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1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1997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1995年7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1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第十九條修改為:“因物業管理企業管理不善,造成居住小區物業及其居住環境狀況惡化的,由房屋土地管理機關予以警告、限期改正、處以5000元至3萬元罰款、降低資質等級、...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住宅配套商業服務業用房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刪去第十九條中的“情節嚴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此外,根據本決定對《北京市住宅配套商業服務業用房管理辦法》部分條文的文字和...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社區服務設施管理若干規定》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第十一條修改為:“社區服務設施不得改變社區服務的使用性質。違者,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取消其享有的各項扶持待遇。”此外,根據本決定對《...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租賃房屋管理規定》 [1] 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1、第四條在“未取得《房屋租賃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外地來京人員出租房屋”一句後增加“禁止非法租賃行為”。
從2010年10月1日起,北京市住宅小區業主共同決定不再接受物業服務,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強行提供物業服務,不得以事實服務為由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經過數年醞釀、幾經修改的《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7日正式公布,定...
第五條第一款修改為:“居委會辦公用房按照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規劃設計指標的有關規定設定。”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8號令發布的《北京市社區居民委員會辦公用房管理若干規定》根據本決定修正後,重新...
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三條修改為:“房地產轉讓時,相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轉讓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執行。”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八條:“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套用...
1994年4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實施...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若干規定》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1、刪去第十三條中的“不得直接向個人出售”。2、第十四條修改為:“綜合開發企業應當按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費。”...
條例明確規定,業主大會會議依法作出的決定,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失管小區建立應急物業服務機制 條例提出,物業管理區域突發失管狀態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單位確定應急物業服務人,提供供水、垃圾清運...
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高層樓房住宅建設的規定》(1989年12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2號令發布,根據1994年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修改)。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2000年5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56號令發布的《北京市城市建築物外立面保持整潔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修正後,重新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城市建築物外立面保持整潔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後條例內容 編輯 語音 ...
1995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1995年6月15日北京市勞動局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從事家庭服務工作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時間 ...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違反〈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行政處罰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違反〈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行政處罰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十三、《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實施辦法(2003年8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3號令發布,根據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機動車市場管理暫行規定》等13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 ...
1995年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1 ...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等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已經2011年10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為維護法制統一,根據國家有關開展征地拆遷的...
十六、《北京市城市燃氣管理辦法》(1998年7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0號令發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複印業管理暫行辦法》等十六項規章部分條文的決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2.02.11 實施時間 2002.03...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室內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室內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室內娛樂場所消防安...
1989年9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11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小件物品暫存業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1998年4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號令公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辦法》根據本決定修改後重新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辦法(修正)(1998年4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號令公布 ...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務工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1997.12.31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務工管理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
在《辦法》實施前應執行《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住宅區,在未成立業主大會前,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從其約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沒有約定的,按不高於現行收費標準執行。檔案原文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發布北京市...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
1992年1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罰沒財物收據使用和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罰沒財物收據使用...
1994年8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垃圾渣土管理的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管理若干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管理若干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游泳場館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1997.12.31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游泳場館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