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固原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已經固原市人民政府同意,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6日印發,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原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26日
  • 實施時間:2022年8月26日
  • 發布單位: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範、處置能力,建立高效、統一、科學、規範的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固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檔案和各部門“三定”職責,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固原市行政區域內暴雨、暴雪、乾旱、寒潮、霜凍、大風、大霧、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的防範和應對工作。
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重污染天氣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其他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回響、及時處置。  
依法規範、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範應對工作。加強地區、部門間信息溝通,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促進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範有序、運轉協調。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防禦實施分級管理,氣象災害發生地縣(區)負責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5 工作機制
各級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預警先導、統一指揮、上下聯動、規範協同、公眾參與的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機制。
2 組織體系
2.1 市級應急指揮體系
市氣象災害防禦與人工影響天氣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協同處置氣象災害的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工作。
總  指  揮:市政府分管領導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氣象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  員:固原軍分區、武警固原市支隊、新聞傳媒中心,市發展改革委、教育體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  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商務投資促進局、文化旅遊廣電局、衛生健康委、應急局、市場監管局、開發區管委會、市消防救援支隊,氣象局、固原銀保監局分局、國網固原供電公司、車務段、西部機場集團寧夏機場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同志。
當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重污染天氣等災害,已有其他有關應急預案應對的,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啟動相應的市級應急指揮機制。
——當氣象因素引發群體性人員傷亡或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按照《固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執行。
——當氣象因素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時,由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協調處置工作。
——暴雨引發發流域洪水、山洪災害、漬澇災害,以及乾旱災害等,由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協調處置工作。
——暴雪、冰凍、低溫、寒潮嚴重影響交通正常運行,由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協調應對工作。
——氣象因素引發的突發地質災害,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應對工作。
——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由市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指揮部負責協調應對工作。
——重污染天氣的應急處置,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協調應對工作。
——氣象災害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由市減災委員會組織實施。
2.2 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由市氣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是指揮部的常設辦事機構。
2.3 市級應急指揮機制
當發生跨縣大範圍的氣象災害並造成較大危害時,由市指揮部決定啟動應急回響,統一領導和組織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根據分災種回響的相關規定,啟動本部門應急回響,做好應對工作。
2.4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
縣(區)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啟動應急回響,組織做好應對工作。
2.5 專家組
市氣象災害防禦與人工影響天氣指揮部辦公室依託市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組建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由相關成員單位專家組成,為指揮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諮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 監測預報預警
3.1 監測預報體系建設
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完善氣象災害監測網路,提高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綜合監測能力;加快建設地質、水文、生態環境、交通、電力、能源等專業氣象監測系統。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加強對災害性天氣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工作。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建設市、縣(區)應急移動氣象監測服務系統,提升突發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3.2 預警信息發布
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製作,並按規定程式報批後,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單位製作或必要時聯合製作,並按規定程式報批後,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途徑主要包括:廣播、電視、手機簡訊、通訊與信息網路、新媒體、電子顯示裝置、大喇叭等。
建立和完善多種手段互補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和傳播系統,形成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綠色通道”。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以及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切實承擔社會責任,按照預警信息發布要求建立完善預警信息回響機制和流程,快速、準確、權威、無償播發或刊載預警信息。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實際,建立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鼓勵社會公眾、企事業單位規範傳播預警信息,並對發布傳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3.3 預警行動
各地、各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依法依規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開展必要的處置工作。預警級別達到規定標準後,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區、本部門和單位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等各項準備工作。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造成損失以及防禦等情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相應的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報告。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較大以上突發事件信息要按照規定及時向市委和政府報告。
4.2 回響啟動
按照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程度、範圍和發展趨勢,氣象災害應急回響級別由重到輕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當符合應急回響啟動標準時(附屬檔案 1),市指揮部辦公室應迅速組織相關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提出啟動相應級別應急回響的建議。應急回響命令由市指揮部指揮長簽署啟動。應急回響啟動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向全市或有關縣(區)人民政府,市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回響的通知。根據處置需要,可作出變更應急回響級別的決定。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符合不同級別的應急回響啟動標準時,按照最高回響啟動標準的災種啟動應急回響。發生氣象災害未達到應急回響標準,但可能或者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回響。
4.3 分部門回響
當氣象災害造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地質災害、重大環境事件、農業生產事件,以及交通、煤電油氣運保障出現重大問題等,或引發水旱災害、城市洪澇、森林火災、生產安全事故等,發展改革、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等部門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 分災種回響
當啟動應急回響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值班,密切監測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採取應急回響措施和行動(附屬檔案2)。
4.5 分級別回響
Ⅳ級應急回響: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成員單位發布啟動Ⅳ級應急回響命令。相關成員單位進入Ⅳ級應急回響狀態,做好相應的應急回響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書面報告本單位應急回響工作情況及災情。
Ⅲ級應急回響: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成員單位發布啟動Ⅲ級應急回響命令。相關成員單位進入Ⅲ級應急回響狀態,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回響工作,市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乾旱應急除外),每天10時前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書面報告本單位應急回響工作情況及災情。
Ⅱ級應急回響: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成員單位發布啟動Ⅱ級應急回響命令,召開市指揮部組成人員全體會議進行緊急動員,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測災情發展變化,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導,並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市指揮部領導、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24小時帶班,市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乾旱應急除外)。各成員單位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回響工作,每天10時、16時兩次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書面報告本單位應急回響工作情況及災情,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Ⅰ級應急回響: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成員單位發布啟動Ⅰ級應急回響命令,召開市指揮部組成人員全體會議進行緊急動員,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測災情發展變化,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並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市指揮部領導、各成員單位領導24小時帶班,市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乾旱應急除外)。各成員單位按照市指揮部的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回響工作,每天08時、14時、20時三次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書面報告本單位應急回響工作情況及災情,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4.6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縣(區)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災害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接收與分配援助物資等。市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或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現場處置工作。
4.7 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廣泛動員和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和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發生後,災區各級人民政府或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
4.8 信息公布
公布氣象災害信息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4.9 回響變更與終止
根據氣象災害發展變化情況,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將擴大或減輕,市指揮部應及時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回響,簽發和發布流程與啟動應急回響流程一致。啟動應急回響的機構或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變更應急回響級別或終止應急回響。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善後處置工作,防止氣象災害造成次生、衍生危害,儘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5.2 調查評估
災害發生地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報送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
5.3 總結分析
應急工作結束後,市指揮部及各相關成員單位及災害發生地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對災害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查找存在的不足、解決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高防災應對工作水平。
5.4 獎勵與懲處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氣象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 應急保障
6.1 人力保障
市相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地氣象災害事件影響程度,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加強軍民共建,充分發揮軍隊、武警、預備役、民兵和消防救援隊伍在處置氣象災害事件中的骨幹作用。
6.2 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範,對應急工作給予相應資金保障。
6.3 物資保障
市相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應按規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重大氣象災害搶險物資,並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  
6.4 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應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應急指揮通訊和災區公共通信網應急保障工作,及時採取措施恢復受損通信線路和設施。
6.5 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做好道路交通應急保障,確保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暢通。
7 預案管理
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並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需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各縣(區)人民政府可參照本預案,制訂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市指揮部負責組織本預案的應急演練。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7年3月6日固原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固原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固政辦發〔2017〕36號)同時廢止。
附屬檔案:1. 固原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回響啟動標準
      2. 氣象災害部門聯動措施和行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