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4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辦發54號檔案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貨物託運業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1997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1987年4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辦發54號檔案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
1987年4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辦發54號檔案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貨物託運業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水域遊船安全管理規定〉等五十九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的規定本辦法作如下修改1、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市運輸管理局是本市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
1989年9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11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小件物品暫存業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十九、《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衛生防疫管理規定》(1999年9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號令發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劇毒物品管理暫行辦法》等二十九項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4.06.01 實施...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罰沒財物收據使用和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罰沒財物收據使用和管理暫行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車輛運輸泄漏遺撒的規定》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條中的“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改為“《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二、第二條修改為:“在本市規劃市區、郊區的城鎮地區和開發區、...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經商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1997.12.31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經商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時間 1997年12...
現決定對《北京市複印業管理暫行辦法》等十六項規章的部分條文作如下修改:一、《北京市複印業管理暫行辦法》(1986年8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辦發〔1986〕95號檔案發布,根據1987年7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次修改,根據1997年12...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 1、第六條增加第二款:“已建成的電鍍、製革、造紙、漂染等污染嚴重的生產項目,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相應措施,限期達到國家或本市的污染物排放標...
十三、《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實施辦法(2003年8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3號令發布,根據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機動車市場管理暫行規定》等13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 ...
北京市人民政府修改《北京市維護鐵路道口交通安全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1994.12.05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修改《北京市維護鐵路道口交通安全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時間 1994年12月...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10年12月23日通過...
現發布《北京市人奔辯棕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的...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
二十四、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檢查辦法(2007年11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5號令公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河道砂石開採管理暫行規定》等24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0.11.27 實施...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行政複議制度的若干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行政複議制度的若干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1989年1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1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北京市非禁放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在1997.12.31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
4. 北京市密雲水庫、懷柔水庫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護管理暫行辦法 1985年7月3日 5.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新建居住區公共設施配套建設的規定 1985年10月26日 6. 《北京市密雲水庫、懷柔水庫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護管理暫行辦法》實施...
1994年8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垃圾渣土管理的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鹽業管理若干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鹽業管理若干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1]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鹽業管理若干規定》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工業企業閒置設備調劑利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工業企業閒置設備調劑利用管理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試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時間 1998.01.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藥品監督管理,保證藥品質量,增進...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16年11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
(1989年2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號令發布 根據1989年6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45號檔案第一次修改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第二次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1998年4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號令公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辦法》根據本決定修改後重新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辦法(修正)(1998年4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號令公布 ...
1992年2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若干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務工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1997.12.31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務工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違反〈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行政處罰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違反〈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行政處罰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