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暫行規定》在1994.11.14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94年11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3月01日
- 頒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南京市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暫行規定》在1994.11.14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南京市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暫行規定》在1994.11.14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管理,督促和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提高行政效率,保證法規、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正確實施...
監督辦法 2014年1月17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範行政執法活動,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適用本辦法。市、區人民...
(五)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情況;(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監督事項。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司法行政部門具體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履行下列主要職責:(一)宣傳、貫徹有關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
第六條 委託機關依法對受委託機關或者組織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和指導,並對委託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第七條 本規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2002年10月16日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於授權市外經貿局等18個部門發放南京市人民政府外商投資企業台港澳企業批准證書的通知》同時廢止。修改的決定 為了更好地適應...
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上述規章修改後,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二、對下列規章予以廢止:(一)《南京市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暫行規定》(政府令第30號)(二)《南京市促進私營個體經濟發展辦法》(政府令第216號)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地方規章(類別)
《南京市非現場執法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21年12月18日南京市政府第1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2月 15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相關行政執法機關非現場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土地監察,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的執法活動。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土地監察工作,其所屬土地監察機構受其委託負責土地監察日常工作。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其職責...
南京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是為加強行政執法的統一管理,規範執法活動,維護行政執法的嚴肅性,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生效日期】1995-08-1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45號)現發布《南京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自發布...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是指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行為。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活動。第四條 管理中心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南京市人民政府政紀監督辦法 (1990年11月8日)辦法內容 第一條為了加強政紀監督,保證《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守則》和其他政紀規定的貫徹實施,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市人民政府對所屬各部門貫徹實施政紀規定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重點是副局級以上領導幹部。各部門對本部門工作人員執法執紀狀況應經常...
1999年12月8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92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監督暫行規定》發布,根據2015年9月1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8號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監督規定》廢止。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保證各項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促進依法行政,保護公民、法人...
1.行政監察、審計部門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監督職能。2.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本級行政執法活動和行政執法監督進行監督。3.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機構(以下稱法制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內容和方法 1.行政...
區執法局派駐街道、鎮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以區執法局的名義行使行政處罰權和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第四條 南京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隊按照規定的職責配合執法局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市容、規劃、園林、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行政機關,應當配合執法局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第五條 市、區執法局...
九、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清正廉潔,不謀私利,不得索取或變相索取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財物,不得收受行政管理相對人的饋贈,不得接受與行政執法工作相關的吃請。十
2004年1月18日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59號公布的《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執法監督與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和2015年9月15日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8號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監督規定》同時廢止。規定發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22號 《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已於2019年12月16日經...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1日市政府頒布的《南京市體育市場管理規定》同時廢止。修改的決定 (二十九)《南京市體育經營活動監督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59號)1、第四條修改為:“南京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體育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區、縣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負責本...
政府、城市治理委員會和城市管理相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採用便於公眾知悉的方式,公開有關行政決策、行政執法、行政裁決、行政監督等城市治理的信息。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應當提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主要議題等事項書面告知相關公眾,為公眾參與提供必要條件,並應當認真研究公眾提出的意見,採納合理可行的建議。鼓勵...
《江蘇省行政程式規定》經2015年1月4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15年1月6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00號發布。該《規定》分總則、行政程式主體、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行政執法程式、行政契約、行政指導、行政調解、公眾建議、行政監督、附則10章106條,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22年10月25日,經江蘇省...
第三十條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入場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第三十一條涉及違反稅收、物價、治安、勞動、技術監督、畜禽檢疫、衛生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由有關行政執法機關依法...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集貿市場管理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4.28 實施時間 2002.04.28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集貿市場(以下簡稱市場)的監督和管理,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
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委託,負責跨區域、重大案件和需要市直接查處案件的查處。(六)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辦公地點 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湛江路65號 ...
(六)行政審批服務處。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由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的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業產品、計量、特種設備、食品、特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及廣告發布登記等行政審批事項和執業資格註冊事項並限時辦結;負責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核查、檢驗、檢測相關工作;負責冠“南京”行政區劃的...
(一)依有關規定,指出被檢查者的違法行為,填寫《違法現場筆錄》;(二)依有關規定決定處罰形式,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三)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並監督執行。第十六條對當場處罰以外的違法案件,適用下列程式:(一)立案調查:發現違法行為,應當立即制止,立案登記,並及時勘查現場,詢問違法責任人、詢問...
南京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 (1998年5月3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5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市屬以下的行政機關和法律...
《南京市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報告規定》於2013年10月23日經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分布信息 2013年10月23日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以下簡稱“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保障法規的遵守和執行...
行政執法機關負責本機關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人員政治素質審查、資格審查、證件的申領發放和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條 省司法行政部門建立全省行政執法證件信息管理系統,通過全省統一的執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執法人員信息,提供查詢服務,接受社會監督。涉密信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第七條 行政執法人員實行資格管理...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現任總隊長 吳剛 ,辦公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北京西路1-1號。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協調、監督考核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開展工作。負責擬定全市性或區域性重大城管執法活動、專項執法行動的工作方案、意見...
2021年2月2日,寧政發〔2021〕12號公布《南京市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南京市行政執法機關聘用協管員管理規定》(寧政發〔2015〕97 號)同時廢止。發布通知 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 寧政發〔2021〕1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