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鄂倫春自治旗發改局全稱為鄂倫春自治旗發展和改革局,是根據《呼倫貝爾市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呼黨辦發〔2009〕43號)和《旗委辦公室、旗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鄂倫春自治旗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辦字〔2010〕17號)精神,為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而成立的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鄂倫春自治旗發改局
- 地理位置:呼倫貝爾市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政策建議和措施辦法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旗內外經濟形勢,提出鑽棄廈全旗國民經濟發展、價格調控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建議和措施辦法,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鄂倫春自治旗政府委託向鄂倫春自治旗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承擔監測全旗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預測預警、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旗經濟講欠去糠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旗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
(四)貫徹落實國家價格收費政策,提寒鴉詢出全旗價格調控目標;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價格管理目錄》,組織制定和調整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榜再滲調控管理市場調節的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依法查處全旗價格違法行為和亂收費案件、不正當價格行為等;開展價格鑑證、價格認證、價格糾紛調處等工作。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旗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危臭府巴濟體姜殼嫌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匙促搞好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