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水污染防治條例於2019年10月24日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呂梁市水污染防治條例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 有效
- 公布日期: 2019/12/2
呂梁市水污染防治條例於2019年10月24日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
呂梁市水污染防治條例於2019年10月24日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水環境,防治水...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生態,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河流...
第一條 為了加強橫泉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保護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橫泉水庫飲用水水源,是指在方山縣...
山西省丹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 (1996年8月1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一條為了防治丹河流域水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流域實際...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汾河流域的幹流、支流、泉源、湖泊、水庫、渠道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汾河流域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提升污染防治能力,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第一條 為了防治汾河流域水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汾河流域的幹流、支流、泉源、湖泊、水庫、渠道、水井等地表水體...
《呂梁市創建省級節水型城市實施方案》是呂梁市制定的方案。為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晉政發〔2016〕59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城市節約用水工作,改善城市水生態,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全面推進省級節水型城市...
呂梁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於2017年10月18日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揚塵污染防治,保護和...
1999年9月26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桃河流域水污染,保護和改善桃河水質與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呂梁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於2019年8月27日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
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1月24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柳林泉域水資源保護和管理,合理開發利用泉域水資源,改善水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西省泉域水資源...
保證飲用水安全,提高汾河中上游流域內水工程和萬家寨引黃工程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是一項由山西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百姓也可以對照新的環保條例監督污染企業,可以撥打12369電話舉報。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減少污染物排放,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縣級...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處罰。第二十九條在供水期、汛期和遇到災害時,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應加重處罰。第三十條罰款一律上繳同級財政。第三十一條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
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正的《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山西省汾河中上游流域水資源管理和水環境保護條例》;...
(一)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二)水質較好河湖生態環境保護;(三)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四)地下水環境保護及污染修復;(五)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六)水污染綜合整治;(七)跨流域、跨設區的市水環境保護和治理;(八)環境...
根據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2008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訂。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全文 (2018年10月31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呂梁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於2018年8月23日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機動...
第一條 為加強污染物排放的監督管理,實現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防治環境污染,保證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
大同市水污染防治條例於2020年10月30日大同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2021年1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
記者了解到,省水利廳著手起草的《條例》,按照流域生態修復指導思想、總體思路、修複目標和主要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以及國家和省現行的水資源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這是我省繼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定水污染防治條例之後,又一個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副主任高建平介紹,相比大氣和水污染防治,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處於起步階段,存在制度不完善、標準規範缺失、權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