支撐,加強要素保障,引導市場主體行為,調動多元主體積極性,推動規劃目標任務有效實施。

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全面領導。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將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全過程,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健全為民辦實事長效機制,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黨委黨組議事決策機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和意識形態責任制。
加強清廉住房和城鄉建設。加強防控引導,注重幹部隊伍作風管理,不斷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和黨員幹部先鋒模範作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壓實書記第一責任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深入排查崗位廉政風險,加強日常監督教育管理,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走向縱深;深化“三服務”,持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為基層減輕負擔,深化“紅色工地”“紅色物業”創建。堅持依法執政,著力構建權責透明、權責統一的體制機制,做到公正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打造敢擔當善作為建設隊伍。

加強制度支撐

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改革,探索“最多挖一次”等改革。推動深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燃氣扁平化規模化改革、建築業轉型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鞏固用水用氣報裝改革成果。全面建立健全美麗城鎮建設“雙師”制度(首席設計師和駐鎮規劃師),全面開展美麗城鎮集群發展(美鎮圈)。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完善指標體系。以園林綠化行業為突破口,探索工程“靠前審計”,開展設計取費制度改革。
完善法規標準體系。圍繞建築業改革發展、城市地下管線協調、傳統村落保護、物業管理等工作,推進具有開創性、創新性的立法。推動《浙江省城市園林綠化條例》和《浙江省綠道規劃建設管理辦法》的出台。完善城鄉居住條件、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置、品質空間營造、建築業發展等地方性標準。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制度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式,集中治理濫用信用評價、地方保護、指定交易等突出問題,確保各類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

加強要素保障

強化科技保障。完善以增強知識價值為宗旨的科研激勵機制,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推進大數據套用與部門數據共享,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與科技推廣的有機融合。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強化與已開發國家和國際金融組織在城市更新、建設管理、新技術運用等領域的國際合作。
強化資金保障。統籌各級各類有關資金,建立多元化的資金籌措渠道。創新投融資機制,積極探索綠色金融支持方式,鼓勵更多的社會力量和金融資本參與到住房和城鄉建設中。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模化實施運營主體採取市場化方式,採取政府債券、社會與政府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多方籌集資金,依法合規運用公司信用類債券、項目收益票據等進行債券融資,爭取金融機構支持,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積極引導小區居民出資。
強化土地保障。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城市更新、鄉村更新、未來社區、老舊小區、美麗城鎮、美麗宜居示範村、傳統村落、海綿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重大道路基礎設施等重點項目用地保障。尤其是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畫。明確老舊小區改造土地支持政策,改造涉及利用閒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設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的,可在一定年期內暫不辦理變更用地主體和土地使用性質的手續。增設服務設施需要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應依法積極予以辦理。
強化人才保障。加強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建設,提升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黨政管理人才的執政能力。大力培養引進城鄉建設管理等領域的領導者、企業家、專業技術人才與高技能人才。深化產教融合,支持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建設,推動建設類高中職學校畢業生“雙證書”制度,深化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任職考核,推進現場專業人員、建築工人、農村建築工匠多層次、多層級職業培訓,探索建立農村建築工匠“名師名匠名班”制度。加強鄉村規劃建設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行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積極申報“省萬人計畫”、“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特級專家”、“工程勘察設計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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