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河北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1月20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總則,二、組織機構和職責,三、沙塵暴預測預警,四、沙塵暴災害應急回響,五、信息報告和通信聯絡,六、沙塵暴災後調查評估,七、信息發布,八、保障措施,九、附則,
名 稱: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發布機構:
省政府辦公廳
發文字號:
冀政辦字〔2020〕8號
發布日期:
2020年01月20日
主 題 詞:
-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河北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冀政辦〔2008〕20號)同時廢止。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月20日
河北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目的。為建立健全沙塵暴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和災後救援的組織管理和應急機制,及時、有效地應對和防範重大沙塵暴災害,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科學防控、部門聯動、快速反應”的方針,建立健全沙塵暴災害應急機制,形成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全省動員、全民盡責、全社會參與的及時、有效的災害應急防控和救援體系,有效維護好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為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作出積極貢獻。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以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生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大力開展宣傳教育,積極做好監測、預報和預防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制訂和實施本預案,對全省沙塵暴災害進行應急處置。沙塵暴災害的應對和防範要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和分級管理、分級回響的原則,主要由市、縣政府負責。各市及土地沙化或受沙塵暴災害影響嚴重的縣級政府應明確應對機制,編制本地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3加強協調,整合資源。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複投資,重複建設。
4平戰結合,快速反應。經常性地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應急培訓,加強應急預案的全過程演練,做好應對重大災害的預案準備和工作機制準備,針對發現的問題,制訂整改措施,達到落實預案,鍛鍊隊伍,迅速、及時、有效地應對沙塵暴災害的目的。
(四)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沙治沙工作的決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關於建立健全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體系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防沙治沙工作的決定》《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五)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全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沙塵暴災害。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1發生特大沙塵暴災害(Ⅰ級)或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時;
2發生較大沙塵暴災害(Ⅲ級),且根據省政府要求,需要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指導救災時;
3發生較大沙塵暴災害(Ⅲ級),且市政府難以獨立承擔災害救助,提出請求,需要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指導救災時。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河北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省政府設立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林業和草原局局長任副組長,省應急管理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氣象局、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軍區、武警河北總隊、河北機場管理集團公司、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石家莊鐵路辦事處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
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是全省重大沙塵暴災害的應急指揮中心,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有關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建立和完善省重大沙塵暴災害的應急機制,組織制訂和完善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負責沙塵暴災害應急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指揮和協調,完成國家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等。
2河北省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沙塵暴應急辦)設在省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主任由省林業和草原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省沙塵暴應急辦是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具體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工作要求;編制和修訂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應急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組織和協調各應急單位應急行動;應急信息收集、處理、通報、上報以及具體對外聯繫、協調工作;聯繫和組織專家顧問組和現場工作組工作;組織對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分析和評估;建立沙塵暴災害應急資料庫,開發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完成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省重大沙塵暴災害臨時應急指揮部。當沙塵暴災害發生影響擴大或所承擔任務重大,由省沙塵暴應急辦提出建議,經分管副省長批准,在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框架基礎上,成立省重大沙塵暴災害臨時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沙塵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省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林業和草原局局長擔任,成員由省林業和草原局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省沙塵暴應急指揮部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河北省Ⅲ級以上沙塵暴災害應急工作;負責沙塵暴災害應急工作重大事項的決策、發出應急指令、指揮協調省有關部門和有關市參與應急處置;負責與國家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4專家諮詢組。省沙塵暴應急辦成立沙塵暴災害應急專家諮詢組,其職責是:指導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完善;對沙塵暴災害進行預測分析,為防災減災做好服務;參與對重大沙塵暴事件的調查分析和後果評價;赴沙塵暴高發區調研沙塵暴災害形成的原因,提出沙塵暴災害預防和治理的對策和建議。
5現場工作組。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在重大沙塵暴災害發生後派出現場工作組。現場工作組從各成員單位和專家諮詢組調集人員組成。其職責是:了解突發沙塵暴災害及其損失情況,指導和協助災區做好災情監測、分析工作;了解災區重大沙塵暴災害救援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時將了解到的情況向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完成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1省林業和草原局負責組織全省土地沙化和荒漠化監測。
2省應急管理廳負責協助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沙塵暴災害類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組織抗災救災工作,參與災情調查,組織、管理和發放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省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3省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預防體系的固定資產投資安排。
4省財政廳負責統籌安排本級開展沙塵暴災害應急相關工作經費。
5省氣象局負責沙塵暴天氣的監測、預報工作,在發現沙塵暴災害徵兆時,及時作出預報,並向省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監測信息,為防災抗災應急做好服務。
6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指導農牧業生產災前預防、災後自救工作,幫助災區恢復農牧業生產。
7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監測沙塵暴發生時的大氣環境質量狀況,並向省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監測信息,為災害應急提供服務。
8省衛生健康委在災害造成人員傷亡時,組織協調事發地衛生健康部門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做好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並根據需要對事發地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9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在沙塵暴災害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恢復公路、橋樑等交通設施,保障交通線路暢通,做好人員物資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10省公安廳負責沙塵暴災害發生時適時發布路況信息,做好應急搶險救援車輛出行和災區社會治安保障工作,實施必要的道路封閉措施,做好社會交通的維護與疏導。
11省軍區負責協調駐冀部隊參加應急工作,協助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12武警河北總隊負責組織武警部隊參加應急工作,協助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13河北機場管理集團公司負責組織制訂民航運輸的防災減災應急預案,保證沙塵暴災害天氣狀況下的民航運輸安全。
14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石家莊鐵路辦事處負責組織制訂鐵路運輸的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保證沙塵暴災害天氣狀況下的鐵路運輸安全。
(三)地方應急組織領導機構。有關市、縣政府應成立專門的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由相關部門組成,負責制訂本行政區域內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組織落實本行政區域內的災前預防、災後救援和生產恢復工作,並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報告沙塵暴發生時間、持續時間、影響範圍、造成危害以及災後救援和生產恢復等情況。應急預案報上一級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沙塵暴預測預警

(一)沙塵暴預警信號等級。分三級,分別為黃色預警信號、橙色預警信號和紅色預警信號。
沙塵暴黃色預警信號表示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的能見度小於1000米沙塵暴天氣;
沙塵暴橙色預警信號表示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的能見度小於500米強沙塵暴天氣;
沙塵暴紅色預警信號表示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的能見度小於50米特強沙塵暴天氣。
(二)沙塵暴預警信號的發布和解除。發布和解除沙塵暴預警信號由氣象部門發布和解除。
(三)預警回響。
1黃色和橙色預警回響。受影響區域的各級沙塵暴應急機構根據預警等級高低和本預案要求,及時做好預防準備工作。各級沙塵暴應急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密切監視災情,做好災害應急準備。組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沙塵暴災害的防範工作,值班人員24小時上崗,保持通信暢通。積極落實好防範措施以及資金和應急物資的籌備和調配。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沙塵暴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對沙塵暴災害發生地點、範圍、強度、移動路徑的變化及時作出預測預報,通過各種渠道發布沙塵暴預警信號。
各級沙塵暴應急機構的成員單位要按職責分工,採取有效措施安排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廠礦、學校和廣大人民民眾做好人畜防災減災工作,將危險地帶的人民民眾和重要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沙塵暴發生前人員不要外出,牲畜要入圈。民航、鐵路等部門參照各自部門相關沙塵暴應急預案採取行動,接到災情報告後,啟動各自相關應急預案。
2紅色預警回響。受影響區域的各級沙塵暴應急機構密切監視災情,值班人員24小時上崗,保持通信暢通,做好災害應急準備;積極落實好應急物資調配,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氣象部門加強對沙塵暴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對沙塵暴災害發生地點、範圍、強度、移動路徑的變化及時作出預測預報,通過各種渠道發布沙塵暴訊息。
各級沙塵暴應急機構成員單位要按職責分工,通過各種渠道通知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員不要在戶外活動,學校推遲上學或放學。受影響區域的機場、高速公路依據各自應急預案暫停飛機起降或暫時封閉道路。

四、沙塵暴災害應急回響

(一)沙塵暴災害分級。按照沙塵暴災害的嚴重性和危害程度,將沙塵暴災害分為四級。
1特大沙塵暴災害(Ⅰ級):影響重要城市或較大區域,造成人員死亡1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2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影響重要城市或較大區域,造成人員死亡5-10人,或經濟損失1000萬元—5000萬元,或造成機場、國家高速公路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
3較大沙塵暴災害(Ⅲ級):造成人員傷亡5人以下,或經濟損失500萬元-1000萬元,或造成機場、國家高速公路路網線路封閉。
4一般沙塵暴災害(Ⅳ級):對人畜、農作物、經濟林木產生影響,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
(二)沙塵暴災害預案的分級回響和啟動條件。針對突發沙塵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由低到高分別啟動四個級別的應急預案。
1四級回響(Ⅳ級),發生一般沙塵暴災害(Ⅳ級)時,由縣(市、區)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啟動本級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2三級回響(Ⅲ級),發生較大沙塵暴災害(Ⅲ級)時,且不需要省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指導救災時,由市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啟動本級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同時啟動縣(市、區)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3二級回響(Ⅱ級),發生較大沙塵暴災害(Ⅲ級)時,且需要省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指導救災,或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後,由省沙塵暴應急辦負責啟動本預案,同時啟動市、縣(市、區)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4一級回響(Ⅰ級),發生特大沙塵暴災害(Ⅰ級)時,由省沙塵暴應急辦報請省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啟動本預案,同時啟動市、縣(市、區)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三)聯動回響及應對措施。
1Ⅳ級回響及應對措施。發生災情的縣(市、區)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災害信息後,啟動縣(市、區)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成立縣(市、區)沙塵暴應急臨時指揮部,由總指揮負責指揮,並及時把啟動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情況報省沙塵暴應急辦。
2Ⅲ級回響及應對措施。
(1)發生災情的市成立市沙塵暴災害臨時應急指揮部,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必要時總指揮負責指揮。參與制訂應急方案,並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2)發生災情的市沙塵暴災害臨時應急指揮部會同本市相關部門詳細了解沙塵暴災害發生地點、範圍、強度、災害損失狀況等情況,及時向省沙塵暴應急辦報告沙塵暴情況及其災害信息,並向沙塵暴移動的下游市通報。省沙塵暴應急辦及時向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沙塵暴情況及其災害信息,並及時向沙塵暴移動的下游省(區、市)通報。
(3)召開臨時應急指揮部成員會議,對應急預案啟動進行全面安排,並組成現場工作組。
(4)現場工作組應於12小時內趕赴災區,協助當地政府指導搶險救災工作,檢查督促災害應急措施的落實,慰問受災民眾,並對當地沙塵暴災害情況進行調研,掌握災情,分析原因。在到達現場後2日內以書面形式將災情報省沙塵暴應急辦。
(5)市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和部門職能,協助當地政府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3Ⅱ級回響及應對措施。
(1)成立省沙塵暴應急臨時指揮部,副總指揮負責指揮,必要時由總指揮負責指揮。
(2)省沙塵暴應急指揮部會同省相關部門詳細了解沙塵暴災害發生地點、範圍、強度、災害損失等情況,及時向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報告沙塵暴情況及其災害信息,及時向沙塵暴移動的下游省(區、市)通報。
(3)省沙塵暴應急指揮部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對應急預案啟動進行全面部署,並組成現場工作組,必要時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省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參加。
(4)現場工作組應於12小時內趕赴災區,協助當地政府指導搶險救災工作,檢查督促災害應急措施的落實,慰問受災民眾,並對當地沙塵暴災害情況進行調研,掌握災情,分析原因。在到達現場後2日內以書面形式將災情報省沙塵暴應急辦。
(5)現場處置要做好輿論導向和民眾安撫工作,按照統一領導、處置果斷,依法辦事、積極穩妥,化解矛盾、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的要求進行。
(6)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和部門職能,協助當地政府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4Ⅰ級回響及應對措施。
(1)成立省沙塵暴應急臨時指揮部,總指揮負責指揮。
(2)省沙塵暴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沙塵暴情況及其災害信息,及時向沙塵暴移動的下游省(區、市)通報。
(3)召開省沙塵暴應急指揮部全體成員會議,對應急預案啟動進行全面部署,組成現場工作組,必要時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省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參加。
(4)現場工作組應於12小時內趕赴災區,協助當地政府指導搶險救災工作,檢查督促災害應急措施的落實,慰問受災民眾,並對當地沙塵暴災害情況進行調研,掌握災情,分析原因。在到達現場後2日內以書面形式將災情報省沙塵暴應急辦。
(5)現場處置要做好輿論導向和民眾安撫工作,按照統一領導、處置果斷,依法辦事、積極穩妥,化解矛盾、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的要求進行。
(6)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和部門職能,協助當地政府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四)應急結束。較大以上沙塵暴災害結束後,由省沙塵暴應急辦通過新聞媒體宣布。

五、信息報告和通信聯絡

(一)信息收集和報告。
1建立沙塵暴災害信息報告制度。各級沙塵暴應急辦要指定專人負責沙塵暴災害信息的收集和上報。
2沙塵暴災害信息實行逐級報告制度。市、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在沙塵暴災害發生後要及時將涉及本部門的沙塵暴災害及其造成的損失情況報告本級沙塵暴應急辦,沙塵暴應急辦匯總後向本級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和上級沙塵暴應急辦報告。
3信息報告時限要求。各級沙塵暴應急辦要在沙塵暴發生2小時內將沙塵暴強度、影響範圍報告上一級應急辦;屬於重大、特別重大沙塵暴災害的,應在結束後2個小時內將沙塵暴災害狀況初步信息上報省沙塵暴應急辦;在沙塵暴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將沙塵暴造成的災害損失情況報省沙塵暴應急辦。
4信息報告及通報範圍。省沙塵暴應急辦接到市級沙塵暴災害管理部門的沙塵暴災害初步信息報告,經匯總後按程式及時報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省政府,並通報省有關部門。
(二)通信聯絡。在沙塵暴災害處置過程中,省有關部門、沙塵暴災害發生的相關市縣、現場工作組和專家諮詢組要建立沙塵暴災害應急聯絡渠道,明確聯絡人員、聯絡方式,充分利用有線、無線等通信設備並確保通信暢通。

六、沙塵暴災後調查評估

重大、特大沙塵暴災害結束後,在省沙塵暴應急辦統一領導下,由省沙塵暴應急辦組織專家和相關部門人員,對沙塵暴災害及其造成的損失進行全面調查和評估,提出災後重建對策措施,並在20天內將評估報告報送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
各級沙塵暴應急辦根據評估報告,結合本地實際,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七、信息發布

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由省沙塵暴應急辦集中管理,統一發布。發布的內容包括沙塵暴強度、影響範圍、危害情況和處理結果等。

八、保障措施

(一)交通運輸、通信與信息保障。有關部門要做好機場、鐵路、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等的搶修和維護,做好應急救援交通保障工作。
利用社會基礎通信設施,建立健全各級應急信息通信保障體系,充分利用有線、無線等通信設備,保證防災信息能夠及時上通下達。建立和落實備用通信系統。
加強沙塵暴災害信息基礎平台建設,實現沙塵暴災害信息資源共享,為領導決策和各部門防災減災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資料。
(二)沙化基礎信息保障。做好全省沙化土地監測工作,進一步完善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掌握主要沙區的社會經濟狀況,為沙塵暴中短期預測、預報、預警提供基礎數據,為防災減災提供服務。
(三)荒漠化監測體系保障。各市、縣要完善全省荒漠化監測體系,特別是縣級監測機構和站點建設,提高裝備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設備先進、反應靈敏的全省荒漠化監測體系,保證沙塵暴災害信息的暢通、真實和可靠。
(四)資金保障。各級政府要保障土地沙化和荒漠化監測、沙塵暴災害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經費。
(五)技術儲備與保障。依託沙塵暴災害專家諮詢組,為沙塵暴災害防治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諮詢和技術服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增加配備沙塵暴災害的預防、預警、應急和處置裝備,保證在發生重、特大災害時迅速作出反應。要套用已建立的沙塵暴監測與災情評估系統,加強與氣象部門的技術合作,共同開展沙塵暴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為推進沙塵暴災害防治工作做好服務。
(六)宣傳、培訓和演練保障。
1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和沙塵暴災害、預警信號、回響措施等預案相關知識,廣泛提高廣大幹部民眾沙塵暴災害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和互救常識,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
2培訓和演練。定期組織對省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急管理和信息管理人員及各級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各級沙塵暴災害應急管理人員、沙塵暴災害監測和信息管理人員等進行培訓,熟練掌握沙塵暴災害有關專業知識和應急處置工作程式,促進有效溝通,提高防控沙塵暴災害水平。各級沙塵暴應急機構根據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九、附則

(一)名詞術語定義和說明。
沙塵暴:是指強風將地面大量塵沙吹起,使空氣變得混濁,水平能見度小於1000米的天氣現象。
強沙塵暴:是指大風將地面塵沙吹起,使空氣很混濁,水平能見度小於500米的天氣現象。
特強沙塵暴:是指狂風將地面塵沙吹起,使空氣特別混濁,水平能見度小於50米的天氣現象。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解釋。
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預案實施情況,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後報省政府審批。
(三)獎勵與責任。
對在防禦突發沙塵暴災害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沙塵暴災害中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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