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夜景燈光管理辦法》,2002年10月27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0號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城市夜景燈光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南京市城市夜景燈光管理辦法》,2002年10月27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0號發布。
《南京市城市夜景燈光管理辦法》,2002年10月27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0號發布。公告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0號,2002年9月17日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1日修訂...
地上地下管線、工作井、監控系統等設備和附屬設施。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2002年10月27日頒布的《南京市城市夜景燈光管理辦法》和2006年12月8日頒布的《南京市城市公共照明設施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南京市人民政府2002年10月27日頒布的《南京市城市夜景燈光管理辦法》和2006年12月8日頒布的《南京市城市公共照明設施管理規定》同時廢止。檔案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公共照明設施管理,保障城市公共照明設施完好,促進城市經濟...
第十四條 景區四周的城市夜景燈光亮化,應當按照景區景觀功能的區域要求設計。玄武湖公園的燈光亮化應當與景區自然生態環境相協調。第三章 保護和利用 第十五條 景區內的水體、文物古蹟、明城牆、歷史遺址、歷史風貌建築以及地形地貌、植被、...
風景區內的夜景燈光設施實行聯網管理,用電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第三十二條 禁止損毀和擅自拆除、移動風景區內的市政設施、夜景燈光設施以及其他公共設施。第三十三條 風景區內禁止下列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一)隨地躺臥、露宿、...
風景名勝區、商業步行街等地區夜景燈光設施的設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五十八條 設定戶外廣告和招牌標誌設施應當做到位置適當,比例協調,外形、風格、尺度與周圍環境、建築和諧統一。嚴格控制占用現有城市道路路幅和在建築景觀、環境景觀...
風景名勝區內的夜景燈光設施實行聯網管理、集中控制,用電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第四十九條 風景名勝區內的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符合風景名勝區容貌標準,並保持外形完好。其所有權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對臨街建(構)築物...
本辦法所稱夜景燈光亮化設施是指依附於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橋樑、廣場、遊園、綠地、車站、戶外廣告、河道及其他設施的燈光亮化設施。第三條 城市夜景燈光亮化設施的設定與管理實行政府支持、統一規劃、規範管理、社會參與的原則。第四...
負責拆除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渣土棄置場地、城市建築垃圾處置等方面的審批事項。負責店招店牌設定及已建成建(構)築物夜景燈光規劃設計方案的行政備案。負責制定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的行業規範、標準。負責制定從事...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夜景照明管理,規範夜景照明行為,美化城市夜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夜景照明,是指除體育場地、建築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室外公共活動空間或者景物的夜間...
第九條市容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燈光夜景的監督檢查,城市建設管理監察隊要定期巡視,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解決。第十條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建設管理監察隊責令限期改正,對拒絕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本辦法所稱夜景亮化設施是指依附於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橋樑、隧道、廣場、公園、綠地、車站、機場、戶外廣告、河道、水面及其他設施上的燈光亮化設施及附屬設備等。第三條 第三條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負責市中心區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工作。
《杭州市夜景燈光設定管理辦法》是杭州市人民政府於1998年11月9日頒布的為美化城市夜景的地方法律法規。(1998年11月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 市政府令第175號已作部分修改)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美化城市夜景,體現新時代都市風貌,建設...
組織轄區內燈光亮化工程的方案設計、審查、報批及亮化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負責督促實施亮化建設單位對燈光亮化設施的維護管理;承擔戶外廣告、亮化設施的安全監管責任;參與和城市景觀有關的建設項目設計方案的會審;負責建立健全燈光亮化文檔...
第七條 夜景燈光設定應當做到美觀、整潔、與周圍環境相諧調。第八條 夜景燈光的設定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規劃等部門編制城市夜景燈光設定的專項規劃,經市政府批准後執行。第九條 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應當設定...
負責全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對各類城市管理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和整理;負責牽頭擬訂全區城市治理考核辦法和獎懲方案;負責對全區城市治理工作進行監督與評價;負責受理“12319”城管熱線及“12345”政務熱線對城市管理...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機構批評、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對拒絕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一)對拒不安裝夜景燈光照明設施的,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並對責任單位負責人處以500元...
第十四條 設定城市照明設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符合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和相關技術規範的要求;(二)符合照明亮度、發光強度控制要求,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並與城市空間環境相協調,符合城市歷史文化風貌;(三)燈具造型和燈光照明效果不...
《大足縣城區夜景燈飾管理辦法》,大足縣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簡介 為加強城區夜景燈飾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美化城區夜景,提升城區形象,根據《重慶市城市夜景燈飾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內容 第一條大足縣主...
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11年9月11日起施行。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銀川市城市夜景燈光設定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2003年11月15日市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昆明市城市燈光夜景設定與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09-07-06 來源:昆明 索 引 號:530100-008981-20081114-2260發文日期:2008-11-14名 稱:昆明市城市燈光夜景設定與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
本辦法所稱景觀燈光設施是指為美化城市夜景而設定的裝飾性照明和其他亮化設施。本辦法適用於本市江岸區、江漢區、礄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和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景觀燈光...
(六)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城市夜景燈飾規劃應當設定城市夜景燈飾的其他地區或建(構)築物。城市主幹道兩旁沿街商業經營單位的門面招牌,應當配置燈光或以燈箱、霓虹燈的形式設計安裝,櫥窗應設定燈光裝飾。城市戶外廣告應當配置燈光,50平方米...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容管理,美化城市夜景,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烏魯木齊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夜景燈光的設定與...
規範和標準;指導協調城市夜景燈光建設,組織實施景觀照明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推廣套用;負責建築垃圾(渣土)處置審批前置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監督、指導建築垃圾的收運、處置、利用和消納工作;負責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城市管理視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