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1日北京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辦理刑事案件期限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0年04月01日
- 實施時間:1980年04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1980年4月1日北京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北京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辦理刑事案件期限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80年04月01日 實施時間 1980年04月01日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北京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
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的決定,市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作出了在一九八零年內延長辦理刑事案件期限的決定,到今年年底,延長期限已滿。從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應完全依照刑事訴訟法關於辦案期限的規定辦理。第...
為此,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建議,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一般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期限辦理;少數案情複雜或者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刑事案件,不...
1984年7月7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1984年7月7日中華人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五號公布施行。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7.07 ...
廣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適當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報告。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的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
1984年9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根據1984年7月7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第二條規定,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確定百色、田東、田陽、靖西、德保、...
根據1981年9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對1981年至1983年內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特作如下決定:一、1981年1月1日...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七號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決定》已由...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在2007.03.13由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 頒布單位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請的《關於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請示報告》,補充決定如下: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精神,從...
1989年2月24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將瀘水縣確定為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可以延長辦案期限的地區。
1985年2月4日浙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省可以適當延長重大複雜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地區的決定 頒布單位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02.04 實施時間 1985.02...
1997年8月5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7年8月5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實行監督的規定 頒布單位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08.05 實施時間 ...
河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審議了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延長辦案期限的建議》,決定在1980年內,除一般刑事案件必須...
為此,根據省人民檢察院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建議,遵照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1981年9月10日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江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
1984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根據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期限的補充規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我...
1984年8月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確定刑事案件可以延長辦案期限的邊遠地區的決定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8.23...
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的精神,審議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局關於延長辦理刑事案件期限的建議,決定:...
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刑事案件一般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期限辦理;少數案情複雜或者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刑事案件,不能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期限辦理的,在1981年至1983年內,可適當延長辦案期限。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文。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 [1] 發文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規定,1980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應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辦理。如果案件過多,辦案人員不足,不能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關於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期限辦理的,在1980年...
根據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對在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三年內受理的少數案情重大、複雜或者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需要延長辦案期限的案件,特作如下決定:...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賦予人民檢察院在履行...
少數案情複雜或案情涉及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刑事案件,不能按照刑事訴訟法關於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規定期限辦結的,可按照1980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刑事案件辦理期限的決定》...
規定的辦案期限辦理;少數案情複雜或者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刑事案件,不能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關於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期限辦理的,在1981年至1983年內,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或者批准適當延長辦案期限...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對本級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辦理案件的監督,支持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正司法,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和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建議,對少數刑事案件延長辦案期限和審批手續問題,特作如下決定:一、1981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一般...
可以延長辦案期限的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由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根據這一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對我區可以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邊遠地區作如下決定:一、靈武縣的臨河鄉、磁窯堡鄉、馬家灘鄉...
為此,根據1981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的精神和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少數案情複雜的刑事案件延長辦案期限的建議,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