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河北省氣象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河北省氣象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是河北省氣象局發布的檔案,發文日期是2010年12月0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河北省氣象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氣發〔2010〕97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氣象局
  • 發布日期:2010年12月09日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各市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各內設機構:
現將《河北省氣象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2009年5月4日印發的《河北省氣象部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冀氣發〔2009〕58號)同時廢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檔案全文

河北省氣象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一、目的
為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氣象防災減災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河北省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修訂稿)、《中國氣象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試行)》、《河北省氣象局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標準和處理辦法》、《河北省氣象台氣象災害預警發布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業務規範等。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北省氣象局防禦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河北省氣象局成立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省氣象局局長任指揮長,主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任副指揮長,省氣象局辦公室、應急與減災處、觀測與網路處、科技與預報處、計畫財務處、省氣象台、省氣候中心、省氣象服務中心、省氣象科學研究所、省氣象技術裝備中心、省防雷中心、省氣象局後勤服務中心、省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指揮部辦公室,由省氣象局辦公室、應急與減災處、觀測與網路處、科技與預報處有關人員組成。
(一)指揮部職責
1.決定和宣布部門內氣象災害應急回響的啟動與終止、應急回響等級的變更;
2.適時向省政府提出啟動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回響的建議;
3.組織指揮氣象災害防禦的應急處置工作;
4.負責向中國氣象局和省政府提供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服務,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指揮、督促進入應急回響狀態的機構開展工作;
6.指揮、協調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有關市氣象局開展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7.調度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裝備等資源;
8.遇指揮長、副指揮長外出等特殊情況,由主持省氣象局工作的局領導履行指揮部職責。
(二)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根據預報預警信息,向指揮部提出啟動(終止)應急回響、調整回響級別的建議;
2.根據指揮部命令,統一組織、協調本部門氣象災害應急回響處置工作;
3.根據指揮部授權,組織開展災情報送、應急工作情況報告編報;
4.檢查、督促進入應急回響狀態單位的工作,並向指揮部報告;
5.負責組織與氣象災害應急有關的內外宣傳報導;
6.負責組織氣象災害應急科普宣傳;
7.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
負責應急值守的安排與督導;經指揮部授權,發布啟動(終止)應急回響、更改應急回響級別的有關命令;根據指揮部辦公室安排,向中國氣象局應急辦、省委值班室、省政府應急辦報送應急組織工作情況報告;根據指揮部辦公室安排,適時組織開展相關宣傳報導工作;負責應急指揮室、應急值班室的建設與設備維護;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應急與減災處
適時提出啟動(終止)應急回響、調整回響級別的建議;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氣象災害災情調查、評估、分析;負責組織相關決策氣象服務材料的製作,向中國氣象局減災司報送相關材料;負責組織開展應對氣象災害的公眾服務;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觀測與網路處
負責組織各類氣象觀測資料和預報預警產品的收集和傳輸;負責組織應急加密觀測及資料傳輸;負責組織氣象裝備的運行、監控、維修和跨市調配;負責組織信息網路的維護與保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4.科技與預報處
負責組織實施加密天氣會商;組織做好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預警信號的製作;根據指揮部要求,組織氣象災害現場氣象預報服務;負責組織做好災害性天氣預報過程技術總結;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5.計畫財務處
根據部門受災情況,準備緊急救災款,籌措本系統救災經費等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6.省氣象台
負責氣象災害應急相關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的發布,向中國氣象局決策服務中心提供災情信息;負責氣象災害實況、預報、預警等信息的製作和發布;負責向指揮部提供氣象服務信息;負責實施氣象災害應急預報預測會商;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7.省氣候中心
負責提供氣象災害應急相關決策服務材料的氣候預測、氣候背景分析、影響評估;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8.省氣象服務中心
負責利用電視氣象節目、手機簡訊、“12121”電話答詢、網站等手段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負責收集氣象災害現場視頻資料;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9.省氣象科學研究所
負責衛星遙感監測與分析,及時向指揮部提供氣象災害信息及服務產品;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10.省防雷中心
負責雷電災害的現場監測與分析,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相關信息及服務產品;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11.省氣象技術裝備中心
負責地面觀測站、雷達等氣象探測儀器設備的運行保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12.省氣象局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應急回響工作狀態中的水電保障、衛生、車輛、安全保衛、食宿安排等;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13.省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應急回響標準的確定
根據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及氣象災害的影響範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回響。
六、應急回響的啟動和程式
應急與減災處根據監測、預報預警信息或者中國氣象局應急回響啟動情況,向指揮部辦公室提出應急回響建議;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應急會商,提出相應級別應急回響命令啟動建議,報指揮部審批,由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回響命令,各單位按照本預案職責做好應急回響工作。
(一)IV級應急回響
預案啟動:指揮部副指揮長簽署啟動IV級應急回響命令。指揮部辦公室向有關市氣象局和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啟動IV級應急回響命令。
應急回響程式:
1.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在崗待命,檢查應急設備,指定人員參加天氣會商,密切關注災害性天氣的發展和變化情況。
2.省氣象局辦公室通過NOTES郵件和手機簡訊等方式向指揮部成員及進入應急回響狀態的單位負責人通報情況;收集、匯總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工作情況,適時向中國氣象局應急辦和省政府應急辦上報;組織做好內外宣傳;及時傳達指揮部及省氣象局領導應急處置工作相關指令。
3.應急與減災處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氣象災害發生、發展趨勢的評估分析,適時向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變更回響級別、調整回響範圍、解除回響的建議; 收集、匯總最新氣象災害情況,組織製作、報送災情及各類決策服務產品,積極組織開展應對氣象災害的公共服務。
4. 觀測與網路處密切關注重要氣象裝備、通信系統運行和觀測資料傳輸情況,組織保障監測、網路設備正常運行。
5.科技與預報處組織省氣象台及時分析、預報災害性天氣發展趨勢。
6.進入Ⅳ級應急回響狀態的有關市氣象局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和領導領班制度,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二)Ⅲ級回響
預案啟動:指揮部副指揮長簽署啟動Ⅲ級應急回響命令。指揮部辦公室向有關市氣象局和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啟動Ⅲ級應急回響命令。
應急回響程式:
1.進入應急回響狀態的指揮部成員單位的有關人員在崗待命,手機24小時保持開通,按要求參加天氣會商,每日15時前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情況。
2.省氣象局辦公室明確在崗負責人,通過NOTES郵件和手機簡訊等方式向指揮部成員及進入應急回響狀態的單位負責人通報情況;收集、匯總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工作情況,及時向中國氣象局應急辦和省政府應急辦上報;及時組織內外宣傳,報導最新氣象災害動態和應急氣象服務情況;及時傳達發布指揮部應急處置的有關指令。
3. 應急與減災處明確在崗負責人,及時組織收集、整理、上報氣象災害發生、發展的有關信息;向指揮部提出變更應急回響級別、調整應急回響範圍、解除應急回響的建議;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防禦公共服務,組織製作、報送災情及各類決策服務產品。
4.觀測與網路處明確在崗責任人,了解掌握進入應急回響狀態的有關市氣象局重要氣象裝備、通信系統運行和觀測資料傳輸情況,及時組織排除故障;組織實施指揮部提出的應急加密觀測。
5.科技與預報處明確在崗負責人,視情況組織開展天氣預報加密會商;根據需要向指揮部提出應急加密觀測需求;及時組織發布預報、預警及預警信號。
6. 省氣象台明確在崗責任人,及時做好氣象災害的預報、預測、預警工作,跟蹤、分析氣象災害發展趨勢,發布預報服務指導產品;按要求製作決策服務產品。
7.省氣候中心明確在崗負責人,及時提供決策服務材料及應急服務所需氣候預測、氣候背景分析、氣象災害影響評估材料。
8.省氣象服務中心明確在崗負責人,及時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對公眾服務信息的發布工作,視情況做好和現場視頻資料採集工作。
9.省氣象科學研究所明確在崗負責人,及時做好氣象災害衛星遙感監測;根據災情提供農業氣象服務產品。
10.省氣象技術裝備中心明確在崗負責人,及時做好氣象儀器裝備的維修和技術保障工作。
11.省人影辦明確在崗負責人,根據天氣情況及時開展人影作業組織工作。
12.進入Ⅲ級應急回響狀態的有關市氣象局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和負責人帶班制度,並於每日15時前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情況,內容包括天氣實況及災情、監測網路業務運行情況、預警預報情況、服務情況、應急回響組織工作情況。
13.省氣象局計畫財務處、省防雷中心和省氣象局後勤服務中心明確聯繫人,負責處理指揮部交辦的任務。
(三)Ⅱ級回響
預案啟動:指揮部指揮長簽署啟動Ⅱ級應急回響命令。指揮部辦公室向有關市氣象局和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啟動Ⅱ級應急回響命令。
應急回響程式:
1.指揮部全體成員接到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後,立即進入Ⅱ級回響狀態,迅速到達工作崗位,全體成員參加省氣象台天氣會商。
2.進入應急回響狀態單位的有關人員在崗待命,手機24小時開通;指揮部成員單位分別明確一名人員與指揮部辦公室保持聯繫。
3.進入應急回響狀態的指揮部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和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並分別於每日10時和15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情況並抄報應急與減災處、觀測與網路處、科技與預報處。
4.省氣象局辦公室通過NOTES郵件和手機簡訊等方式向指揮部成員及進入應急回響狀態的單位負責人通報情況;收集、匯總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工作情況,及時向中國氣象局應急辦和省政府應急辦上報;統一安排對外宣傳,收集部門外宣傳報導動態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確定不同階段的宣傳口徑和重點,組織策劃部門內外媒體宣傳報導工作;根據指揮部要求,組織落實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
5.應急與減災處根據災情發生、發展趨勢,及時組織應急會商,向指揮部提出變更應急回響級別、調整應急回響範圍;協調、安排氣象應急現場服務工作;及時組織蒐集、整理有關氣象災害發生、發展的氣象資料,加強氣象災害影響分析,組織製作有針對性的專題服務材料,經指揮部審定後傳送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開展應對氣象災害的各類保障服務;為新聞宣傳組提供對外宣傳的預報預警服務材料素材。
6.觀測與網路處及時掌握進入應急回響狀態的有關市氣象局重要氣象裝備、通信系統運行和觀測資料傳輸情況,及時組織排除故障;按照指揮部要求,安排部署應急監測和網路保障任務;根據業務運行狀況,提出應急裝備和資源調度建議,報指揮部審定後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指揮部要求的應急加密觀測。
7. 科技與預報處及時組織加強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每日下午增加1次天氣會商;及時組織發布預報、預警及預警信號;根據需要向指揮部提出應急加密觀測需求。
8.省氣象台做好氣象災害的預報、預測、預警工作,跟蹤、分析氣象災害發展趨勢,及時製作、發布應急服務指導產品。
9.省氣候中心及時提供決策服務材料及應急服務所需氣候預測、氣候背景分析、氣象災害影響評估材料。
10.省氣象服務中心及時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對公眾服務信息的發布和現場視頻資料採集工作;根據災害發生髮展情況,及時製作播出指導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科普節目。
11.省氣象科學研究所及時做好氣象災害衛星遙感監測;根據災情提供農業氣象服務產品,適時派出農業氣象技術人員開展災害調查及現場農氣服務工作。
12.省氣象技術裝備中心及時做好氣象儀器裝備的維修和技術保障工作,負責全省氣象儀器裝備的關鍵備件調配。
13.省人影辦負責全省人影作業儀器裝備及彈藥的調配,根據天氣情況及時組織開展跨區域人影作業。
14.進入Ⅱ級應急回響狀態的有關市氣象局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和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並分別於每日10時和15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情況並抄報應急與減災處、觀測與網路處、科技與預報處,內容包括天氣實況及災情、監測網路業務運行情況、預警預報信息、服務情況、應急回響組織工作情況等,遇有突發事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15.指揮部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氣象服務和災害防禦工作。
(四)Ⅰ級回響
預案啟動:指揮部指揮長簽署啟動Ⅰ級應急回響命令。指揮部辦公室向有關市氣象局和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啟動Ⅰ級應急回響命令。
應急回響程式:
1.指揮部全體成員接到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後,立即進入Ⅰ級應急回響狀態,迅速到達工作崗位; 指揮部全體成員參加省氣象台天氣會商;指揮部領導輪流值守,根據最新情況實時調整決策。
2.進入應急回響狀態單位的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待命,手機24小時開通;指揮部成員單位分別選派一名人員到指揮部辦公室集中辦公。
3.指揮部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和負責人在崗帶班制度,並分別於每日10時、15時和21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情況並抄報應急與減災處、觀測與網路處、科技與預報處。
4.辦公室向中國氣象局應急辦、省政府應急辦上報情況報告;通過NOTES郵件和手機簡訊等方式向指揮部成員及進入應急回響狀態的單位負責人通報情況;隨時檢查、督促各應急回響單位工作;統一安排組織對外宣傳,收集部門外宣傳報導動態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確定不同階段的宣傳口徑和重點,組織策劃部門內外媒體宣傳報導工作;根據指揮部要求,組織落實新聞發布。
5.應急與減災處根據災情發生、發展趨勢,及時組織應急會商,向指揮部提出變更應急回響級別、調整應急回響範圍的建議;協調安排氣象應急現場服務工作;及時組織蒐集、整理有關氣象災害發生、發展的氣象資料,加強氣象災害影響分析,組織製作有針對性的專題服務材料報指揮部審定後傳送有關部門和單位,全面開展應對氣象災害的各類保障服務;為新聞宣傳組提供對外宣傳的預報預警服務材料素材;遇有情況隨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6.觀測與網路處及時掌握進入應急回響狀態的有關市氣象部門重要氣象裝備、通信系統運行和觀測資料傳輸情況,發現故障立即組織排除;組織協調對關鍵地區重要裝備的保障,負責實施重大監測設備的跨市調度;按照指揮部要求,落實應急監測和通訊傳輸任務;組織實施指揮部要求的應急加密觀測;遇有情況隨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7.科技與預報處及時組織加強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每日下午增加1次天氣會商;及時組織發布預報、預警及預警信號;根據需要向指揮部提出應急加密觀測需求;遇有情況隨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8.省氣象台做好氣象災害的預報、預測、預警工作,跟蹤、分析氣象災害發展趨勢,及時製作、發布應急服務指導產品。
9.省氣候中心及時提供決策服務材料及應急服務所需氣候預測、氣候背景分析、氣象災害影響評估材料。
10.省氣象服務中心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對公眾服務信息的發布工作,向社會公眾傳送免費災情預警信息;開展現場視頻資料採集工作;根據災害發生髮展情況,及時製作播出指導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科普節目。
11.省氣象科學研究所做好氣象災害衛星遙感監測;根據災情提供農業氣象服務產品,派出農業氣象技術人員開展災害調查及現場農氣服務工作。
12.省氣象技術裝備中心及時做好氣象儀器裝備的維修和技術保障工作,負責全省氣象儀器裝備的關鍵備件配發和調劑。
13.省人影辦負責全省人影作業儀器裝備及彈藥的調配,根據天氣情況及時組織開展跨區域人影作業。
14.進入Ⅰ級應急回響狀態的有關市氣象局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和負責人在崗帶班制度,並分別於每日10時、15時和21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情況並抄報應急與減災處、觀測與網路處、科技與預報處,內容包括天氣實況及災情、監測網路業務運行情況、預警預報信息、服務情況、應急回響組織工作情況等;遇有突發事件隨時向指揮部報告。
15.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氣象服務和災害防禦工作。
七、應急回響變更和終止
根據氣象災害發生髮展的變化,指揮部及時調整應急回響範圍、變更應急回響級別或終止應急回響。應急回響的變更程式與啟動程式相同。應急回響終止程式如下:
應急與減災處根據監測實況及預報預警信息提出終止應急回響建議,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應急會商,提出終止應急回響建議並報指揮部審批,經指揮部同意後終止應急回響。指揮部辦公室向所有應急回響單位發布終止應急回響命令,同時向中國氣象局應急辦和省政府應急辦報告有關情況。
八、後期處置
應急回響終止後,應急回響機構自動解除應急狀態,恢復正常業務運行和管理狀態。
(一)Ⅰ級和Ⅱ級應急回響終止後,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有關市局應在1日內將本單位總結報指揮部辦公室。
(二)應急回響結束後,指揮部辦公室將應急服務工作總結報指揮部。
(三)每次應急回響結束後,省氣象局應急辦組織對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進行修訂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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