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1997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1996年2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通過。
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時間 1998.01.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障勞動者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中華...
1994年6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地方所屬城鎮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大病醫療費用社會統籌的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1997.12.31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地方所屬城鎮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大病醫療費用...
已經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照執行本規定。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4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號令)同時廢止。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1、刪去第五條第二款中的“殘疾人職工比例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撤銷社會福利企業證照”。2、第十三條修改為:“對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第(二)、(三)、(四)項規定...
現發布《北京市人奔辯棕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的...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1、第六條修改為:“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或其委託考核發證的單位,每2年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安全理論、實際操作和身體健康情況進行複審,複審不合格的,取消其特種...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決定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時得到基本醫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994年11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時間 1997年12月31日 實施時間 1998年01月01日 ...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務工管理規定》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1、第四條修改為:“本市對外地人員來京務工實行總量控制。本市使用外地人員務工的行業、工種,以及對務工人員的文化程度、職業技術能力等要求,由市勞動局會同有...
1 引言 2 修改明細 3 修正後條例內容 引言 編輯 語音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經商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經商管理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1995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1995年6月15日北京市勞動局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從事家庭服務工作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時間 ...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徵收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徵收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1995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1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戶籍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
1992年2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若干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
十三、《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實施辦法(2003年8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3號令發布,根據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機動車市場管理暫行規定》等13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 ...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行政複議制度的若干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行政複議制度的若干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現決定對《北京市複印業管理暫行辦法》等十六項規章的部分條文作如下修改:一、《北京市複印業管理暫行辦法》(1986年8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辦發〔1986〕95號檔案發布,根據1987年7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次修改,根據1997年12...
(1988年4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37號檔案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第一條 為保證對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及時、正確地進行調查處理,根據《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水域遊船安全管理規定〉等五十九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已經2007年1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 長 王岐山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五十一、《北京市...
1995年0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號令發布《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租賃房屋管理規定》,自1995年7月15日起執行。 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部分...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工業企業閒置設備調劑利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工業企業閒置設備調劑利用管理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聘用中國雇員的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聘用中國雇員的管理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
1 檔案發布 2 修改內容 3 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編輯 語音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08年11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