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複印業管理暫行辦法>等十六項規章部分條文的決定》是199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複印業管理暫行辦法》等十六項規章部分條文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2月11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3月15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複印業管理暫行辦法>等十六項規章部分條文的決定》是199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十六、《北京市城市燃氣管理辦法》(1998年7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0號令發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複印業管理暫行辦法》等十六項規章部分條文的決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2.02.11 實施時間 2002.03...
六、《北京市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1989年10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9號令發布。修改明細 註: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複印業管理暫行辦法〉等十六項規章部分條文的決定》本辦法應作如下修改:六、《北京市實施〈...
修改明細 註: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複印業管理暫行辦法〉等十六項規章部分條文的決定》本規定應作如下修改:七、《北京市體育館(場)防火安全管理規定》(1990年7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3號令發布)1.第六條、第...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 1、第六條增加第二款:“已建成的電鍍、製革、造紙、漂染等污染嚴重的生產項目,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相應措施,限期達到國家或本市的污染物排放標...
廢止的規章目錄 序號 名 稱 制定日期 1. 北京市地下水資源管理暫行辦法 1981年1月6日 2.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對城區、近郊區和門頭溝、通縣實行非生活垃圾、渣土託運收費的通知 1984年4月18日 3. 北京市《國家建設...
十一、《北京市城鎮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辦法》(1999年10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1號令發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利用文物保護單位拍攝電影、電視管理暫行辦法》等十一項規章的決定 ...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第十九條修改為:“因物業管理企業管理不善,造成居住小區物業及其居住環境狀況惡化的,由房屋土地管理機關予以警告、限期改正、處以5000元至3萬元罰款、降低資質等級、...
二十九、《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衛生防疫管理規定》(1999年9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號令發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劇毒物品管理暫行辦法》等二十九項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4.06.01 實施...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住宅配套商業服務業用房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刪去第十九條中的“情節嚴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此外,根據本決定對《北京市住宅配套商業服務業用房管理辦法》部分條文的文字和...
(1989年2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號令發布 根據1989年6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45號檔案第一次修改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第二次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1987年4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辦發54號檔案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貨物託運業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工業企業閒置設備調劑利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工業企業閒置設備調劑利用管理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鹽業管理若干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鹽業管理若干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1]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鹽業管理若干規定》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對廣告業徵收教育事業發展費的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對廣告業徵收教育事業發展費的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二十四、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檢查辦法(2007年11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5號令公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河道砂石開採管理暫行規定》等24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0.11.27 實施...
現發布《北京市人奔辯棕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的...
九、《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對廣告業徵收教育事業發展費的規定》(1994年6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號令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十、《有限合夥管理辦法》(2001年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9號令發布)...
十三、《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實施辦法(2003年8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3號令發布,根據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機動車市場管理暫行規定》等13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 ...
1989年9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11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小件物品暫存業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徵收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徵收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管理辦法〉的決定》,自1997年1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管理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重新公布。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管理辦法》作...
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時間 1998.01.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障勞動者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中華...
此外,根據本決定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聘用中國雇員的管理規定》部分條文的文字和條、款、項順序作相應的修改和調整。本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聘用中國雇員的管理規定》...
附屬檔案2: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宣布失效的政策措施目錄(219件)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形勢需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進程清理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
1994年6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
十一、北京市郵政特快專遞經營活動管理辦法(1999年4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號令公布,根據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等11項規章的決定 ...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地方所屬城鎮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大病醫療費用社會統籌的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1997.12.31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地方所屬城鎮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大病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