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1號令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1997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1989年1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1號令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時間 1998.01.01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時間 1998.01.01 修改決定北京市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辦法(修正)修改決定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實施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1、第二條修改為:“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均適用本辦法。”2、第四條修改為:“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分為以下6類: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務工管理規定》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1、第四條修改為:“本市對外地人員來京務工實行總量控制。本市使用外地人員務工的行業、工種,以及對務工人員的文化程度、職業技術能力等要求,由市勞動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市勞動力需求狀況確定,並予以...
《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是為規範本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水平,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30 號)等法律法規制定的...
十一、《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1989年1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1號令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十二、《北京市保護通信線路設施安全若干規定》(1990年9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3號令發布)十三、《北京市電視共用天線設計、安裝管理規...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機動車市場管理暫行規定〉等13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已經2014年6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7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機動車市場管理暫行規定》等13項規章的部分條款作如下...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聘用中國雇員的管理規定》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中的“5萬元以下罰款”改為“3萬元以下罰款”。此外,根據本決定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北京市非禁放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在1997.12.31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
《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修正後條例內容 編輯 語音 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修正) (1993年11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
為維護法制統一,現決定廢止下列四十八項規章:一、《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組織管理辦法》(1988年4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37號檔案發布)二、《北京市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實施辦法》(1988年4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37號檔案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
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時間 1998.01.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障勞動者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1年7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9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1995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1995年6月15日北京市勞動局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從事家庭服務工作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具體內容第一條 為加強對外地來京人員從事家庭服務工作的管...
現發布《北京市人奔辯棕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時間 1998.01.01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五、北京市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 編輯 語音 (一)刪去第十一條第二款。(二)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職業介紹機構組織各類職業招聘洽談會,應當制定相應的組織實施辦法、應急預案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對參加職業招聘洽談會的招聘單位的主體資格真實性和招用人...
1 引言 2 修改明細 3 修正後條例內容 引言 編輯 語音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經商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經商管理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修改明細 編輯 語音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等二十七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的規定,本規定應作如下修改:十四、《北京市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1995年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號令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
2023年6月8日,北京市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北京市實施《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辦法(1994年12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9號令發布,根據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號令修改)。法律全文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水域遊船安全管理規定〉等五十九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的規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違反〈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行政處罰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時間 1998.01.01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違反〈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行政處罰辦法...
1989年9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11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小件物品暫存業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時間 1998.01...
《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修正) (1994年11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 第一條 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具體情況,...
二十四、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檢查辦法(2007年11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5號令公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河道砂石開採管理暫行規定》等24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0.11.27 實施時間 2010.11.27 目錄 1 前言 ...
(1989年11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2號令發布 根據1994年9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號令第一次修改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第二次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管理若干規定》部分條款的決...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試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時間 1998.01.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
1995年3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1995年3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批准《關於修改〈北京市養犬審批、登記、年度註冊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修改1996年4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養犬審批、登記、年度註冊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垃圾渣土管理的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垃圾渣土管理的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垃圾渣土管理的規定》的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時間 1998.01.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完善企業的勞動制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失業職工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安定,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