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城市節約用水,合理利用水資源,保障城市人民生活,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該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2年3月7日
- 實施時間:1992年3月7日
- 類別:地方法規
吉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城市節約用水,合理利用水資源,保障城市人民生活,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該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吉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城市節約用水,合理利用水資源,保障城市人民生活,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該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發布單位...
《吉林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由1992年9月14日吉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1992年11月7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目的是為了加強吉林市節約用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資源,...
第十四條 用水單位應當按照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機構下達的用水計畫用水。超過計畫用水的單位,對超計畫部分除繳納水費外,還應當繳納超計畫用水加價水費。超計畫用水加價水費的具體徵收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五條 城市建設行政主管...
材料費等其他成本、費用以及計入規定利潤和稅金的原則核定。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實施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六十三條 本條例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吉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同 時廢止。
市城市節約用水主管部門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規劃、建設和市政設施事業方面的節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節水工作的要求。市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做好節約用水...
1994年4月22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2002年3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修改。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吉林省節約用水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松原市市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吉林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在1998.04.13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的管理,發展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及其他各項建設用水,根據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
吉林省公共機構節水 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公共機構節水工作,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建設節約型社會中的表率作用,減少公用經費支出,建設節約型機關,依照《吉林省公共機構節能辦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建立統一台賬...
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國務院《 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 、《 吉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 ,參照《 長春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 及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水資源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辦法,按國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水政監察制度,水政監察工作人員依法對取水工程施工質量、計量裝置、節水設施、水質狀況等進行現場檢查和監督...
第二十一條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和運行管理經費保障制度,明確運行管理機構。農村供水工程應當實行縣級統一管理,切實保障水源和供水設施安全,及時進行維修養護,確保工程穩定運行、水量充足、水質達標。鼓勵依託城市(...
以《吉林省農村供水工程規範化管理辦法》為遵循,以縣為單位,建立健全縣級農村供水管理辦法、應急預案、應急處置方案及維修養護資金管理辦法等制度,抓實抓細縣、鄉、村、管護單位及用水戶責任。推動出台《吉林省農村供水條例》,規範工程...
突出抓好工業、交通、建築、公共機構等節能,組織開展2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創建活動,實施100個工業節能改造項目,對100戶重點耗能企業進行節能監測,按計畫淘汰落後產能。組織推進吉林市全國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示範城市建設。堅持在發展中...
《吉林省節約用水條例》《長春市節約用水條例》,制定長春市城市建設項目配套節水設施管理辦法、城市污水許可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我市城市供水用水、節水減排和水資源管理、非常規水利用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城市節水獎懲制度。
《吉林省城市市政供水管理辦法》是1990年09月02日發布並實施的地方法規。【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吉林省城市市政供水管理辦法 (1990年9月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38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以城市市政部門...
2009年3月31日吉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8次會議通過;2009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滿足...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計畫用水管理,保障城市生產和生活用水,實現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988〕1號)、《吉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和《吉林省物價局、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
吉林市城市水資源管理暫行規定 【發布單位】80708 【發布文號】吉市政發[1985]18號 【生效日期】1985-01-26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1985年1月26日吉市政發〔1985〕18號)第一章 總則 為了科學合理地開發...
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發揮水資源綜合效益,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
白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於2018年12月27日白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19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資源,保障城...
1993年7月13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93年7月14日公布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以下簡稱《水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開發、...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第三條 市城區範圍內供水用水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供水應當堅持安全衛生、節約用水、統籌兼顧、優先保障生活用水的原則。第五條 市城市供水行政...
(四)建設與管理科(水產水政科)負責水利建設的施工管理、質量檢查和技術監督工作;負責貫徹和實施水利工程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負責國營水利工程的管理、維修、養護;組織對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指導節水灌溉技術的推廣運用;貫徹...
組織實施節水監督管理,承擔節水考核有關工作,組織實行用水報告和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協調推動節水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指導水效標識建設、契約節水管理、水效領跑和節水認證等工作。指導節水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節水統計和信息發布。指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